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佛慈悲,不求你宽恕我的罪孽,但求你保佑夫人和小先生早登极乐,来生顺遂。”
正如她虔诚祷告的那样,她又回到这里,无非是为了赎自己的罪。
她并不知道沈羡之后来的“死而复生”,但在抬眼认出贺云昇之后,瞬间明白了他的来意。
她清楚自己声薄力微,上流圈里的那些人个个手眼通天,如果贸然暴露,让自己掌握的东西所托非人,那么不仅会连累儿子,更会致使当年的真相永远尘封。
所以她才一直等,等一个时隔多年,仍然记得那笔血债,并且有能力,有意愿代替沈羡之母子将其清算的人。
现在她终于等到了,于是便缓缓起身,仿佛卸下了一个背负多年的沉重包袱,步履带着尘埃落定的平静,主动向贺云昇迎去。
关于认罪和自首,以及后续配合警方重新立案调查,保姆全都没有异议,她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贺云昇帮忙寻找一个名叫季沐子的女孩子。
贺云昇没想到会从她口中听到季沐子的名字,英挺的眉峰略略挑起,声音隐含一丝探究:“……季沐子?”
“她现在应该二十二三岁的年纪,五年前是职业跆拳道运动员,小先生心肠好,曾机缘巧合之下帮过她解围,大概是投缘,后续一直把她当作妹妹教养。”
保姆点点头,眼神带着追忆。
“夫人生前一再提起过,说小先生不在后,她几乎每天都会发短信打电话,夫人本想了结一切就去找她说清楚,给那小姑娘一个交代,总不能让她一直等。”
这一段往事,贺云昇是从季沐子那里听说过的。
此刻听闻沈羡之的母亲同样知晓,再联想到二人如今的关系,心中不禁掠过复杂难明的情绪。
“我知道了,那么找到她,我和她说什么,告诉她阿羡死了,让她别等了?”
保姆又摇头,只在纸上写下一个银行保管箱的地址和密码。
她解释道,最后那段时日,沈羡之的母亲有时特别思念儿子,就会把想对儿子的话写在本子上。
又因为当时不便接听季沐子的电话,内心却对这个同样思念沈羡之的小姑娘充满了共情,所以这其中也有不少话,是写给季沐子的。
贺云昇应承下来。
他安排人手将保姆严密保护起来之后,就立刻拨通了季沐子的电话,让她直接去保姆提到的银行拿笔记本。
贺云昇看出保姆是真心悔过,也考虑到之后她配合调查需要再知道些事,便对她坦言。
“阿羡没死,那个叫季沐子的小姑娘……当了他的女朋友。”
片刻的惊愕之后,保姆的眉目慢慢释然舒展。
她示意贺云昇稍等,继而默默转身,重新步回檀香缭绕的佛殿,手指划过佛珠,对着斑驳的金身佛像深深叩首。
“我佛慈悲,信女此生罪孽深重,不敢奢求宽宥。只愿夫人来世康健顺遂,愿小先生否极泰来,同季沐子小姐幸福喜乐。”
当夜,季沐子独自坐在房间的窗前,窗外是小区院落里静谧的灯火,面前则摊开着那个墨绿色的绒面笔记本。
下午,她和唐媛一起从银行里取回了它,花了整整三个小时读完,眼角干了又湿。
心烦意乱之下,她鬼使神差地,又一次拨打起那个无视了她近两个月的号码。
出乎意料,这一次电话竟然接通了。
被冷落了五十七天,季沐子一时难以置信,激动和委屈交织,哽咽得说不出一个字来。
竟是电话另一侧,先传来了那个她朝思暮想,此刻却异常沙哑疲惫的声线。
“沐子……”沈羡之的声音很轻,不知为何氲着难以言喻的眷恋情愫,“随便说点什么吧……我想你了。”
如此直白的思念话语,是季沐子从未想过会从沈羡之口中说出的。
然而,不等她按捺住心头涌起的欣喜,去回应这份近乎撒娇的温柔,他接下来的话,便如同淬了冰的利刃,将她直接打入无底寒渊。
“我就要死了……你既然刚好打来电话……就让我再听听你的声音……好不好?”
