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没关系,能拥有小主人多一些陪伴,还能天天都去玉米地溜达,它已经很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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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里明明加了一个人,我们出发的时间也越来越早,可时间还是不够用。
六点钟不到就出门,和焚化车交接完回到家,儿子已经吃完晚饭,埋头做作业。等他完成功课,恐怕我已昏昏欲睡。
晓露说小轩已经二年级,要开始为小升初做准备,学习时不能打扰。
我越琢磨,越想笑。
全人类都面临生死存亡的时代,小升初竟然还是所有家长都要面临的大考。
不是可笑,而是可悲!
但晓露没说错,只要人类社会还存在,阶级就无法打破。
看看那些所谓的“新贵”就知道,什么经纪公司当红主播、主播工作室老板,本应肩负拯救苦难使命的人,却一边吃着人血馒头,一边享受全世界的追捧。
我不指望,更不希望小轩成为这种人,况且小轩个性柔软,不适合那种地方。
若能靠教育这道独木桥谋得一个好出路,未来能在防腐标准更严苛、更加安全的地方生活,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怕就怕他就像组里新来的年轻人,辛辛苦苦弯弯绕绕一大圈,还是逃不开这种危险的工作。
本以为上岸了安全了,定睛一看,吃人的水已经没过下巴。
好在下班时接到上面通知,说野猪林太大,就算再派十个人都不一定管得过来,所以,ISDA决定抽调一支专项队伍,彻底清剿野猪林。
万物有灵,这样做固然残忍,可野猪想活着,我们也想活着。
那些被野猪攻击的小动物,谁不想活着。
千般万般,终究只是无奈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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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被农具的声响惊醒,钻出小木屋后晃了晃脑袋,歪起头望向天空中那个热热的东西。
刚出生时那个东西也在,但它没感觉热,反而觉得冷。后来不知怎么的,那个东西越来越热,就像后院里被大主人点着的火桶,蒸得它头晕目眩。
不过大主人一走出家门,它便清醒了,撒开蹄子蹦蹦跳跳地跟在后面。
大主人笑着摸摸它的脑袋:“你倒是准时。走,跟爸爸接丽丽去。”
它已经知道这两个字的发音,指的是小主人。
它愈发撒起欢来,时而跑到大主人前面,时而绕到他后面,跟个“8”字似的一圈转过一圈,很快便转到玉米地里。
“坐。”
它放倒蹄子,听话地半躺下来。
大主人又摸摸它的头:“小黑乖,在这儿等着,爸爸很快就带丽丽回来。”
因为听到“乖”,它开心地咩咩叫。
大主人很快消失在树林里,它睁大眼睛巴望。几个月过去,它眼睛里的蓝色越来越明显,倒映着一小片天空,水晶球般澄澈。
周围安静下去,只有热热的风卷动玉米狭长的叶片,发出沙沙声响。
风同样送来那一抹新鲜诱人的气味,使得它快速抽动鼻子,几乎要陶醉在这片天堂之中。
忽然,它站了起来。
风里,还夹杂着一股奇怪的味道。
它鼻头抽动的频率越来越快,蓝色的眼睛不断眺望山下,最终决定循着气味传来的方向迈动脚步。很快,它听到了叶片声外,另一种奇怪的声音。
剧烈的喘息声。
这种声音和怪味一样令它不安,它开始奔跑,穿过玉米地之间的小径,顺着玉米地外缘绕向另一侧。
它猛然站定。
扇子一样的睫毛快速眨动,刚硬起来不久的蹄子,在泥地上抬起落下,抬起,又落下。
它看到了一个怪物。
可怕的怪物。
对方的体型比它大出许多倍,比妈妈、甚至比大主人都要庞大,眼睛却很小,尖尖地吊起,里面射出的凶光让它很害怕。
最可怕的是怪物的尖牙。
那对尖牙颜色很深,从怪物的嘴巴两侧钻出,微微向上弯曲,尖锐的末端是潮湿的,那股怪味似乎就来源于那上面。
不……不止那里,怪物身上也有好几个潮湿的洞口,有点像妈妈分泌奶水的地方,可它很确定,那些不是奶水。
更像是出生时闻到的,妈妈身体里流出来的血。
刻在基因里的本能告诉它,这个怪物很危险。
跑,马上跑,跑得越远越好。
但是它始终迈不开脚步,不是因为太害怕了,而是因为看到那些玉米杆。怪物躺在玉米地的边缘,也许是痛还是别的,怪物在地上疯狂打滚,每滚动一次,便距离玉米杆近一些。
再近,那些碧绿的、好闻的玉米杆就要遭殃了。
“咩……”它鼓起勇气叫了一声,声音很小,马上被热风吹散。
怪物没有听到。
“咩……”
“咩!”
