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人的哗然声中,千灯望向震惊的商洛:“来,商洛,你将失踪当日的情形,对大家说一说。”
商洛点头回忆:“郜国公主死后,我做了好多噩梦,所以求蓬莱哥……晏蓬莱替我画了一个护身符。那天晚上我睡不着,看到了烛火照在上面的金光,忽然想到,水榭石缝间闪了我眼睛的,很可能也是一个护身符啊!
“可公主死前,我们已经把石缝清理过一遍了,那么当时在水榭的谁把这东西放进去了呢?这事好奇怪呀!所以天一亮,我就举着护身符跑去找县主,谁知道刚出门,我就被人迷晕,什么都不知道了……”
“原本,我也没想到护身符的问题,但有一点毋庸置疑,当时后院能知道商洛会因为护身符而察觉到不对的,只有给他护身符的你——晏蓬莱。”
千灯说着,转而看向晏蓬莱:“看来,晏郎君那一晚应该是立即策划好了一切,在商洛的屋外蹲守,绝不愿给他任何泄露线索的机会。”
晏蓬莱望着商洛那伤心欲绝的表情,一时不敢开口,只能默然移开了目光:“是……那是我送给郜国公主的护身符,在她自尽之时,我为了不牵连到自己,便将其取回,并偷偷塞入水榭石缝之中。后来,为了遮掩我与公主的私情,我知道商洛发现了石缝中发光的东西是护身符后,就……狠心对他下了手。但无论如何,我不想要他出事!我只是逼不得已,只想着等事情落定后,我就将他放出来,让他一切都好好的……”
千灯冷冷打断他的话:“别负隅顽抗,坚称郜国公主自尽了,那护身符,也不是你送给她的东西。”
说着,她看向廊外的侍女,唤了一声:“玳瑁,蒲团拿来了吗?”
与众人一起在听她分析案情的玳瑁回过神来,赶紧上前,将手中抱着的一个蒲团递到她手中。
千灯拿在手中,展示给众人:“不知诸位郎君是否还记得?这是晏郎君在我生辰时,送给我的贺礼。”
由百位高僧的袈裟衣角拼缀成的蒲团,所有布头皆比指甲大不了多少,被细密的针脚一针一线细心缝缀好,按照颜色深浅新旧拼成盛绽的莲花形状,其细致用心处,令人赞叹。
“晏郎君对我说过,你自小家贫,常帮母亲做女工——看来,聪明的人什么都出色,连针黹也是。”千灯说着,轻轻拍了拍这个填充了丝绵而柔软饱满的蒲团,“说起来,孟郎君,当日晏郎君送我这个蒲团时,你脸上露出过诧异神情,是为什么?”
被千灯指到的孟兰溪“啊”了一声,看看晏蓬莱,有些紧张道:“是因为在县主生辰前几日,我接到凌司阶的信,他军务在身,回来匆忙,所以让我先帮他准备个礼物匣子。我去木匠铺挑选尺寸时,刚好看见晏卜丞离开。铺子里那个伙计很多嘴,认得我是县主夫婿候选人,便带着古怪的笑问我要不要也加钱刻一个敬贺县主生辰。我当时瞥了一眼,当时他们正在刻一个巴掌大的小盒子,扁扁的,我想,应该适合放一条佛珠手串……”
“如此说来,晏郎君原本要送我的,怎么都不会是个蒲团。”千灯将蒲团搁下,问,“晏郎君,是什么原因,让你临时将我的生辰贺礼更换成这么大一个蒲团,塞在一个包裹中,带到曲江池给我呢?”
晏蓬莱默然抿紧双唇,垂首不语。
“因为,你那日要带一件东西给郜国公主。放佛珠的小盒子显然没法帮你夹带进曲江池,而一个软而蓬松,可以挤压成团的蒲团,却十分适合。”
第九十五章 生路
千灯说着,看向崔扶风:“崔少卿,曲江池里捞起的物证,送过来了吗?”
崔扶风颔首,示意早已候在旁边的大理寺衙役将曲江池捞起的到翠羽斗篷送上来。
斗篷捞起多日,早已干透,毛羽褪色蔫巴,但上面的磨损痕迹依旧可以清楚看得出来。
千灯的指尖在上面抚过,说:“这件斗篷是翠羽裘,取各色雀羽染色后织入羊毛,虽然遇水后会褪色,但日常上身青金灿烂,我和长安很多贵女都备有一件。郜国公主那件珍稀的凫靥裘,由整朵的绿头鸭面靥绒毛簇成,轻茸细柔,而翠羽裘则是剪短的鸟雀毛片,入手的感觉要粗糙硬扎一些,一上手就能摸出区别。但同为青色毛羽织物,只要毛片刷顺了,看上去其实并无太大区别。”
这一点,诸位郎君都十分清楚。元日那夜,他们一起在大明宫外等待,曾看见她与萧浮玉那一场关于斗篷的闲事。
“这是在郜国公主溺亡后,我们重新查探曲江池,在水榭附近的河湾中发现的,夹在水草中来历不明的斗篷。”
“不可能啊……”金堂皱起眉,肯定道,“那天庆贺生辰要放烟花嘛,我带工人仔细清理过河道,可我在河边忙活了大半天,里面绝对没有这件斗篷!”
