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高望远,可以俯视庭院和屋里的动静。只要对方稍动,我就可吓他一吓。谁知你如此勇悍,根本不需要韦大出手。”
他指着那片木板,赞叹道:“还好挡了一挡,否则被你洞穿三个窟窿,滋味可不好受。”
宝珠又转头对付十三郎,喝道:“梁上是他,那院子里装神弄鬼的是你咯?”
十三郎双手乱摇,连忙撇清:“我清早才回来,不关我事!”
宝珠奇道:“那是何人,还真的是闹鬼不成?”
韦训不答,指了指鱼脍说:“不急,趁新鲜吃。”
宝珠暂停盘问,带着满腹疑团坐了下来,只因她确实饿极了。
鲜鱼切成丝片生吃谓之‘脍’,宴席上这道菜毫不起眼,只能算凑数的冷盘,放到此时就媲美山珍海味了。虽没有橘汁、梅酱之类蘸料,但韦训揪了一把不知什么名字的野草捣碎当做解腻去腥的调味,当真是滑爽鲜嫩,满口香甜。
她一边吃一边问:“你一早就去买鱼了吗?”
十三郎抢答:“是我回来后,师兄去河里现抓的。天气这么热,鱼脍得吃刚离水的,不然容易闹肚子。”
韦训突然想起一事,开玩笑道:“别怪我没提醒,这可是国姓鱼哦。”
宝珠正吃得爽快,哪里还在乎这个,连忙说:“难道你们没听过娄御史吃鱼的典故吗?”
原来当年则天皇帝临朝,因崇信佛教下了“禁屠令”,不许百姓吃荤腥。娄师德去关中公干,进餐时仆人上了一道羊肉,娄师德问:“天子严禁屠杀,怎么会有羊肉?”仆人道:“这只羊是豺咬死的。”娄师德夸道:“这只豺太懂事了。”于是吃了羊肉。仆人接着端上一碟鱼脍,娄师德又问,仆人道:“这条鱼也是豺咬死的。”娄师德斥骂道:“你这个蠢货,豺怎么能咬死鱼呢,你应该说是水獭咬死的。”
这则故事流传甚广,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知名笑闻,宝珠特意讲来,又补充了一句:“若有人查问,今天这条鱼就是狸奴抓来的。好懂事的狸奴!”(狸奴,猫咪的别称)
这句话刚出口,韦训一僵,十三郎当即捧腹大笑,笑得就地仰倒,不可抑制,从廊上滚到廊下去了。
宝珠有些莫名其妙:“这故事是好笑,但也不至于那么夸张吧?”看向韦训,他却扭过头去,极难得地流露出一丝窘态。
等十三郎笑够笑足,擦了脸上眼泪,手脚并用从廊下爬上来,才解释说:“不是娄御史好笑,是九娘的话好笑。我大师兄的乳名就唤作‘狸奴’,这可不真应了‘狸奴抓来的鱼’吗?”
听到这话,宝珠一时大窘,想到自己在不知情下当面叫他小名,羞得桃腮晕红,赧然垂头。又暗想他脚步轻捷,绕梁无声,也怪不得有此称呼。
曾经吐蕃朝贡来一窝猞猁,她分得一只。那动物外形像猫,耳朵尖上各有一簇黑色立毛,威武机警,又毛茸茸的十分乖巧。打猎时就在马臀上铺一条毯子,让它蹲坐其上随身跟着,扑杀猎物,比猎犬还凶猛。她极是喜欢,出则同舆卧则同榻,爱称‘狸奴’。没想到这么巧合!
气氛尴尬,两个人都不好意思先开口说话。默默无语地吃了一会儿东西,宝珠见他片鱼的手法如同行云流水,非常悦目,想扯开话头,就问:“你这匕首叫什么名字?”
韦训低头片鱼,低声说:“就叫匕首。”
“看起来是件古物。”
十三郎夸耀道:“确实是古董,师父从一座春秋战国时的古墓里淘到的,给了武功最高的大师兄。”
宝珠惊讶道:“刀刃上有金文铭刻,如果是古物,那可是件有来头的利器。你拿来当餐刀使,可是大材小用了。”
韦训轻描淡写地说:“我不认识古字,师父也没有讲过。他自然给了我,我就当普通匕首使。”
宝珠叹道:“如果是把长剑,那定是显贵们人人争抢的宝物了,只可惜是把匕首。”
韦训道:“出土时只是一根锈成铁棒的短剑,师父说其长不足以当礼器佩剑,其短又不能藏匿在衣襟中当暗器,不文不武,百无是处,所以磨去了三寸。”
宝珠一听,心中颇为惋惜。又想这发丘的匪首性情竟然如此偏狭激越,得到宝物也不珍惜,随手摧折毁坏,倒是跟她印象里那个人有点相似。
“我想这个字大概是‘鱼’,难道这匕首是……”
韦训笑着打断了她的猜测:“那用来片鱼不是刚好?”
作者有话说:
1.淡水鱼绝不能生吃!!!
