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待会儿你看仔细些,告诉我,谁在说谎。”
包厢门再次打开,一个个身穿白色衬衣搭配黑色西装背心的服务生鱼贯而入,在宋芳笙和沈丽曼面前一字排开。
百乐门经理林庆良点头哈腰走进来,朝沈丽曼介绍道,“那晚在这个包厢伺候过的伙计都在这里了。”
那晚,哪晚?
“我先生出事那晚。”
沈丽曼贴在宋芳笙耳边悄声说完,转过头来看向五个服务生,“我先生,也就是上一任虹口帮家主吴阳浦,在这个包厢喝酒那晚,你们都在吗?”
年青的男人们点头。听到这个名字,五人表情各异,不约而同变得紧张起来。
“那好,我问问题,你们必须同时回答,若是谁答慢了,或者和其他人不一样,可要仔细了。”
五人之中有吞咽口水的声音。
“我先生那晚宴请宾客,喝的是什么酒?”
“洋酒!!”五个人异口同声。
“什么洋酒?”
“威士忌!”
“芝华士!”说不一样答案的服务生赶紧解释道,“芝华士就是威士忌,我、我没说错……”
沈丽曼看他一眼,继续朝众人发问。
“我先生身边有无女伴?”
“没有!!”
“席间他是否抽烟?”
其中两人赶紧回答:“抽了!”
另外三人支支吾吾,解释说自己并非时时都在房中,并未瞧见吴阳浦是否抽烟。
“很好,我先生的死,跟你们脱不了干系,把这三个人给我带下去。”
“啊?”三个服务生慌乱起来,“我们什么都没做、什么都没做啊……”
虹口帮的人进来把人拖出去,惨叫声与挣扎声回荡在三楼走廊,包厢内剩余两人露出一副劫后余生的表情。
可惜女人只是笑笑,宣布游戏继续。
“当天包厢里除我先生以外,还有几个人?”
“四个!!”
“我先生身边那个人抽的是雪茄还是烟斗?”
“雪茄!!”
“我先生身上带枪了吗?”
“这……这……”
左边头发梳成三七分的服务生支支吾吾,右边的寸头立刻答道,“没有!”
“他手腕上戴手表了吗?”
“也没有!”这时候只剩下寸头还在答话,另一个服务生早已吓得双腿发抖。
“很好。”沈丽曼不打算再问,坐下给自己和宋芳笙倒了一杯酒。
“把旁边那个带下去。”
“沈太太,我什么也没干、我什么也没干啊!”
顷刻间,包厢内只剩他们沈丽曼、宋芳笙、寸头,和沈丽曼身后站成一排的虹口帮打手,粗略算下来有二十几个,将不大的包厢挤得满满当当。
女人摇晃杯中洋酒,神色懒散道,“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单独留下你一个人吗?”
寸头明显咽了咽口水,弯腰讨好道,“是、是我洗清嫌疑,沈太太要放我出去了吗?”
昏暗的包厢中,五彩灯光星星点打在女人美艳的脸上,表情似笑非笑。她起身走到寸头身边,从上到下细细地打量他。
“五个服务生里,属你看的最仔细。可说来也奇怪,大家进进出出,左不过都把我先生当作尊贵的客人,只做好服务,不敢多看客人一眼。你倒好,将我先生身上有无配枪、有无手表都看得如此清楚。可见你对他,当真是十分关注。”
宋芳笙终于听懂了。
沈丽曼轻抬眼皮,先侧眸看了身边宋芳笙一眼,示意她看好,接着转头接过身后人递来的褐色布袋,从里面抽出一把**手枪,对准寸头说道,“将我先生包厢位置泄露给断刀盟的那个人就是你吧?”
子弹上膛,宋芳笙下意识出声制止。她答应来百乐门是跳舞的,没看过杀人,也不想看。
“姐姐!”
说话间,寸头服务生已经尿了裤头,哆哆嗦嗦跪在地上,猛地转头朝门口大喊“救命”。
包厢大门被一群人砰地撞开,手上刀棍向他们打来,沈丽曼护着宋芳笙从包厢专设的逃生通道离开,从后门出来的时候,一道刺眼的闪光灯伴随按响快门的声音传至她耳中。沈丽曼回头,看见一个身影自幕帘后一闪而过。
司机早已将车子开到门口,沈丽曼一把将她塞进车里,关上车门。
“你先回去,改日我再找你喝茶。”
车刚开走,两个虹口帮的人从后门跟出来,告诉沈丽曼已经解决,寸头服务生在抓扯之中从三楼跳下去,摔进舞池里丧了命。
她抬手示意两人不要出声,缓步走到幕帘前,一伸手从里面抓出一个男人来。
二十左右的年纪,白衬衣、黑背带,细碎刘海遮住眉毛,只露着一双慌张的小鹿眼。沈丽曼抓着他的衣领,感觉胸口一点肉也没有。
“你是谁?”
