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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女明星会抓鬼[穿书]_陈鹦鹉【完结】(46)

  “熊吃了个人。”

  左轻白摇摇头, “不是熊吃的,是人吃的。”

  “什么?”路回十分惊讶。

  于是左轻白把这两天发生的事一股脑儿全跟路回说了。

  路回听完后,问:“这事又跟金绮月有关?”

  “嗯。”左轻白一点头, “昨天晚上在藏民赶到之前, 我和兰殊尔盘问过冯满芦,冯满芦说他二十年前被查出胃癌,就在他万念俱灰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穿着红裙子的妙龄少女, 少女给了他一管熊的心头血,他喝下后就把自己癌变了的那个胃吐了出来,接下来的发展跟多杰口中那个传说故事差不多,少女送给冯满芦一个健康的胃,并要求冯满芦把他原来那个胃生吃下去。从此之后冯满芦的胃癌就好了,但却染上了吃人内脏的瘾,这瘾每十年发作一次,第一次发作是在十年前,冯满芦杀了跟他一起骑行的两个骑友,第二次发作就是这次,冯满芦杀了剧组的摄影助理,张维为。”

  路回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么离奇的故事,远在千里之外的他也不禁打了个寒战。

  路回忽然想到什么,说:“说到底,罪魁祸首还是金绮月。金绮月那么可怕,我哥还天天呆在她身边,我劝他跟金绮月分手他不听,这可怎么办。”

  路回的哥哥周夙是金绮月的男朋友。

  左轻白想起自己看过的番外故事,若有所思道:“其实我觉得你哥吧,你哥吧……”

  “我哥怎么了?”

  “你哥他有没有可能也有捉鬼的本事,所以不怕金绮月?”左轻白怀疑周夙就是舒瑾安,而舒瑾安是捉鬼师。

  “怎么可能?我哥会不会捉鬼我这个做弟弟的还能不知道?再说,金绮月这么厉害一只鬼,连你这个金牌捉鬼师都拿她没办法,就算我哥真是捉鬼师,也对付不了她啊!”

  左轻白想起某些剧情,喃喃道:“我哪能跟他比,他跟金绮月的缘分可不浅……”

  “对了。”路回问,“那个兰殊尔,也是捉鬼师?”

  “是啊。虽然我跟他不太合拍,但至少我多了个帮手不是?”

  路回松了一口气,“你跟他不合拍最好。”

  “为什么我跟他不合拍最好?”左轻白问。

  路回沉默了几秒,道:“你这么聪明,自己猜去吧。”

  书桌左上角摞着一沓杂志,路回从里面快速找到一本娱乐杂志,杂志封面是兰殊尔。兰殊尔前段时间靠少年将军的角色小红了一把,所以杂志邀请他来拍摄这一期封面。

  路回快速打量兰殊尔,心想这人摆着一张冷冰冰的臭脸,左轻白应该不会喜欢这款。

  路回悬着的心放下了一点点。

  跟左轻白结束通话后,路回又打了个电话给他哥,周夙。

  周夙的电话调了静音,但周夙看到了屏幕上的来电显示,周夙轻手轻脚地从床上起来,拿起电话。

  周夙看了一眼床上睡着的另一个人——金绮月,悄悄拿着手机走出了房间。他合上房间门,穿过客厅,来到阳台,才接了电话。

  “喂?”哪怕已经来到了阳台,周夙的声音依然很轻,生怕吵醒金绮月。

  “哥,你现在在哪?”路回问。

  “静海路的公寓。”

  “又跟金绮月在一起?”路回急道,“哥我跟你说……”

  “你什么都不用说了。”周夙笑得温文尔雅,“一张口就是鬼啊鬼的,我都不知道你怎么了。你要是工作压力太大,明天我陪你去打高尔夫放松一下怎么样?咱哥俩很久没一起打高尔夫了。”

  “哥你就不能信我一次吗?”

  周夙微微一笑,他倚在阳台的栏杆上,抬头望了一眼天上的一轮圆月。周夙不自觉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心口。

  周夙的心脏跟常人不同,他的心脏长在右边,更奇特的是,他心口的位置长着十二颗红痣,这是从娘胎带出来的胎记。

  周夙望着月亮,高深莫测地说:“弟弟,应该是你信我一次才对,离那个左轻白远点,那个人神神叨叨的,满嘴胡说八道,谁知道安的什么心?”

  周夙挂了电话,回到房间。

  黑暗里,刚才还在睡觉的金绮月坐了起来。她纹丝不动地坐在床上,黑影如鬼魅,看起来有些可怕。

  但周夙却不怕她。周夙温柔地走到床边,带着歉意轻声说:“抱歉,吵醒你了吗?”