2.娄师德机智问答的故事来自《太平广记》
3.那时候主流社会仍然君子远包厨,唯有片生鱼片这事乐于当众展示,似乎有点炫技、开屏的意思(当然韦大从不属于主流社会)
第14章
吃完早饭,宝珠还惦记着射向庭院中的箭,趁着日光明亮,她在荒草中找了一会儿,只捡到两发射空的,另一支不见了,地上只留下小小一摊血迹。
韦训道:“你箭法准头不错,膂力却差,如果不命中要害,就只是皮外伤。”
听他直指症结所在,宝珠有些郁闷:“我往日五十步□□杀黄羊、野猪不在话下,如今遭这一场劫难,力气是弱了许多。”她思索片刻,沉声说:“如果真是鬼魂,那是不会流血的。”
韦训点头:“昨夜是有人在装神弄鬼。影壁上放置的骷髅,还有窗户上倒毙的枯骨尸体,都是吓人用的。”
宝珠气愤道:“吓得我差点丢了魂。”
此时天色已经大亮,十三郎也回来了,她觉得阳气已经压过了阴气,胆气略壮,想再探鬼宅。
阳光之下再看那些骷髅头,骨质枯黄龟裂,不知道是从哪处乱葬岗淘来的无名尸首。故意安置在转弯处或者墙头上之类让人想入非非的地方,当然不会是骷髅自己跳上去的。
枯骨上穿的一身血衣,阳光下看更是醒目,但仔细一想,如果是陈年血渍,早应该变成暗褐色,不应该是这般殷红模样。
“这其实……不是血吧?”
韦训看了看说:“是茜草染的。”
回忆昨夜惊魂时刻,宝珠脑中回荡着黯淡烛光之下血色宛然的景象,沉默了良久。她想起自己重病呕血那个夜晚,那鲜血也是如同这茜草一样鲜艳。
一个疑问渐渐地浮了上来:那真的是血吗?
她睡觉时有光线就睡不沉,服侍她的人都知道,因此哪怕只是午后小憩,婢女们也会将殿中所有窗帘掩上,掌灯时分,也不敢用特别明亮的宫灯。昏暗的烛光下,她将殷红腥甜的液体吐在银唾壶中,婢女立刻惊得大叫,马上喊人去叫御医。
那唾壶变色了吗?因为腹中剧痛,她吐完就躺下了,没有看见。韦训说过曾在她口中试毒,也没发现有中毒迹象。或许那只是她临睡前饮下的石榴果子露的颜色?就如同这茜草染红的“血衣”,乍一看悚然,其实根本是别的东西。
这样微小的误会,只要点亮宫灯仔细查看就能发现蹊跷,就算婢女们无知,御医们不可能认错,她又怎么可能“中毒呕血”而死呢。
一股隐隐约约的绞痛缓缓从腹部升起,逐渐蔓延到胸膛之中,宝珠不敢再想下去了。她掩耳盗铃一般从长安奔逃而出,不是因为束手无策,而是因为她太害怕真相,比怕鬼还怕。
宝珠勉强振作精神,回到现实中来,说:“看来捣鬼的那人不太聪明,也很草率,不知道它到底找到方财主的宝贝没有。”
韦训道:“看来是没有,不然也不会掘地三尺了。”
日光之下再看方氏大宅的庭院,鬼气已去,荒草斑驳,挖掘翻找过的泥土虽然已经有意掩饰,但土层扰动的痕迹在韦训这等大行家看来,如同秃子头上的虱子一样明显。他当即一一指给她看。富家大室在宅邸埋藏钱财原是常事,更何况方大户生前就夸耀家中有宝物,更容易遭人觊觎。
宅子里用来吓唬人的尸骨或许是贼人从荒坟拖来的,也可能是被他害死的,撅着屁股趴在窗口折成两截,总觉得可怜。师兄弟二人在庭院里掘了个坑,把它和那几个骷髅头一起埋了。
宝珠蹙眉道:“最奇怪的就是宅子深处那座库房,不知到底是谁锁上的,既然觊觎宝物,怎么不进去搜索?锁头都落灰了。不如我们趁着天色亮进去瞧瞧。”
韦训微微一怔,收敛了笑容:“那屋里真的有鬼,你最好别去。”
听了这话,不仅宝珠,十三郎也觉得诧异。他这位师兄天生反骨,不仅不信鬼神之说,听到这种事还特别感兴趣,非得去亲自体验一番才能满足好奇。如今这般保守,大是反常。
宝珠虽然怕鬼,但现在大太阳挂在头顶上,她不信有哪只厉鬼敢白天出来,跋扈的劲儿上来,命他一定要把那锁着的库房打开给她开开眼。
被她催命一样赶着,韦训轻轻叹了口气,抽出匕首用刀尖一挑,锁头就被削断了。
三个人破门而入,宝珠见库房中杂物堆积,霉烂不堪,别说宝物,连一件能用的家什都没有。然而抬头望去,只见横竖六道房梁上,竟然悬挂着几十条麻绳和破布条,在风中来回飘荡,阴气四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