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当我没说过。”程英把手上的水渍晾干后,往楼上走,“我感觉我今天身体好的差不多了,我得完成我的工作,把你们寨子的信封、邮件送出去,你忙你自己的事情吧,不用管我。”
“我也要去寨子里做一些事情,我跟你一起去吧。”龙卜曦站在楼梯口说。
程英没反对,想着他要是跟自己顺路的话,遇到那些不会说汉话的苗民,还可以帮她翻译一下苗语。
很快程英背上自己的邮包,跟龙卜曦一同下了楼,往对面好几座山头的外寨走。
这会儿天气还早,大概是早上八点钟左右,河对岸的吊脚楼绝大部分都冒着炊烟,都在烧火做饭。
缕缕炊烟随着晨风往上空蜿蜒,在一片峡谷一片青山绿水的景象中,倒像一幅很有意境的山水画一样。
两人并排着走过那条摇摇晃晃的吊桥,一阵风吹来,程英身体站不稳,下意识地伸手去栏杆。
她手刚伸出去,没抓住栏杆,反而抓到了一只温热的手。
程英偏头一看,龙卜曦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她的右侧,伸出他那惨白无色,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十分好看的左手,握着她的右手。
“小心。”龙卜曦那温润又悦耳的声音响起,“早上寨子里的风有点大,吹得这吊桥摇摇晃晃的,你不是寨子里的人,走这条吊桥没有经验,很容易摔倒,我扶你过去吧。”
程英看着两人交叠的手掌,龙卜曦的肤色很白,是白到在阳光底下透明的那种,她的肤色是蜜色的肤色,是之前在部队长年训练,太阳下挥洒汗水晒黑的肤色。
距离她退伍返乡已经一个多月,她的肤色要比之前白了一点,可因为她做邮递员,一直在路上跑,也一直晒太阳的缘故,她的肤色也不会变成小时候那样白净。
两人一白一‘黑’肤色的手握在一起,看起来特别奇怪不说,程英心里还有种难以言喻的不适应感。
她总感觉,龙卜曦对她的举动过分亲近,亲近的像过了某一条线,让一向心思敏锐的她,感觉到有一些不适应。
转念之间,又觉得,龙卜曦做出这些举动,会不会是因为他本人和寨子里的苗民都是如此,对寨子外的人面冷心热。
会不会是龙卜曦没接触过太多外族人,不知道男女之间的分寸感,又或者是她多想了。
她把手抽了回来,扶着一旁的栏杆说:“没事,我走吊桥没经验,多走两次就有经验了,不需要人扶。再说,我是退伍女兵,我在部队训练吃得苦不少,我要真摔倒了,也就疼一下,不会有什么事,谢谢你的好意。”
她说着,手扶着栏杆,大步往前走去。
龙卜曦黑眸幽深地望着她离去的背影,又低头看着自己空唠唠的左手,手心似乎还残留着她的温度。
他将手心慢慢收拢拽紧,低声说了句:“警惕心还是那么重。”抬脚跟上她。
两人刚走下桥,第二个低矮山头半山腰传来呼喊声:“阿诺哥——阿诺哥——”
程英循声望去,看见一个穿着淡粉色苗服的十七八岁年轻姑娘,趴在一栋黄木黑瓦,修建的十分宽大,看起来还挺气派的二楼走廊前,向着他们所在的方向欢快地招手。
隔得老远,程英都能看见那姑娘生的十分漂亮,她肤色雪白,唇红眼大,鼻梁高挺,眉目之间自带一股骄矜之气,头上戴着她们苗族典型的银冠刻花鸟蝴蝶头饰,胸前戴着一串花样好看的银圈项链,双臂戴着许多雕花的银镯,苗服用银线绣着各种精美的图案,看起来特别的端庄漂亮。
程英还是第一次在现实中见到这样漂亮又浓重的苗服,在她的记忆里,这样浓重的苗女打扮,一般都出现在电视里各种大型活动,或者配合电视台拍摄的。
苗族人尚银,觉得银器具有通灵特性,觉得诸如银铃、银角之类的银制物品有驱邪避灾的功效,加上苗族人进行多次大规模的迁徙,为了方便携带财富,银子做成银饰,层层叠叠戴在人的身上,跟着人走,不用担心丢失,也可以随时当成货币出售,又没有金子那么贵重,真丢失了也不会太心痛,迁徙的路途中,也不担心会有人来抢银饰,因此苗族人喜欢银子,比喜欢金子多。
日常生活中,苗族人最多戴个银手镯、项圈、耳环什么的,好看的同时,也方便自己行动,不会像那个漂亮姑娘一样,在身上穿戴层层叠叠的银饰。
一旦穿上这样的银饰,这代表着,她即将出嫁,或者他们寨子里是要举行什么活动,又或者是什么仪式,才需要穿得这么隆重。
第44章
程英看着那名年轻姑娘后面有好几个苗民, 穿着打扮都挺隆重,不由好奇地问龙卜曦:“有人在叫你,那姑娘是谁呀?她长得真好看, 衣服也穿得很好看, 你们寨子里,最近是要举行什么活动, 或者举行什么仪式吗?还是说,那姑娘要嫁人了?”
