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制造这些苗药的药材十分难寻,且往往运用许多毒虫毒物在里面,药性通常很烈,跟炼蛊似的,一般人都受不了。
不过就算如此,许多生了重病的人,为了治好自己的病,总要冒险花上重金试一试,于是就有苗族特效药千金难求的说法。
程英抿了抿嘴,问:“我爸从山上摔下来,被娅琳的爸爸他们救了,他们抬着我爸回到你们寨子里做了简单的包扎处理,他们给他上了一些苗药,那苗药该不会是你做得吧?”
“是啊。”龙卜曦直接承认,似笑非笑道:“算起来,我救了你爸跟你两条性命,你该怎么报答我?你们汉人不是讲究什么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程英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你对我们父女的救命之恩,我无以回报,今后我发了工资,每个月给你点钱,再给你买些吃的用的行不行?”
龙卜曦摇头,“那些东西,我不缺,也不需要。”
“那你想要我怎么报答你?”程英拽着手中的筷子问。
龙卜曦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先吃饭吧,报答的事情,等我想好了再告诉你。”
第40章
不得不说, 龙卜曦的厨艺很好,那笋片炒腊肉,笋子挖得是鲜的四季笋, 笋子炒之前焯过水, 合着切成薄片,晶莹剔透, 半肥半瘦,瘦肉呈现嫣红色的腊肉片, 腊肉片先下锅炒得微卷,再放切好的笋片,放一些简单的盐味就出锅。
炒腊肉片带着浓郁的西南烟熏腊味, 吃起来肥肉不腻,瘦肉不柴,一口下去, 满是焦香。
而笋片吸饱了腊肉片炒出来的多余油脂,吃起来清脆爽口的同时,又带着丰富的油香味, 十分下饭。
另外的萝卜炖腊排骨、清蒸鱼、清炒蔬菜也都十分好吃。
腊排骨炖得酥烂,一咬就脱骨,萝卜块也炖得软烂, 吃起来特别的清甜。
鱼肉蒸得火候刚刚好, 肉嫩而不腥, 蘸点酱油就美味无比。
清炒的红薯叶, 炒得碧绿不黑, 吃起来清脆爽口。
吃腻了肉,再喝点萝卜汤解腻,简直是完美的一餐。
最重要的是, 龙卜曦
蒸得米饭,是他们寨子里的梯田自己种植的,他们有国家的优待政策,不用像外面的汉族人一样,集体干活,集体上交供粮,他们的米,是自己用石舂石磨慢慢碾压磨出来的,米粒雪白干净,吃起来十分美味香甜,不像外面的米,发黄带一些壳,吃起来割拉嗓子,普苍寨的米,更像后世机械打磨得精米。
程英重活一世,已经很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米饭了,也没有想到龙卜曦的厨艺会这么好,每一道菜都做得十分合她口味。
原本她还担心龙卜曦会给她下蛊,纠结要不要吃饭,转念一想,她命都是龙卜曦救回来的,她跟他无冤无仇,她又是邮递员,以后要给普苍寨送信,他是吃饱了撑着才会给她下蛊得罪她,也就放心大胆的吃起饭。
这一吃,顿时惊艳的瞪大了眼睛,筷子不自觉地夹遍了每一道菜肴。
龙卜曦饶有兴致地看着她吃饭,他夹菜的时候很少,看着她津津有味的吃着自己做的饭菜,他觉得比自己吃饭更有意思。
他已经很久没做过饭给别人吃了,上一次做饭给人吃,还是做给他那病得快死的父亲吃。
程英感受到他的目光,啃着排骨嘴里含糊不清说:“你为什么这么看着我?你不吃?”
随即又有些不好意思的想,是不是她吃得太多了,她先前说不吃,结果吃得比他多,他可能觉得她这个人出尔反尔,有些奇怪吧。
“我以为我做得饭菜,会不合你胃口,现在看来,你应该是喜欢吃这些菜的。”龙卜曦往她碗里夹了一块嫩嫩的鱼腹肉,“我对饭菜没有特别大的兴趣,吃饭对于我来说,只是为了活着。饿了,我会吃,吃多少看我心情而定。一天两天不吃,我也不会死,我比较喜欢看人吃饭。”
程英抬头看他,一脸疑惑,还有人不喜欢吃饭的?
在这个人人都很饥饿,恨不得一顿吃三大碗饭的年代,这么多好吃的饭菜摆在他面前,他就没一点吃饭的兴趣?