第7章 亡者信
清晨,顾宅外墙地锦上爬满露珠,有微风阵阵。
丫头小春听见送报人骑自行车经过按响的丁玲声,跑出来拿今天的报纸。
“少奶奶,有你的信。”
她拿着一叠报纸、信件上到二楼,放到宋芳笙梳妆台上。
“谁寄来了的?”
“信封上写林婉茜转宋芳笙女士台启,是少奶奶念书时候的同学吗?”小春翻看着手里的书信、报纸,又将一本小册子抽出来,“还有这个,也不知道是什么。”
“林婉茜……”宋芳笙正对镜描眉,听着名字陌生,正打算拿起来拆开,门口忽传来瓷盘坠地之声。她被吓一跳,蹙眉看去,佣人杨妈面前碎了一地的餐盘、盖碗,连早餐面包、咖啡都洒落在地,将地毯染上褐色。
“林、林婉茜……林大小姐……”
“怎么了杨妈,你认识此人?”宋芳笙起身走过去,欲将信递给杨妈,后者连连后退,看着那封信的眼神跟撞鬼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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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两点,两辆黑色小汽车一前一后驶入顾宅大门。叶秋容一身白色圆领衬衣,领口系着丝带,下面搭配大镶大滚荷叶边的百褶洋裙,丫头四妞跟在后面,怀中手提袋塞得满满当当。沈丽曼则仍旧一身黑色鸭皮旗袍,手里有一下没一下地摇着扇子。
“催命似的,叫人家来干什么?我刚到家连饭都没吃上,佣人就说你已经打了好几通电话来了。”
“自然有要紧事找你们商量。”从大门口走到花园的间隙,宋芳笙瞧四妞手提袋里露出绸衫一角,和叶秋容上一次来做客穿的那件一模一样,好奇道,“带旧衣裳带出来做什么,捐掉吗?”
“这是好料子,我才舍不得。”
女人从手提袋里抽出那件象牙黄的花洋纱绸衫,上面还留有崭新的褶,“这是我重新买的一件。你电话催得紧,我把它放在车上忘了,就干脆带出来了。”
沈丽曼烟瘾上来,低头在包里找烟,想了想今日同女孩子们在一处,又作罢,“再买一件一样的做什么,之前那件呢?”
“撕了。”
撕了?
宋芳笙同沈丽曼对视一眼,叶秋容叹一口气道,“是啊,那晚臭老头接我回去,回房不等我脱衣服,直接给我撕了,也不知道哪里学的脾性,撕了我好几件衣裳了……唔……姐姐捂我嘴干什么?”
沈丽曼捂住她的嘴,觉得又苦恼又好笑,“姑奶奶,可小声些吧,仔细让人听见笑话你。”
她抿嘴跟着笑,“也就和你们抱怨两句,旁人面前自然不说。”
三人在花园坐下,白色铁艺圆桌上已经摆好桂顺斋的**酥、思梦西饼店的黛文郡奶油蛋糕,和东水涠路大饭店每日限量专供二十个的奶油松饼。
花园里秋风和煦,不少新置的鲜花尚未换盆摆放出来,幼嫩花苗被报纸盖住,只有芬芳扑鼻。
“快说罢,这么急叫我们来做什么?”
一封信函放到二人面前,翻过背后,封口处乌红色火漆印章上盖着艳丽的荼蘼花。叶秋容拿起来看了看,又放回去,“林婉茜,哪家的小姐?”
“我这家的。准确地说,这个林婉茜是我这栋宅子上一任主人家的大小姐。”
“她写信给你做什么?不会是舍不得这栋宅子,如今又想把它买回去吧?”
“这都不重要,”宋芳笙表情严肃起来,“重要的是,两年前顾均胜买下这栋宅子,留下的三个佣人之一的杨妈告诉我,这个林婉茜已经死了十年了。”
“什么?”
两人表情终于正经起来,“信上写的什么?”
【宋芳笙女士:
得知你住进家中旧宅,不胜荣幸。这里是我从出生到死亡的住所,虽不及白公馆华丽宽阔,却也是我同父母其乐融融的一方天地。花园里的荼蘼花开得还好吗?门外昏黄的路灯可还会在雷雨天闪烁不停?多年未归,我最想念的还是上海的雨天。我出生在年末的雪夜,最是惧怕炎热,偏天不怜悯,让我死在火里,受尽折磨。如今十年轮回,惟一件事无法释怀:我并非死于意外,而是人为!闻宋女士与沈太太聪慧机敏,洞察人心,段少奶奶更有过目不忘之本领,我斗胆请愿,希望你们能找出十年前害死我的人来。如有叨扰,还请见谅;若能如愿,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