它的声音越来越大,终于,怪物停止了滚动,一翻身站起来,凶狠的小眼睛盯住它。
起身之后,怪物看上去更加庞大了,也让它更加害怕。
然而它依然叫道:“咩——”
为了让怪物离开,它甚至学着年长的同类微微低头,展示头上的角。
可是它忘了,它还太小,头上根本没有角。
进攻的姿态顿时激怒了怪物,怪物哼哧喘息着冲过来。它没有后退,只是把头放得更低。
“咩!”
它被撞飞出去,摇摇晃晃站起来时,发现怪物又冲来了。它蹒跚地挪开,怪物一头撞在树上,尖牙深深扎入树干里。
这给了它逃生的机会,然而它非但没意识到,反而看到了胜利的希望。
它能打败怪物,能赶跑怪物,能保护玉米地,保护它自己和小主人都爱吃的玉米。小主人经常和它一起吃玉米糊。
等头晕脑胀的感觉稍稍退去,它再次大叫:“咩!”
然后,它再一次摔倒,身体在泥土上不断翻转,停下来时,才感觉到肚子很痛,也出现了那股奇怪的、令人不安的气味。
它挣扎着想站起来,可怪物又来了,用庞大的体型、用尖锐的獠牙不断冲锋,不断刺入它的身体。
痛楚和怪味将它完全包裹,它已经无力挣扎,也几乎难以思考。
又遭受一下冲击后,它小小的身体翻转过来,发现怪物跑掉了,哼哧声远去,庞大的黑影迅速消失在树林里。
而玉米地,没有一根玉米杆子倒下。
成功了吗……
它把怪物赶跑了吗……
这个发现让它很开心,可是它已经没办法甩开蹄子撒欢了,随着怪味越来越浓郁,它的力气好像被完全抽干,虚弱到眼睛止不住地闭合。
它忽然意识到,自己可能再也看不见小主人了。
可是大主人快带着小主人回来了,它很快就能和小主人一起在草地上跑,一起吃玉米糊,一起啃玉米,小主人还会帮它整理小窝,让压扁的干草重新变得松软。
好想,再看小主人一眼……
它努力让眼睛睁着,微蓝的眼球望向树林。
微微的风声,玉米叶片的沙沙声,和不知道藏在哪的虫子声陪伴着它。
它不知道等了多久,直到眼球里最后一丝光彩消失的瞬间,它看到了那对熟悉的身影。
小主人趴在大主人背上,用手圈住大主人的脖颈,乐此不疲地喊:“驾!”
大主人笑着回头:“你都这么大了,还让爸爸当牛做马呀?”
“小黑是羊,我是马,爸爸当然也是马咯!”
说到这里,小主人举起手臂用力摇晃:“小黑,我回来啦!”
咩——它在心里应了一声。
可是它不能跑上去迎接小主人了。
它短暂的一生伴随着孤独开始,却因为小主人的出现,变得并不孤独。
它很幸运。
希望从今以后,小主人和它一样幸运。
一阵热风翻山越岭,吹过风车,吹过羊圈,吹过木屋,吹过刚刚开垦好的麦田,吹过尚未盛开的桂花树,吹过即将成熟的玉米。
吹散了那抹熟悉的人影。
也带走了碧蓝眼球中,最后一缕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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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野猪林清剿行动最后一天。
我们一如既往地配合,五个组员分散到外围,接收ISDA送来的野猪尸体。
但我突然发现有一只野猪从林子里冲出来了,我马上端起猎枪,它好像看懂我的动作似的,掉头就往山上跑。
我马上追过去,路上发现不少血迹,知道那只野猪一定被ISDA打伤,只是伤势不够致命。
但我跟丢了。
野猪一离开山道,遗留的血迹就不好辨认,我只能钻进各个树丛里寻找,一直到天黑,才在山腰发现它。
它已经死了。
脖子、后背和肚子上都有枪伤,仗着皮糙肉厚才跑这么远。还好为了配合ISDA行动,熊岭镇随便找了个理由封山,否则困兽凶狠,不知道多少人会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