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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善交际,但贵族学院万人迷_一盘肉沫茄子【完结+番外】(3)

  而眼前这个男生——

  他留着一头紫色狼尾,两边还有几绺白色挑染,头上别着明黄色发夹,耳朵上打了明黄色耳钉,一副潮流酷guy的打扮,怎么都不像是能被特招进去的优等生。

  最重要的是,他的脚边没有行李箱。

  这很反常。

  和他这样的人产生交集应该会带来很多麻烦。

  这么想着,孟凝默默调转方向,坐到左侧靠窗的位置,跟男生之间隔了三个座位。

  主动打招呼没有得到回应,男生也不觉尴尬,单手支颐,神色悠哉地打量起坐在另一侧的孟凝。

  女生的白色及肩发被束在脑后,绑成一束利落的低马尾,她的发尾处缀着一层薄薄的冰蓝色,冰冷得与她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质如出一辙。

  最令男生在意的是她那双青绿色的眼眸,瞳孔深邃,平静得宛如一座无风而滞的秘密森林。

  察觉到他的眼神,孟凝朝他投去疑惑的一瞥,男生对她挥了挥手,以表自己的友好,随后收回目光,转而观察起车上的其余乘客了。

  ……

  公交车到站,孟凝拖着行李箱准备下车,这时,她的身后传来一道舒朗的男声:

  “我帮你拿吧。”

  她转过头去,与紫色狼尾男生墨镜后的双眼对上视线。

  她立刻摇摇头:“不用。”

  说罢,她直接提着行李箱利落地跳下公交车。

  公交车站距离圣弗朗科学院还有一段距离,孟凝拖着行李箱走在路上,男生跟在她旁边,笑容灿烂:

  “同学,你也是圣弗朗科的新生吗?真的不需要我帮你拉箱子吗?”

  孟凝停住脚步,淡淡开口:“是、不需要,以及——”

  她扭头朝男生看去,青绿色的眼眸里写有不解:

  “我认识你么?”

  “嗯?”男生一愣,随后轻笑一声,“大约是不认识的吧。”

  “那就离我远点。”说着,孟凝再次抬腿向前走去,速度明显加快。

  男生耸了耸肩,保持原速跟在她身后,没有再说什么。

  大约五分钟后,孟凝来到了圣弗朗科学院附近。

  圣弗朗科学院和斯卡夫尔学院经常会合作举办各种活动,两所学校之间仅隔着一条马路。

  私家车不得入校,开学第一天,这条马路被堵得水泄不通,路上全是不同样式的豪车,不断有大小姐公子哥从车上下来,每个人都带了好几个行李箱,由管家和仆人来搬运,相比之下,孟凝这种只有一个行李箱的人就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了。

  当然,最与众不同的还属她身后的紫色狼尾头男生,他不仅没带行李箱,连书包都没背,是真正意义上的轻装上阵。

  不过门外的大家都忙着进学校收拾,没人有空去管这两个“异类”。

  圣弗朗科学院的校服是棕色白边西装制服,斯卡夫尔学院的校服是深蓝色金边西装制服,但在圣弗朗科学院的一片棕色人潮中,孟凝却看到了两抹深蓝色——

  祝且和严临风。

  阳光下,祝且将他耀眼的金色长发束成了高马尾,脸上戴单边金色眼镜,手上佩戴着丝绸材质的白色手套,整个人看上去优雅挺拔。

  严临风则像往常一样半扎马尾,几缕棕发垂在肩上,制服衬衫最上面的扣子没系,微露出精致的锁骨,一双紫色狐狸眼含着些许风流笑意。

  二人的相貌都极其俊秀,光是站着不动就能吸引一大堆人的注意,偶尔有女生大着胆子过去搭讪,也都被他们微笑着回绝了。

  孟凝一看到他们,顿时停住正欲往前走的脚步,打算找个无人在意的角落进学校,然而已经晚了。

  祝且和严临风很快就注意到她的身影,他们大步迈过来,拦住她的去路。

  一个多月没见,严临风提起嘴角,张口就忍不住带上刺儿:

  “圣弗朗科学院看上去真不错,对么?阿凝。”

  孟凝抬起头,冷声问:“你们不是斯卡夫尔的么?来这里干什么?”