  第52章 你能不能买下来

  金绮月阴森森地下了床, 摸黑走到梳妆台前。

  金绮月背对着周夙坐着,然后她从头顶开始,毫无预兆地把自己的人皮脱了下来。

  脱皮时甚至还发出“撕拉”声, 光听声音就让人毛骨悚然。

  “不好意思,我透透气, 吓着你了吗?”蜕了皮的金绮月笑嘻嘻地说。

  周夙并不害怕, 平静地说了声:“没有。你想怎样都行。”

  周夙没开灯,两人就在黑暗中对话。

  “你为什么不怕我?”金绮月问。

  周夙露出痴迷和爱慕的眼神,道:“我不怕你, 我爱你。”

  “真够肉麻的。”金绮月嗤之以鼻。

  金绮月透完了气, 把人皮重新穿上, 穿好之后,她穿过黑暗的房间,准确地找到周夙的位置, 走到周夙面前, 幽幽地对他说:“我再问你一次, 你除了‘周夙’外,还有没有别的名字?”

  跟左轻白一样,金绮月也怀疑周夙是舒瑾安, 她也看到了周夙胸前的胎记。

  金绮月查过周夙,但查来查去,除了心脏都在右边和都有12颗红痣胎记外, 实在没查出他跟500年前的舒瑾安有什么关系。

  周夙是个古怪的人。周夙见到金绮月的第一眼就深深地爱上了她, 没有任何理由和铺垫,突然就深爱了,哪怕后来金绮月在他面前露出恶鬼的模样,周夙也坚定不移地说:“我不怕你, 我爱你。”忠实地当金绮月的舔狗。

  当然,只当舔狗的话,周夙是追不到金绮月的,金绮月之所以会选择周夙当男朋友,是因为她很好奇,周夙长了12颗红痣,那他有没有十二窍玲珑心?

  新鲜的十二窍玲珑心对鬼来说作用跟还魂丹差不多,要是周夙跟舒瑾安一样有一颗十二窍玲珑心,那把他带在身边,不就等于随身带了个复活甲?

  复活甲谁不想要?金绮月再厉害,她也想要。

  不过在把心真正挖出来之前,没有人能辨别那到底是不是十二窍玲珑心,所以金绮月再好奇,也只能忍着不挖,毕竟只有最新鲜的心才是复活甲。

  “我从小到大只有周夙一个名字,没有别的名字。”周夙回答了金绮月的问题。

  金绮月轻笑着搂住周夙的脖子,循循诱导道:“不一定是从小到大啊,也可以是从前世到今生呀。”

  周夙摇摇头,说:“我不记得我的前世。”

  黑暗中,金绮月歪着脑袋看周夙,说道:“你很像我前世的一个故人。”

  “什么样的故人?”周夙问,“如果是爱人,你就别告诉我了,我会吃醋。”

  “爱人?”金绮月发出一声嘲讽的笑,“我不爱任何人。”她看向周夙,又道:“包括你。”

  周夙却说:“你不用爱我,我爱你就够了。”

  “你明知我是鬼。”

  “你是人还是鬼,跟我爱你有什么关系?”

  “有时候我真的怀疑你是不是疯子。”

  “所有人都可以是疯子,主要看疯子的标准是什么。”周夙说。

  金绮月冷笑一声,忽然她松开周夙的脖子,推开房间门走了出去。

  金绮月走到阳台上,周夙跟在她身后。

  从月亮的方向飞来一缕黑烟,金绮月伸出手指,黑烟缠绕在她的手指上。

  “世人之苦,养我之根。”金绮月轻声道,她问周夙:“冯满芦患了胃癌,他只是想活着,想活着有错吗?”

  周夙摇摇头,“没有。求生是所有人的本能。”

  “但他活着就会变成恶魔,剥夺别人的生命。其实冯满芦吃人内脏的时候也很痛苦,但瘾一发作,不吃又不行,他控制不住。我喜欢他的痛苦,他的痛苦是我的补品。”

  金绮月说着,把那一缕冯满芦的痛苦吞了下去。

  “你的伤,好了没?”周夙问。

  “早就好了。”

  “那就好。”

  金绮月上次被左轻白用计重伤,这段时间她吃了不少“补品”,已经恢复过来了。

  金绮月一恢复,左轻白怕是要倒霉。

  ——————————————

  藏区。

  剧组在藏区的拍摄行程接近尾声,左轻白在跟多杰商议后,把那四个尸人喇嘛的魂给放了。从藏区返程时,左轻白把多杰封在符咒里带了回来。

  多杰第一次体验坐飞机,都惊呆了。

  “怎么样,外面变化大吧?”左轻白对多杰说。

  “这些年我一直躲在山里,错过了很多东西。”多杰感叹道。

  “你披着熊皮不方便出来嘛。”左轻白说,“不过,你宁愿一直披熊皮都不愿意剥人皮,说明你是一只好鬼。很少有鬼能忍住不去剥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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