难怪他看着身形挺瘦,脸也比一般的男人看着小一圈。
看他又往她碗里夹菜,她连忙伸手挡住自己的碗:“够了,我吃得差不多了,你别给我夹菜了。还有,我们算是初次见面,初次认识吧,你一直给我夹菜,搞得我跟你多熟似的,你太热情了,我不太习惯,你吃你自己的,别再给我夹菜了。”
吃完,她又问,“那条清蒸鱼是哪来的?还挺好吃的,你这么短的时间,做这么多菜,肯定很辛苦吧。辛苦你了,吃完饭,我来洗碗吧。”
她住在人家家里,敷着人家给得药,吃着人家做得好饭好菜,她不能白吃白喝,总得干点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才行。
龙卜曦目光温和,“鱼是我下田里抓得稻花鱼,我做饭没花多少钱时间,你要是喜欢吃,以后我天天做给你吃。”
“不用了,再好吃的东西,吃多了也会腻,我只是觉得用稻花鱼做清蒸鱼,比我想象中的好吃。”程英直接拒绝。
西南地区的稻花鱼,一般都是在春季稻谷还是秧苗之时,放一些鲤鱼、草鱼、鲫鱼之类的鱼苗进水田里养。
这些鱼类生活在田里,以吃田里的水草、水藻、各种微生物和稻谷、稻花长大,因此有稻花鱼的称呼。
因为生活在田里,稻花鱼难免会带一些土腥气,西南地区的人们做稻花鱼,通常会煎炸烹煮,用泡椒、泡菜之类的辛香料盖住稻花鱼那一点土腥气,就会使得鱼肉变得十分美味。
像龙卜曦这样,用来清蒸的情况很少。
龙卜曦用一条两斤重左右的草鱼来清蒸,就只是在鱼肚子里塞了一些姜片和葱白,蒸出来的鱼肉,又嫩又没有土腥气,只蘸一点酱油就十分好吃,爱吃鱼的程英是真觉得不错。
吃完饭,程英洗了碗,捧着龙卜曦之前给得药罐,上到三楼,她所住的房间里。
她把药罐放在床头柜,打开柜子,看到了自己的邮包,还有被娅琳洗干净,放在邮包上的邮局工作服。
程英把衣服、邮包、还有斜挎包都拿了出来,都打开看了看,衣服里踹得三十来块钱都在,斜挎包里军用匕首、辣椒粉、水壶、卓醉蓝给的香囊之类的杂物也都在,邮包里的两封信件,一个小包裹也都完好无损。
程英松了口气,她还以为她从那么高的山上摔下来,她身上的东西会掉落一些,没想到全都在,这下她就放心了。
她站直身体,准备擦药,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天气及其炎热的情况下,她昏迷了一个多星期,娅琳虽然在照顾她,但她当时应该伤得很重,娅琳没时间给她洗澡吧,最多用水给她擦擦身体,她现在身上满是浓郁的药味,还有一股若有似无得馊臭味,她觉得,她该洗个澡,再上药才行。
程英下到二楼,四处看了一圈,询问龙卜曦:“我可以洗澡吗?我感觉我身上都有味了,你平时在哪洗澡?”
龙卜曦站在客厅暗光处的药台前,不知道在干什么,闻言,他转过头说:“我平时都在里寨的温泉池子里洗澡,你想洗澡也行,得用我给你熬得药水,否则你洗一般的水,你会很痛苦。”
里寨竟然有温泉?!这普苍寨还真是深不可漏啊。
龙卜曦重复提起,不用他的药,她会很痛苦。
程英心里忽然生起一股叛逆之心,很想试试她不用他的药,她会不会如他所说的那样,会很痛苦。
犹豫了几秒,最终她还是压下了心里那股叛逆劲儿。
还是那句话,她跟龙卜曦无冤无仇,他没道理害她,而且她从山上摔下来,毫发无伤,只昏迷了一个星期,本就不合常理,她没必要作死。
二楼左侧一扇窗户下,有数节对半破开的大竹筒,一节节的对接着,里面流着潺潺的溪水,从窗户下开得一个木洞口子里,流到靠近龙卜曦药台旁边的一个大瓦缸里,里面装了满满一缸水。
龙卜曦从阴影处走出来,惨白无色的手臂,拿起漂浮在水缸的葫芦水漂,将水一瓢又一瓢地舀进一个大木桶里。
又用左手,单手拎着满满一通水,走到二楼中间的围灶前,同样单手将那桶水,倒进围灶旁边一个弯嘴大铁水壶里,再将水壶挂在上方的铁钩上,开始烧火。
程英没想到,龙卜曦看着挺瘦的一个人,力气居然那么大,单手倒几十斤重的水毫不费力的感觉,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她还看见他拎水的时候,那精瘦的胳膊上隐约可见肌肉线条,还有鼓鼓囊囊的肱二头肌,这跟他高瘦的身材,完全是不合的比例存在。
这人的肌肉究竟是怎么长得,他穿着露胳膊的短袖苗服,不用力的话,压根看不出来他胳膊有肌肉啊。
程英忍不住把目光落在龙卜曦的身上,看着他烧火。
龙卜曦烧火的用具,还是古老的火折子,他将圆筒状的火折子一端扯开,用嘴吹了吹火芯,将火芯吹红,对准一把引火的松树针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