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天没有原主记忆还真不知道,小李是上完大专分配过来的,不是本地人,更没听说过。
许天见刘姐一脸唏嘘,忙拿起案卷看起来,她一翻开案卷就看到了田元凯的签名,显然这案子也是他主办的。
小丈村孙春苗,在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杀死父母双亲,并分尸抛于村内,被捕后她控诉父母控制她卖|淫,还供出了不少嫖客。
孙春苗应该早就在搜集证据,她清楚叙述了整个过程,从八三年跟她母亲在火车站附近的民营小旅馆打工开始,一共两年时间,她断断续续被父母强迫卖|淫。
期间还生过两个孩子,第一个卖了,第二个因为是儿子,她爸妈要当孙春苗弟弟养着,这才回老家小丈村。
孙父准备把孙母和便宜儿子留在村里,他领着孙春苗接着外出‘打工’,孙春苗不想再过这种日子,也不想让孩子被这样的父母养大,把父母灌醉,杀害分尸。
等警察到的时候,她正抱着孩子喂奶。
看照片上,这姑娘脸上还带着血,眼神呆滞地抱着一个小襁褓。
看笔录,这姑娘跟疯了一样傻笑,说原来这
么简单,早该动手的,还说麻烦把孩子送进孤儿院,不要交给小丈村的人养。
之后的笔录里,孙春苗说她是独生女,原本父母也很宝贝她,因为跟青梅竹马的同村人婚事没谈成,还被准婆婆说早就失了身,村里传出了恶心的流言,父母才对她变了脸,把她带出去打工。
她父母都好吃懒做,火车站附近什么人都有,做生意的、出公差的,个个不差钱,看着人家下馆子住宾馆,他们却只能打扫卫生,甚至帮着擦鞋,不由眼热,又见有女人在做这种皮肉生意,孙父孙母就开始劝说孙春苗‘下海’。
孙春苗不乐意,他们就寻死觅活!还说她反正已经不是大姑娘了。
小李看到这里都要气疯了,“这他妈的是什么父母,自己女儿被婆家欺负,被村里人造谣,不该替她做主吗?居然把她带出去卖?”
刘姐叹道:“唉,就是说啊,这姑娘太可怜了。”
许天也气得不轻,虽然当警察总会遇到奇葩,可这也太突破下限了。
她沉吟道:“也许孙春苗根本不是他们亲生的,这姑娘如果活到现在应该是二十四岁,她是六三年出生的,那个年代很少有独生子女,而且村里重男轻女严重,如果她父母都能生,怎么可能只有一个女儿?”
小李被她这个分析角度惊呆:“不是亲生的也不能这么糟践啊!等等,你说她如果活着?她死了吗?我还以为她在监狱呢!不对,不管是死刑还是无期,只要判决下来,这些案卷应该在法院才对啊。”
许天看得快,已经翻到后边了,她叹口气:“孙春苗死在看守所里,是自杀!”
消失的子弹2
也不怪刘姐对孙春苗印象深刻, 她确实很惨,家里虽然不富裕,但因为是唯一的孩子, 从小也没吃过什么苦, 爸妈也算宠爱。
她原以为可以顺利跟青梅竹马的对象结婚, 哪想到两人偷尝禁果后,对方突然变了脸, 说她不是处女, 还逼问她到底跟谁苟合过。
孙春苗气得说不出话来, 也不知道该怎么辩解。更被对方当作心虚, 她准婆婆本来就觉得她家太穷还人丁稀落,没个能帮扶小两口过日子的人,更过分的是孙家光彩礼就要一百块钱, 在当时可是天价。
这准婆婆一看儿子恼了孙春苗,马上把这事在村里宣扬开来。
当时孙春苗正在小学代课, 一个月有二十几块钱的补贴, 结果就有人造谣她跟小学男老师有一腿,甚至还造谣到五十多岁的老校长身上。
这工作自然干不成了, 她回了家, 父母居然也变了脸, 大骂她不检点,说她给家里丢了脸,以后怕都嫁不到好人家。
笔录上,孙春苗一直在哭着质疑, “那是我亲爸亲妈, 平时学校发的补贴我一分不花给他们攒着,地里活儿我也抢着干, 我从来没给他们惹过事,没让他们费过心,可就因为这些谣言,他们看我的眼神就跟看什么脏东西一样。我知道他们是嫌弃我没嫁出去,没给他们赚来彩礼。我说我出去找工作,赚钱养家,结果我爸我妈居然让我接客!”
孙春苗的委屈大概诉说了很多,笔录上写得很简略,只从这些简单的描述里也能猜出,这姑娘当时有多崩溃。
而她之所以拿刀砍人,是因为她爸要带她去邻省一个种桃大户家,对方是她接待过的嫖|客,看上她了,来过好几次,最后一次,他要出一千块钱,把她娶回家。
“那人瞎了一只眼,长得很丑,还有白癜风,大概四十多岁了。他虽然爱嫖,可还算是个人,起码比我爸妈强,其实我要是跟着他去他的桃园,应该会过得不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