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氏含着泪点点头,上前一步,将儿子轻轻搂入怀里。
作者有话要说: 无聊的小八卦
大理寺其实一直是个听起来有些神秘的地方,实际上,从薛梅卿的《宋刑统研究》和郭东旭的《宋朝法律史论》里,都可以看到:在宋朝刚开始的时候,大理寺还没有自己的监狱。哈哈哈,大理寺卿要摊手了。木有办法。
《宋会要辑稿》里说:“凡狱讼之事,随官司决劾,本寺不复听计,但掌管天下断狱。”这个最后一句太牛了。从《宋会要》的职官里面,可见直到元丰改制的时候,大理寺才开始确定了几大部门,分工清晰。其中只左断刑下面就分为三案四司、八方和敕库。光是楷书人员就有十四个。
宋朝也不算司法独立,相对前面几个时代,审案更为谨慎,因为监察系统也在完善。台谏不分家以后,很爱盯着刑部和大理寺的官员们。《长编》里面甚至记载了大理寺官员不允许出谒。对于保守案情机密规定得相当的严格。
我对岳飞被大理寺冤杀一事,一直有些不解。宋朝大理寺判定的杖罪以下,都要刑部复议。后面还有个审刑院要监察。就这么月黑风高把岳飞杀了,高宗还不如直接让皇城司在岳飞回来的路上杀了他算了。
有一本中华书局出的《论宋代的皇城司》,很有意思,这个特务机构的八卦也很多,有机会再聊。这本书是日本作家左伯富写的。
在微博上看到一个把赵普的妹夫和小舅子搞混的事,一个网友回复说说明他看的是英文资料。哈哈哈。这个梗很好笑。
上一章,为什么出来的是开封府少尹不是府尹?因为开封府尹基本是亲王宗室兼任,不管事,做事情的都是少尹。
谢谢大家,明天见。写到太初就心酸,我是亲妈先抱一抱。
第111章
陈太初轻轻靠在母亲身上,心里很暖,也有些辛酸,更多歉意。
上一次这样,是他去大名府禁军后第一次返家。他那时还是马僮,背上挨过不少鞭子,手上全是缰绳勒出的淤青和清理马蹄时的划伤。因为一直跟着马跑,靴子早破了,缝了又缝,补了又补,脚底也不免都是血泡戳破后的伤疤。他夜里还要练功,除了脸,身上没有一块好皮好肉。娘细细查看后抱着他大哭了一回,连夜带人给他做靴子。
四兄弟中,他是和爹娘在一起时间最长的,也是让爹娘最费心的。大哥似乎从来没让爹娘操过心。两个弟弟在军营里也顺顺当当的。只有他,从出生开始就让娘吃足了苦头,落下了病根。回到汴京,无论学武还是学文,爹娘总是先顾着他,现在因为和阿妧的亲事,又几次三番周折不断。
陈太初轻轻叹了口气。
魏氏松开儿子,坐到他身边,柔声问:“跟娘说说,你怎么想的?”
陈太初犹豫了片刻,才问:“娘,阿昕为了我受伤致残,日后生活起居也艰难。于情于理,仁义之道,我都该向苏家提亲才是。”
魏氏拉过儿子的一只手,太初的手指最是修长好看,掌心却也是薄薄一层茧子:“娘知道,你是觉得应该要照顾她一辈子才心安。”
陈太初点了点头:“阿昕拔箭那天特意和她娘说是我救了她——”
魏氏一怔,疑惑不解。
“她是个有傲骨的女子,不屑挟恩图报。”陈太初坦然看着娘:“若我因此求亲,只会玷污了她一片冰心。但我若不求亲,却又是不仁不义。儿子的两难,难在情义不能两全。”
魏氏握紧他的手:“太初,你心里都明白就好。阿昕是个难得的好姑娘,她这般对你当真是情深义重,样样为你着想。正因为这样,若你心里没有她的话,断断不能委屈了她,也不能委屈了阿妧,更不能委屈了你自己。你爹爹信里说了,救命之恩,当以命相报,不能以身相许!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有所为,有所不为,可也要知道,有所可为但不能为!”
陈太初慢慢地点了点头:“娘,当下,这细帖子是不能给孟家的。我心里头过不去,总要等阿昕的伤好了再说。还有,虽说她家里的人不在意阿妧怎么想,可我在意。”他顿了顿,微笑道:“我和六郎有过约定,等阿妧长大了她来定。”
魏氏凝视着儿子:“好,按你说的做就是。可是太初,你别怪娘啰嗦,女孩儿和你们男子不同。你一直在原地等,阿妧那样的性子,是不会朝你走过来的。你看见的阿妧恐怕和娘认识的不一样。娘看到的阿妧呢,也许小时候吃的苦多,她和六娘一样,是那种坚守本心的女孩儿——”
魏氏轻轻叹了口气:“也不一样,阿妧那孩子和六娘还不一样,她是十一岁的人,长着十三四岁的模样,有着二三十岁的通透,想着三四十岁才会想的事。看着最亲切不过,其实是最淡漠疏远的。她心里只有家人,对男女情爱没有半分期待。她啊,完全不像个小娘子。”
就算像自己这样在西北边陲长大的女子,年少时也会脸红也会惊慌失措也会偷偷期盼,也会偷看对面那家的少年郎。可阿妧,无论看太初,看苏昉,看六郎,那是看家人的眼神,没有一丝害羞没有半分期盼。
陈太初细细咀嚼着娘的话,默默垂下眼睑,看着孟家的草帖子。阿妧,不像小娘子吗?娘口中的这个阿妧,是他知道的阿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