【作者有话说】
二分评有红包,还在看文的宝宝们积极留言~
就冲沈哥哥差点把真自己送进火葬场这出,前方这追妻火葬场也妥妥的了2333~
咱就是说,沈哥哥的爸爸妈妈要是在天有灵,大概已经要把这完蛋儿子骂死了。
67
第67章
◎别凶我了,说句爱我吧。◎
通过沈母留下的笔记本,季沐子知道了很多沈羡之从未对她说起过的事情。
原来那个他留给她的手机号码,除了她,就只有他的母亲知道。
沈羡之每天都有很多很多的事情要操心忙碌。
用作商务用途的几个手机充斥着大量来自生意伙伴的联络和讯息,他唯恐她们的来电或信息淹没其中,便为她们预留了这条专线。
这也是为什么后来她拨去的电话,发出的短信,都会被沈母看见的原因。
在启程前往国外,踏入那个由他叔叔们精心编织的陷阱之前,沈羡之本就是将这部手机交由沈母保管的。
原来她十五岁那年的月经初潮,他接到她的求救电话,内心的慌乱并不比她少。
情急之下,他*甚至将电话打给了沈母。
而那个被他带来接她,给她科普知识,被他说成是同学的小姐姐,也是他从沈母任职的学校里,临时雇来的生理健康辅导员。
原来吴胜彪后来不敢再找她家的麻烦,真有一部分原因是挨了他的拳头。
虽然这件事,季霖兮早在无需再对他的身份遮遮掩掩时,就如实交代过了。
不过思及沈羡之从前那副优雅得体的矜贵公子作派,季沐子只觉得季霖兮在叙述过程中,一定掺杂了不少基于他自己行事逻辑的编纂加工。
毕竟吴胜彪不过是个欺软怕硬的流氓地痞,凭沈羡之的权势手腕,料理他的方式何止千百种?
退一万步讲,即便真要动手,也大可以差遣几个打手,完全没有必要脏自己的手。
可不成想,她的沈哥哥竟真是亲自动了手,而且比起季霖兮两个月前痛揍沈廷琛的那一顿,下手只重不轻。
沈母在笔记本中写道,正是因为这件事,让她发自内心地觉得,沈羡之能认识季沐子,于他而言,也是一件特别幸运的事。
自从被接回沈家,本就较同龄人早熟的沈羡之一直活得克制而压抑。
他知道沈老家主不喜欢他,即便偶尔会透过他怀念早逝的长子,也是又爱又恨,既割舍不下砸断骨头连着筋的血脉羁绊,也憎恶他身上来自母亲的每一滴血。
所以他不能行差踏错半步,必须时刻将自己塑造成无论被多少双眼睛审视,都叫人完全挑不出错处的样子。
这样的沈羡之,正如季沐子曾经笃信的那样,不应该存在亲自动手,重伤一个地痞的可能。
然而那日与吴胜彪会面,吴胜彪被他逼得口不择言,竟问沈羡之甘愿为自家的“丑丫头”出头,是不是其实和她发生了什么。
言辞污秽露骨至极,说自家的丫头丑归丑,身段倒是好的,沈羡之若是好这口,那么与其去打点季兆兴,不如直接打点他。
季沐子原本叫吴沐子,是他的种,要卖也轮不到季兆兴卖,反正沈羡之有钱有势,大可以帮他争个抚养权,他比季兆兴好说话,钱到位想玩得多花都可以。
要知道季沐子当时只有十五岁。
怎么有人能禽兽至此?为了些许酒钱和赌资,竟生出念头,要将未成年的亲生女儿,卖身给他以为的恋童癖?
他说得如此熟练,大概率早已不是第一次与人谈论这等龌龊交易。
居然把主意打到自己精心教养了一年,好不容易才从阴霾中走出,变得乐观开朗的小姑娘身上,他怎么敢?
吴胜彪的那番话,可谓彻底点燃了沈羡之的怒火。
令他再难自持,最后将人打到只剩半条命仍不解气,简直想去找藏在暗处的季霖兮拿刀,再补两刀,干脆取他丫的狗命。
沈母告诉季沐子,正是因为她的出现,沈羡之才又一次拥有了如此鲜活的情绪。
他不仅是在教养她,呵护她成长,更是在通过将她教养成最美好的模样,去重新养了一遍他自己。
季沐子渐渐长大,沈羡之也逐步与沈老家主完成权力交接,从此再不必如履薄冰地活,本该是这样的,他们都因为遇到了彼此,而成就了更好的自己。
沈母的字迹落在此处,便突兀地洇开了一片湿润的深色墨痕。
季沐子仔细辨认,方才透过自己同样模糊的泪眼,认出了“如果小羡还活着……”几个字。
笔记本上的字句尚且历历在目,季沐子卷翘浓密的睫尖瞬间聚起泪雾,溢出唇齿的每个字都带着无法抑制的颤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