龙卜曦皱着眉头, 没说话。
程英看他脸色不好,目光阴沉,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也没有追问。
直到那个姑娘拎着裙摆,从半山腰跑下来,一溜烟地跑到龙卜曦面前, 亲热地挽着龙卜曦的手,一脸娇嗔地模样看着他说:“阿诺哥,我叫你, 你为什么不理我?”
她其实说得是苗语,但程英从她说话的语气和神态,大概猜到她在说什么。
龙卜曦抿着一张嘴, 伸手将她的手指掰开, 用苗语对她说了句什么。
那姑娘气得跺了跺脚, 偏头看程英一眼, 眼神很不友善, 用生硬的汉话对她说:“你怎、么、还在、寨、子里。”
程英刚要开口,龙卜曦忽然对那姑娘说了句什么,紧接着转头, 一脸抱歉地对程英说:“我要去里寨一趟,可能晚上回不来,不能陪你了。中午和晚上,
你自己看着做饭吃吧,家里米面肉菜都有。你送完邮件就回我家去,不要一个人到处乱走,更不要随意吃别人给得东西,晚上睡觉,记得锁好房门,我会尽量晚上赶回来。”
程英也不问他要去里寨干什么,为什么要去这么久的时间,只是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那名苗族姑娘不管他俩在说什么,跟龙卜曦说了几句苗语后,拉着龙卜曦的胳膊就往山上走。
龙卜曦跟着她走了几步,不放心地回头,叮嘱程英:“记住我的话,不要到处乱跑。”
“知道了,你去忙吧,我不是三岁小孩子,我能照顾好自己。”程英朝他挥手。
等他们一走,程英先把程建同给得感谢救命恩人的钱,分别给了昨天磕头的三个人。
除了娅琳的父亲推辞一番,其他两个人都没有一丝客套,全都收下钱。
本来程英还想问问娅琳有没有时间,陪她一起去送邮件,顺便跟她一起在寨子里逛逛,她好熟悉熟悉那些可能写信的人家。
结果娅琳的父亲说娅琳一大早就去里寨帮忙了,至于帮什么忙,娅琳父亲没说,程英也不好问,她只能看了看包里两封信和一个邮包的住址,往第三座矮山走去。
第一封信,是要送到山顶,一个名叫宝来的男人家里。
看信封上写得歪歪扭扭汉字字迹,应该是龙卜曦所说的,他们寨子里有四个在部队里参军的苗族军人,写给自己父亲的信。
程英顺着同样修建了许多石阶的道路,往山上走,又吸引了许多在家吃早饭的苗民,纷纷捧着饭碗,站在走廊上,边吃,边看她。
她已经习惯为常,不理会那些苗民异样的眼光,将那封信,交到那个名叫宝来,大约五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手里,十分抱歉地说:“对不起大叔,因为我摔下山受伤的缘故,导致您的信送迟了,还请您原谅我的工作失误。您有没有什么信件,需要我帮您寄得,您拿给我吧。”
宝来是地道的普苍寨苗民,一辈子都没出过苗寨,一直在苗寨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靠种地,养活孩子妻子,老实本分的生活着。
他不认识汉字,也听不懂汉话,不过自从三年前,他的大儿子在程建同和国家派来扫盲的公职人员影响下,决定跟另外三个年纪差不多大的年轻小伙去部队参军,每隔一两个月会给他写信,或者给他寄挂号信回来,由程建同代领钱,送到他的手里,他跟程建同渐渐熟稔起来。
为了听懂程建同在说什么,也为了跟程建同交流,他艰难地学习了一些汉话,现在能听懂汉话,也能说一些简单的汉语。
宝来说:“不寄信、我儿子,他懂我,在做什么。”
程英又问:“那你的信,需要我给你念吗?”
宝来家里好像就他一个人,没看见他的妻子,也没看见他其他孩子,不知道他是不是孤家寡人一个人住在家里,程英也是好心,担心他不认识字。
宝来摇头:“不用,我儿子,写得苗语,我能、看懂。”
苗族人有自己的语言文化,程英是知道的,听他这么一说,程英也放心了,当即背上邮包,就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