“既然如此,那就只能是当日清理完毕后,有人遗留下的。可当时水榭中除我之外全是男人,自然不可能有人披着翠羽裘过来。而公主府中,也从未出现过这种斗篷。那么,它从何而来呢?在郜国公主出事的那段时间,在那个河湾边的所有人,谁能将它带过来,又有谁将它丢弃在水湾中呢?”
千灯问着,目光在众位郎君身上扫过,揉着手中的蒲团:“其实,答案就在当日大家送给我的生辰贺礼中——凌郎君拿着盒子进园,里面只放得下一对臂钏;商洛的雀鸟佩直接从怀中掏出来;孟郎君的兰花不好收纳,自然是手捧着来的;薛郎君手持着卷轴、纪校尉扛着卷好的王旗,都没有包裹;崔少卿是袖中笼着的一卷书;鸣鹫王子是抬了一头羊——这么看起来,唯有晏郎君带了一个包裹过来,装着要送给我的蒲团。”
晏蓬莱默然望着她,勉强道:“我想,我一个大男人,抱着一个蒲团过去怕是不好看,还是包上比较好。”
“是的,而且因为蒲团是软的,包裹系紧一点就可以将里面的丝绵压得很小,多一条斗篷也不会被察觉;而在拿出了斗篷之后,你的包裹松了,舒展开的蒲团也会显得大一些,没有任何人会注意到,你的包裹大小有变化。”
金堂疑惑迟疑:“可是,他带着女子的斗篷过去干嘛?又和郜国公主的死有什么关系呢?”
“因为,郜国公主并不想死。她替自己准备了一个逃出生天的机会——那件凫靥羽斗篷。”
其他人还在茫然错愕,而熟知内幕的凌天水与崔扶风已经因她这寥寥数语,将来龙去脉联系起来,迅速知晓了所有一切。
众人的目光,都落在晏蓬莱身上。
他那一贯神情缥缈恍惚的面容,此时蒙上了一层冰冷的质感,三千界外的梅花冻在了琉璃冰雪之中。
“朝堂风雨,内外交困,郜国公主府已经走到了穷途末路,历来公主失势,下场将比死更惨,她想要拯救公主府,保住女儿,所以她留下了遗书,想要以自己的死化解皇后的仇恨、朝中的敌对。”
诸位郎君或多或少都知晓政治风雨的可怕,也知道郜国公主死后还被清算,因此多少可以理解郜国公主选择这条路。
“可是,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富贵骄奢了一世的大长公主呢?因此她虽然写好了遗书,却压在枕下未曾交付,也因此让进去捣乱的鸣鹫王子察觉到了此事。不过,在被马头和噩梦吓到之后,她找到了一条解决的生路。”
说到这里,千灯转向崔扶风,问:“崔少卿可还记得,公主府的女官素纨曾经对我们说过的话吗?”
崔扶风自然知道她指的是什么:“记得。当日郜国公主从噩梦中醒来,盛怒之下要填平公主府的池塘。司闱女官素纨劝她,反倒被她踢进了水池之中,幸好她穿着不透水的丝绵,浮在水面上一时没有沉下去,才逃得一命。”
听到这里,众人面上终于显露出恍然醒悟的神情。
“显然,郜国公主与大家一样,都发现了原来即使不会游泳的人,落水也并不一定会死。软厚丝绵可以让人一时沉不下去,那么轻飘油润不透水的凫靥羽斗篷,托举水中人更该易如反掌。”千灯缓缓说道,“当然,想要靠死遁消弭灾祸,还得做万全措施。首先得策划的,便是如何制造一个可信的死亡——刚好,她做了那个被水淹死的噩梦,可以拿来借题发挥,替自己的‘死亡’加一个预知的注脚,蒙上一层神秘色彩后,人们自然会更加相信。
“其次,便是她‘死亡’后的出路。这一点对于大长公主来说自然不难,鸣鹫夜闯公主府时,她刚好在伪造贼人偷窃的假象,那些首饰和财物,足以保证她维持奢靡生活——她在遗书中提到过,待昌邑郡主成为太子妃,皇后疯癫,太子登基,她终有荣宠回归之日——之前我与所有人都以为,这荣宠回归的意思是死后尊荣。但其实,那是指她重返朝堂之日!到时她再度露面,只需说自己之前失足落水,但因运气好而在下游获救,只是落水受惊而忘记了前事,如今才想起自己身份回京,届时岂不是一切都顺理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