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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年代女邮递员_鸩离【完结】(123)

  龙卜曦点头,“这是我阿妈以前留给我的银饰,说是以后让我娶妻子用。里面有一半的银饰是她的,我拿来没用,全都给你。”

  程英从箱子里随手拿起一件全银做得苗服,捧在手里观看花纹:“好漂亮的衣服,这么多东西都给我了,你不留点自己用?”

  龙卜曦道:“我拿来没用,我很少出普苍寨,买不了什么东西,这些银饰拿给你就好。你是我的未婚妻,我所有的东西,都属于你。你拿去你的家里,让你爸妈高兴高兴,长长脸面。”

  程英心中一暖,“你就不怕我拿了你这么多东西,转头就悔婚,不跟你结婚,跟别的男人跑了啊?”

  “不怕。”龙卜曦漆黑狭长的眼眸里,泛着明显的冷幽光芒,看着她道:“如果你变心,背叛我,无论你跑到哪里,我都会找到你,把你关起来,一辈子离不开我。”

  他的神情不像是在开玩笑,程英一下愣住了,她在龙卜曦说话的那一瞬间,恍惚看到了魏牧成说要把她关起来,让她一辈子逃不掉的影子,让她心里莫名地产生一种恐惧。

  程英咽了咽口水,放下手中的全银苗服,有些好笑道:“我要是真变了心,背叛你,跟别的男人跑了,你手上没什么钱,又没去过县级以上的城市,也不认识我们的汉字,不认识路,你要怎么找到我?”

  龙卜曦从箱子里拿出一串银色脚链出来,半跪在她的面前,将那串带有两个小铃铛的脚链绑在她的右脚踝上,“我要想找你,有的是办法,你是逃不出我的手心的。”

  “你的办法,该不会就是这条脚链吧?”程英低头,看着自己白皙的脚踝上,绑着一条蛇形纹状的银色小链子,链子上串着的两个铃铛,小的只有筷头大小。

  她试着晃动脚踝,铃铛不响,她又弯下腰,试着把那脚链解开。

  但无论她怎么解,怎么掰扯,都没办法把那脚链取下来。

  那条链子像是生在了她的脚上,跟她融为一体,无法取下来。

  她觉得心里怪怪的,那条银链一戴上,就好像被龙卜曦绑住、套牢了似的,永远无法解开。

  龙卜曦看见她的动作,面色平静地站起身,与她平视:“脚链的确是办法之一,一旦你遇到生命威胁,鲜血染红了铃铛,铃铛就会响动,我就能找到你确切所在的位置。这条脚链与其说是找到你的办法,不如说是用来保护你的。”

  “这么神奇?”程英又试着晃了晃脚踝,铃铛还是没有响。

  难道真的要用血染红铃铛,才能让铃铛响动?

  龙卜曦垂眸,“我不会骗你。老族长快不行了,这段时间我得在寨子里处理他的后世,没办法陪你跑邮。你跑邮的路上一定要小心,如果遇到危险情况,可以试着用血染红铃铛,我感应到铃铛响动,就会来救你。”

  程英点头,“知道了。其实你给我的两只你养得蝎子蛊虫,完全可以保护我,这个脚链铃铛应该是用不上的。”

  龙卜曦:“用不上最好,我一会儿让嘠羧找两个人,帮你把这箱银饰送到你家去。”

  程英盖上箱子,“不用送去我家,这么多银饰,要让别人看见,不知道有多少人眼红嫉妒呢。送去我家,容易遭贼,还不如就放在你家。反正以后我跟你结了婚,会时不时在你家住,银饰放在你家安全,没人敢动你的东西。”

  想了想,她又道:“送出去也行,我爸妈是不会要我彩礼的,送出去让那些不长眼的人看看,我要嫁得男人,可不是他们眼中的穷酸男人。等我爸妈掌了眼,给我爸妈撑了面子,再把这箱银饰搬回来,放在你的吊脚楼里,有你的蛊虫守着,以后我想穿戴什么就穿戴什么。”

  “.....随你。”龙卜曦说。

  程英笑了起来,背上邮包,跟他挥手道别,跟着嘠羧找来的两个抬着银饰箱子的苗族男人,转身离开了龙卜曦的吊脚楼。

  当她走到寨子入口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看向龙卜曦的吊脚楼,他还站在二楼外面的走廊上眺望她。

  程英笑着又跟他挥了挥手,大声跟他说了一句再见,说她很快回来,会给他带好吃的,这才彻底转身离开。

  她不知道的是,在她离开寨子的那一瞬间,龙卜曦抬起修长的手指,指向她的方向,一只翅膀几近透明的半掌大蝴蝶,从龙卜曦的手中展翅高飞,向着程英离开的方向追去。

  有风吹过,程英似乎听见了铃铛叮铃铃的脆声响。

  她低头一看,自己脚踝银链上的铃铛并没有被风吹动,她抬脚试着晃动了一下铃铛,也没有声响。

  难道是她听错了?

