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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万千星辰_盛不世【正文完】(403)

  唐诗不哭了,眼里还很惊喜。

  高中生的她水灵灵的脸蛋,那双眼睛里面的光,让薄夜都觉得有些惊人。

  薄夜又想了想现在,到现在到底有没有给唐诗买过狗?

  没有了。

  他那个时候也不过是随口一句,其实也就是让唐诗闭嘴别哭了而已,根本没想过要给她买狗,那就是哄哄傻子的。

  但是唐诗傻呵呵的信了,之后几次看见他,眼里都带着隐隐的期待。

  现在薄夜回想起来,觉得胸口有些刺痛,他忽略了唐诗太久了。

  说实话,薄夜现在,有点想唐诗。

  丢人吗?不丢人。不敢承认过去直视过去,才是丢人的。

  薄夜想着,要是想了,就去找吧,趁现在自己还可以陪伴她的时候,少让自己后悔。

  于是薄夜跳起来刷牙洗脸,打电话让林辞去查查唐诗今天有什么行程,林辞也在刷牙洗脸,脑子还是懵的,断断续续说道,“唐小姐…唐小姐今儿原本是去找福臻的,现在好像不去了,就在家编程。”

  薄夜一边刷牙一边漱口,“好嘞,今天周几?”

  “周六。”

  “真乖,我的好助理,我给你一个表达衷心的机会,过来加班。”

  “…”林辞很想说,那要不我还是辞职算了吧。

  “您说。”忍了忍,为了高额的工资,林辞还是像薄夜这种资本主义低头,“有什么事吗?”

  “送我去白城。”

  “…”

  “然后,约唐诗和唐惟出来一起吃午饭。”

  “薄少,您这样,唐小姐会嫌您烦吧?”

  “怎么可能!我现在在她眼里,就是敢于认错积极改正的新世纪好男人!择偶首选!”

  臭不要脸的性格真是和以前截然不同啊。

  第662章 你爹我啊,贼不容易!

  只是薄夜听起来似乎是挺认真的,估计又要跨城找唐诗,林辞觉得他这样一来一回,实在是太频繁了。

  于是他沉默了一下,又道,“薄少,我给您一个建议。”

  “你说。”

  “要不,还是在白城买套房子吧,省的开车来开车去…也麻烦啊。”

  “有道理啊,不愧是我的小棉袄,买一套吧。”

  “…”

  “哦对了。”薄夜想一出是一出,又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立刻追问了一句,“对了,你知道…我们这儿,有什么好的宠物店吗?”

  林辞说,“我姐夫就开宠物店的。”

  “真假,良心不良心,会不会买回去一个礼拜死了?”

  薄夜特别没心没肺问了一句,“你们靠谱吗?”

  林辞巴不得透过手机打死薄夜,“我姐夫自己开的!自家人!保证靠谱!你要什么狗?不对你买狗送谁?”

  这个问题问出去的时候,林辞自己一下子也想起来了,估计是买狗送唐小姐吧?不是…薄夜是怎么想到买狗的?别的总裁都是送钱,要不就送限量版的包包啊钻戒啊,阔气的也就直接一套房子一辆跑车了,轮到薄夜这里…就是送条狗?

  林辞自己代入了唐诗的视觉,想象了一下薄夜大清早敲门,然后自己一拉开门,门口一个男人抱着一条哈士奇,哈士奇吐舌头傻呵呵地乐,薄夜也眯眼笑,一人一狗脸上的笑容都傻得一模一样,这是什么样的画面啊…

  林辞觉得薄夜这个法子不靠谱,“薄少,送这个有点落伍了吧?”

  薄夜这个身份,送狗有点不符合吧?

