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让她吃亏的人还没生出来。宋芳笙心里如是想道。
“我原不关心这些。妈,你只记得,答应过我的事:等我结婚之后,就让我做自己喜欢的事,再不干涉。”
不同于上海的名媛们喜好涂脂抹粉、穿衣打扮,宋芳笙自幼性子野,总认为女孩儿比男孩儿强,内里有一股子倔劲和傲慢,凡事处处要强,喜欢和男孩子比高低。当同龄的女孩还在听龚秋霞、看张恨水的时候,宋芳笙整日里沉浸在讲包拯办案的《三侠五义》和宋慈《洗冤集录》,一心只想栽进侦探小说的世界里,打定主意,要么自己破几桩案子,要么写点惊世骇俗的侦探小说出来。
宋母知道她痴迷于此,自然点头不迭,一切先哄着为主,心想嫁到顾家,那新郎官必不会像她和宋维安一样慈母多败儿,没天没地地宠着这个娇蛮女儿,万事皆有收敛。
穿戴齐整,宋母带着妆娘退出去,叫小春服侍宋芳笙先吃点东西,新郎官会在吉时登门来接,坐车到饭店举行婚礼。
听着楼下往来恭贺、络绎不绝之声,让她想起和顾均胜上一回,也是头一回见面那日的情景。
那日正值小暑,她和母亲顶着毒辣的日头到礼查饭店赴约,足足等了大半个钟头也没等来顾均胜。
宋芳笙脾气一上来,叫嚷着要走。宋母说不过她,让小春带着她到花园透气。瞧着自家汽车停在边上,她直接招呼司机老陈,打算带着小春先走,送她去图书馆再回来接母亲。
提裙上车的间隙,一辆警车从饭店外头开进来。两个手下模样的警察先行下车,拉开后座车门。隔着紫藤花架,她瞧见一双黑色皮靴下了车,藏青色立领制服剪裁服帖,皮质腰带上挂着的金属警徽显示着来人举足轻重的地位,只是看不见脸。
说好谈婚论嫁,双方理应有长辈到场。他却只身赴任,迟到不说,还穿着警察的衣服,宋芳笙只觉他压根没把宋家放在眼里。
瞧着人走进饭店,宋芳笙悄悄走回饭店门口,缩在角落打量那道挺拔的背影。
“警署事多繁杂,误了时辰,衣服也没来得及换,宋夫人久等。”男人声音低沉,自是好听。
江婉容不是第一次见顾均胜,脸上盈满笑意,招呼他坐下,“知道你忙。你母亲常在电话里同我抱怨,说你忙起来就没个数,东奔西跑不要命似的,只盼着你早些成亲,才知道着家。”
说罢不忘四处瞧,像是在寻找宋芳笙的身影:“你妹妹才出去透气,这会子估摸着还在花园,我找人去叫她。”
“好。”
几时成了他的妹妹?宋芳笙在心里抱怨。看着母亲叫来服务生,指着门外,她拉着小春绕过花园,上车让老陈赶紧发动车子,离开这是非之地。
这算见着了?其实也不算。拢共只瞧了个背影。高大威武,也就那样;英俊潇洒,说不定都是母亲编排出来哄她的。
脸上长麻子、痦子了没有?鼻梁塌不塌?她一概不知。
至于顾均胜此人,甚至连自己的背影也没瞧着。就这样还能答应这门亲事,宋芳笙觉得他不过也是个视婚姻如儿戏之人。
心里正胡思乱想,忽听得楼下一阵欢呼雀跃,伴礼乐管弦之声。宋芳笙起身,尚未走到窗边往外瞧,就听见房门打开,小春急登登走进来,脸上是止不住的高兴。
“快些将头纱盖好,顾少爷登门迎亲来了!”
第2章 叶秋容
隔着一层蕾丝镶边刺绣头纱往外瞧,满屋子陈设好像都陌生起来。
宋芳笙心中忐忑,坐在床上,忍不住抓紧裙摆,手心生汗。
嘈杂的吵闹声由远及近,不一会儿到了门口。房门缓缓打开,不像是以前参加婚礼时,旁的新郎官急不可耐的样子,一双黑色皮靴映入眼帘,钝声落在地毯上。
还是黑色皮靴,只不过这双看着像是新置办的。啪嗒、啪嗒,沉稳缓慢,在她面前站定。
二十年前还是个丫头的云儿,如今成了看着宋芳笙长大的云妈。见人见喜,她高声喊着“新郎官来接亲”,众人却谁也不敢上前,起哄伸手去推顾均胜。
只道是他那身警服太唬人。
顺着靴子往上瞧,她第一次看清自己先生的容貌。宽肩窄腰,剑眉星目,没什么情绪的脸上不是那种娇养的白,而是白得干净、亮堂,四月晨起时候的太阳似的,暖而不燥。眉骨下头打着阴影,眼窝下陷而眼尾上扬,五官立而两腮窄,那张脸只怕比自己的还小些。
是好看。
打量的功夫,顾均胜瞧着眼前珍珠白玉似的美人,眼中起了微波。他知宋芳笙自小受的是西方教育,行事作风上不免大胆,就连礼服也露着肩膀,腰际两侧还各开上一条口子。
他心里莫名有些不悦。
“宋小姐。”他朝着宋芳笙伸出手,宽大的手掌布满纹理,指尖微微泛粉,肤色通透。
这一声“宋小姐”将她神志唤回。两人尚未行礼,算不得夫妻,她想起那日他怠慢自己和母亲,心里憋着一股劲,决定给他个下马威。
新郎官的手空悬半晌,迟迟不见宋芳笙抬起手来。众人吵闹取笑声渐渐弱下来,只听得床上新娘子柔声问了一句,“顾少爷来接,可备有迎亲礼?”