  一天半以后,程英回到了清水村,两位苗民把那箱银饰抬到了程家。

  程英故意让程雪叫上村里几个嘴碎的婶子到她们家里,‘观看’了那箱银饰,又看到了她拿出五百块钱,塞到万淑慧的手里,请万淑慧帮忙,给她置办三转一响彩礼。

  不出半天,程英的未婚夫,下大手笔给程英做聘礼、彩礼的事情,传遍了整个村子。

  现年头的普通人,上班一个月也就三十来块钱工资,还得负担一家老小的吃喝拉撒,到了月底,能攒下的钱,不过五六块钱,一年到头,最多也就攒个七八十块钱。

  而乡下的人们,因为是靠种庄稼,拿工分兑换粮食吃饭,手头更不会有什么钱,一年到头,一家人能攒个五十块钱,都算是顶天了。

  五百块钱,乡下的人家,得攒个十多年,还得是家里不出事,家里人都平安,不娶媳妇,不结婚生子的情况下,才能攒到。

  龙卜曦能够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里,凑够五百块钱给程英买三转一响,那就相当的有能耐了!

  他还给了程英一箱银饰,银子虽然没有金子值钱,可是那满满一箱子的银饰

  ,要卖了,或者兑换成钱,至少也得卖个两三千块钱。

  龙卜曦一下给程英这么多钱和银饰,无疑给足了程英脸面,也是告诉众人,他是有家底,有实力挣钱的男人。

  这样长得俊美,又有钱有实力的男人,谁不羡慕啊!

  一时间,上程家门来看热闹,跟万淑慧拉扯家常,话里话外称赞她大女儿找了个好男人,想借钱,想打秋风的人,络绎不绝。

  万淑慧再次长了面子,那叫一个高兴,一个扬眉吐气啊,一天天乐呵呵的,直说她不会要女儿半分钱,也不会要女儿的聘礼,那箱银饰,会全部当成嫁妆,尽数拿给女儿。

  五百块钱,买了三转一响,要是有剩余的,也给女儿。

  另外,她还会掏出一些钱给女儿置办嫁妆,给女儿私房钱等等,主要一个不苛待女儿。

  那箱银饰,在第三天,就被程英抬走了,万淑慧是一点东西都没留下。

  那些人捞不着好处,这才打消了不好的心思。

  第91章

  一晃一个月的时间过去, 全国各地的知青和知识分子们,都前往各自所在的省市学校,参加高考。

  高考结束以后, 又回到各自的生产队或者家里, 等待好消息。

  没过多久,高考放榜, 各种消息接踵而来。

  那些参加考试了的知青、知识分子、学生们,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 得知了自己的高考结果,有高兴的,有失落的, 也有沮丧的,发疯的......

  程雪通过她以前的老师,得知了自己的高考分数, 超过录取分数以后,高兴地抱着程英和万淑慧两人又哭又笑。

  大学生在这个时代含金量很高,不但是国家重点培养的人才, 还包分配工作,重要的是,从大学毕业后, 绝大部分的大学生都会进入事业工厂单位工作, 进去就是干部编制, 直接上岸, 未来只要不出什么大问题, 都会平步青云,吃铁饭碗,一辈子吃穿不愁, 前途无量。

  程雪前世在高考之前,被黄翠芝这个黑心烂肺的奶奶,卖去山里一个老男人当媳妇,错过了高考,被那个男人磋磨很多年。

  后来虽然在程英的帮助下,成功跟前夫离婚,逃离山沟沟,沉寂几年后,跟孙庆辉走到了一起。

  可两人最终的结局,却是因为魏牧成为了胁迫程英跟他复合,害死了孙庆辉,最终两人一死一伤,天人永隔,遗憾收场。

  如今程英重活一世,在她的干预下,程雪没被黄翠芝卖了嫁人,好好的在家复习功课,跟孙庆辉,还有村里两个知青一起考上了首都的大学,虽然程雪填选的不是顶尖学府,但能考上大学,考入北京,已经是光宗耀祖的事情了。

  程英由衷地替妹妹高兴,今生程雪改变了命运,不会再重蹈覆辙前世的悲惨命运了,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人生了。

  连她的对象,孙庆辉的命运也改变了。

  孙庆辉前世并没有考上大学,他的父母也没有平反,一家人在十年大动乱结束以后,回到了首都,挤在一个不到十平方的小房子里,日日受尽街坊邻居的磋磨白眼,各种欺负。

  最终,身为文化分子的孙母受不住这样的精神折磨,回京没两年,郁郁寡欢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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