  薄夜说,“我就是想把以前答应唐诗的都一点点做到。”趁现在时间还来得及。

  林辞皱眉,察觉到了身份不对,“薄少,您记起来了?”怎么感觉像是临死前的回光返照啊…林辞立刻摇摇脑袋打消这样的想法,薄夜现在身体虽然有点危险,不过好歹已经脱离了之间的状况了,随便装逼打脸都不在话下的,不可能是回光返照。

  只可能是老天有眼,让他记起来了,回头让他自己揣着回忆写检讨去吧。

  “记起来了一些。”对面的薄夜看了一眼手表,“挑重点讲,你姐夫家过去多远?发定位给我。”

  “哦,这就给你,你想买什么狗?”

  “哈士奇。”

  “…”果然是这傻狗。

  “为什么?”林辞追问了一句。

  “唐诗当初有条特别傻的傻狗,就是哈士奇,叫耐克,什么都啃,老子去她家做客,回回裤腿被咬湿。”

  “…”

  ······

  薄夜在半小时后,干脆利落从林辞姐夫家的宠物店里提了一条两个月的哈士奇,不算大,但是体型也不小了,眼睛里的蓝膜还有一些没褪去,所以显出来的蓝灰色倒是还挺好看的。

  薄夜抱着哈士奇说,“臭小子你眼睛挺漂亮的。”

  刚夸完,这只哈士奇立刻蹬鼻子上脸扑上来,伸出舌头狠狠舔了薄夜的脸两口。

  薄夜:…mmp老子出门刚洗的脸!

  林辞的姐夫还偷偷问林辞,“那是你老板啊?”

  林辞说,“是呀,怎么了?”

  “大方倒是大方,只是…”林辞姐夫指了指脑子,“他没事儿吧?那么大个公司总裁,亲自过来买一条三千块钱的哈士奇?”

  哈士奇的在狗种里不算太贵的品种,三千块的哈士奇能买到很好的品相,但是也不算最好。所以林辞姐夫想不通,薄夜一个大老板,想要狗,随时随地能买高级品种的赛级犬,或者是冠军后代,要买肯定买顶级的那种,怎么就来他们小宠物店买一条三千块钱的哈士奇?

  林辞说,“你别管他,人傻钱多。”

  林辞姐夫,“哦,早知道就该告诉他三万块的。”

  两个人说完对视一眼,摇摇头,感觉错过了一块肥肉。

  门口被人称作人傻钱多的薄夜打了个喷嚏。

  于是十分钟后,林辞拉开车门,薄夜抱着一只肥嘟嘟的哈士奇坐在了副驾驶。

  林辞觉得这个场景怎么看怎么怪异,薄夜自己还没觉得有多奇怪,搂着哈士奇,它还没彻底掉完毛,薄夜一抓就能抓下一点毛来,薄夜说,“儿子,你怎么掉毛呢?”

  林辞对于薄夜能迅速进入父亲模式感到很惊奇,看了他一眼,薄夜喃喃着,“你可得争点气啊儿子,爸爸现在送你去妈妈那里,你好好讨她开心,连着爸爸也能被妈妈喜欢了,知道不?”

  哈士奇还是那副傻了吧唧的表情,从小就傻。

  薄夜叹了口气,“唉,你能有点别的表情吗?你爹我真的跟你说话呢,你好好表现啊,你妈以前也养过哈士奇,长得好像比你还傻,总之都挺傻的,你妈就喜欢傻的,也不知道什么毛病…”

  林辞默默吐槽,“那薄少,您算傻吗?”

  薄夜想也不想,“我他妈多聪明的人…不是…等会…”

  自己刚刚说啥来着,唐诗就喜欢傻的。

  薄夜立刻端正态度,一字一句,“在唐诗眼里,我愿意是个傻子。”

  “…”齁死人了都。

  林辞开车过去白城,这回是慢慢开的,不着急,花了一个半小时,薄夜就在车上嘱咐了哈士奇一路。

  “儿子啊,你爹我真的很心酸,你说一把年纪了,四舍五入都奔三了,还是条单身狗,跟你似的。追个前妻吧,以前太渣她还不爱搭理我,你说我咋整呢,我总不能一辈子老光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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