顾宋两家此次联姻,走的是当下时兴的中西结合婚礼。中有提亲纳采、合八字,西有西洋酒会、玫瑰花束。早在七日前,顾家就已经将二人的婚事刊登在《申报》上做了启事,更是定下上海大饭店作为举行婚礼的地方,只待新郎新娘登场,在主婚人、证婚人的见证下敬拜父母、交换戒指便算礼成,中午再换上中式礼服出来敬酒。
却不知这“迎亲礼”是哪门子礼数?
看宋芳笙半抬半闭的眼睛,宋母便知是她故意耍小性,要在众人面前给顾均胜难堪。劝解的话没说出口,只见顾均胜从容地伸出另一只手,摊开来掌心赫然躺着一只玉镯。
玉镯蓝水飘花、清亮通透,花纹像一幅山水画中,几根水草轻柔摆动,美不胜收。
“这是母亲传家的玉镯,上次在礼查饭店约宋小姐一见时专门备下,只是当时无缘见面。今日我本想等到洞房花烛,你我二人单独相处时再拿出来,以表心意。”
一番话说得诚恳,宋芳笙却瞧出他眼中促狭。
身后接亲的人听“洞房花烛”几乎炸了锅,一溜儿站在男人身后哄笑拍手,闹腾不迭。
洞房能不能提?当然能。可她觉得被占了便宜。宋芳笙朱唇紧抿,连口脂都咬掉些许,只得把手伸出去,让他把镯子套上自己手腕。
她赌他不是个好脾气的人,今天还就非要让他当众吃瘪才行。
水灵圆润的眼珠子转两圈,宋芳笙又生一计,没有起身的意思,“我在这床上久坐,脚酸站不起来,顾少爷可愿意背我?”
此举撒娇耍浑的意图太过明显,迎亲的警察里好几个都呆愣在一旁,小心翼翼地瞧着顾均胜的脸色。
男人听完,目光扫过头纱后那张娇蛮的脸蛋,忽的收手走近,弯腰揽住宋芳笙腰身,单手把人从床上捞起。
“诶!”
宋芳笙吃了一惊,下意识挽住男人的脖子,收腿的瞬间,另一只手绕过宽大裙摆勾住女儿大腿窝,就这样打横把人抱了起来。
“快放我下来。”
男人置若罔闻,一步一步走得极稳。
如此亲昵暧昧的姿势,一时惹周围人面红,意识到这是婚礼现场,这才又恢复了热闹的气氛,欢呼笑闹着送两人下楼、上车。
一路上,宋芳笙隔着头纱瞪他,他只当没看见,下车牵人走红毯、拜父母,接过花童手里绒布托盘,互换戒指,一丝不苟。
要说他和木头唯一区别,便是他长了个会呼吸的鼻子。
“礼成,新郎可以亲吻新娘了!”
什么,他还想亲她?
看头纱被面前人缓缓掀起,无数双眼睛直勾勾盯着台上两人的一举一动,宋芳笙扯动嘴角,笑得勉强。
碍于众目睽睽,她嘴唇微张,几乎是用腹语同他打商量,“亲……就算了吧……”
即便穿着高跟鞋,男人也高出她大半个头。顾均胜低头靠近,脸上毫无波澜。
“如果你是因我那日迟到,恼我、气我,我向你道歉。你嫁我不过是遵从父母之命,我娶你也不过是圆孤寡老太太一个心愿,所以只要你乖乖的演好这场戏,你我各自营生,我不会为难你。”
什么叫她乖乖的,婚礼尚未结束,他就要同她摊牌了?
宋芳笙没想到他原来早就看透一切,心态比她好上不知道多少倍,忽的生出一种被人戏耍的羞耻感。
“顾少爷自以为,哪里来的本事可以难为我?”
他不回答,而是跟着现场所有人一起,盯着她,看她如何反应。
这是自己的婚礼,上海有头有脸的人物面前,说什么不能给宋家丢脸。想着自己这下又被他压了一头,宋芳笙咬牙不再说话,朱唇紧抿,闭上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