  严临风嗤笑一声:“明知故问。”

  祝且盯着她看了一会儿,柔声道:

  “孟凝,我母亲是斯卡夫尔的董事会成员,如果你想转学,我可以现在就带你去找她。”

  孟凝扯了下嘴角,摇头:“我不会转学的,请你们不要做无用的事。”

  她握紧行李箱拉杆,斜睨他们一眼:

  “我要去报到了,再见。”

  她绕过他们,刚往前走了一步,就被严临风攥住手腕,他定定地注视她,嗓音里满含不解:

  “我们到底做了什么,让你生气成这样?都一个多月了,你还没消气么?行,你现在转学,我们还可以回到从前,我和祝且保证都既往不咎,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

  匪夷所思、莫名其妙、令人费解——这一刻,孟凝的脑海里浮现出这三个词语。

  好一个“我和祝且保证都既往不咎”,孟凝完全无法理解他是抱着什么的样的想法说出这句话的。

  跟他们认识了十年,她第一次发觉,原来他们如此傲慢。

  是因为她终于从“他们的朋友”这个身份中抽离出来,不再自欺欺人,而是客观地审视他们么?

  很奇怪,真的很奇怪。

  严临风嫌她烦,祝且嫌她无趣,她主动跟他们疏远关系,他们又跑过来挽留她、追问她,这种不合逻辑的举动是孟凝无论如何也理解不了的。

  她的行为难道不是正合他们的意么?

  思及此,孟凝一把甩掉严临风的手,嗓音冰冷:

  “我不想和你们回到从前,请你们不要再来打扰我了,我只想好好完成学业。”

  一旁的祝且用他那双海蓝色的眼眸凝视她,薄唇微启:

  “孟凝,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了,我认为你有任何意见都可以直接向我们提,我和严临风不会因此就生气的。这一个多月里我们都因为你的疏远而感到难过和遗憾,如果你的确真的不想再与我们保持从前的关系,那我们尊重你,可我们想要一个答案。”

  凝望着孟凝瞳孔微动的青绿色眼睛,祝且声音轻缓、耐心询问:

  “能否告诉我们你的理由?”

  第3章 我不想告诉你们

  孟凝五岁那年,她的双亲因车祸逝世,一直抚养她长大的奶奶也在不久后过世。

  年幼的弟弟将由爷爷抚养长大,她却面临被送进孤儿院的下场。

  恰逢进城打拼的大姨孟雨华回乡参加葬礼,孟雨华见她可怜,便把她带去城里抚养了。

  她原来的名字很随便——赵大妞,意思是赵家最大的女儿。

  “孟凝”这个名字是孟雨华把她接过去以后帮她改的,自那以后,她就成了孟雨华的女儿。

  孟雨华早早辍学、学历不高,在城里只能找些技术含量不高的工作做,她进城的时候,祝家正在招聘住家保姆,她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去应聘,没想到真应聘上了,这一干就是十五年。

  她应聘保姆那年,祝家和隔壁严家正好都多了一个小公子,他们跟孟凝同年出生。

  五年后,她把孟凝带去城里,多了一个小孩,她不好意思再在祝家住下去,打算去外面租间房子,没想到祝女士当即给她换了个更大的房间,让她直接把孟凝带到祝家来住。

  孟凝就是从那时起与祝且和严临风相识的。

  她跟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她没上幼儿园,小学读的是祝家附近的公立小学,而祝且和严临风从幼儿园开始就读贵族学校。

  放学以后,她要么自己看书写字,要么帮孟雨华一起做家务,而祝且和严临风有上不完的兴趣班、比不完的比赛、参加不完的社会活动。

  她跟他们本该是两个世界的人。

  但从某一日开始,他们却自说自话般地把孟凝划入“他们的人”的范畴之中,无论去哪里,他们都想带上她一起。

  孟凝不爱出门,可人在屋檐下,她不得不被他们拉着到处跑,时不时帮他们跑腿送东西,相处时间长了,仨人在外人眼中便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

  她读初一那年,孟雨华被查出来罹患白血病,祝且和严临风大手一挥,二话不说地拿出一百万帮她治病。

  他们告诉孟凝,这笔钱她们不用还,因为她是他们的“朋友”。

  事实上,对于与他们之间的关系,孟凝有过疑惑——

  他们时常会以一副理所应当的姿态让她在雨天送伞、在球场边给他们递水、在节假日做菜给他们吃……

  这样的相处模式,真的算是朋友么?

  她很少与人交际,在这个问题上,她也很难给自己一个确定的答案。

  既然当时他们都说她是他们的朋友,那她便也认下了。

  朋友,对,他们是她的朋友。

  自他们那样告诉她之后,她一直是这样想的。

  可现实却给了她重重一击——

  在与他们同阶层的朋友面前,他们终于说出了真心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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