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弄疼我的。”
迟珩抿了水红色的唇瓣,白皙到无瑕的肌肤上骤然攀上一丝可疑的红晕。
说出了一句他觉得十分丢人的话:
“我可以帮你干活,但是你别辞职。再给你加工资,就当我弄疼你的补偿。”
他知道她爱钱。
刚好,他有的是钱。
整个迟家的股份他一人占了七成,还有母亲给他办的信托。
他什么都不用做,钱八辈子都花不完。
明是他唯一的朋友,他不介意给她一些。
果然,女孩一听加工资,圆圆的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真的!不能反悔!”
迟珩低下头看女孩,露出看一个不羁的笑容:“那你可以给我端牛奶了吗?”
少年的身体因为后遗症痛苦不堪,但是内心终于获得短暂的、舒适的温暖。
“当然,两块冰。少爷您稍等,我这就去。”
迟珩见明玥就要走,突然又轻轻握住她的胳膊,拧着眉道:
“算了,你手腕疼,我自己去。”
明玥看向少年,但是他突然把头撇开。
她没忍住笑了,“哈,谢谢少爷~”
迟珩觉得心口有些奇怪,耳朵也忽然热了起来,羞恼地丢下一句:
“你别每次故意这样笑!”
少年拎着篮筐大步走了,脚步有些匆忙慌乱。
第174章 if线:迟珩篇7
少男少女的感情如过山车,忽上忽下是青春的规律。
明玥依旧每天给“朋友”变着花样地做些加料版的食物。
无论多么奇怪,迟珩也会一边嫌弃一边乖乖吃掉。
这几个月明玥有多“受宠”,庄园上下几十位员工全部看在眼里。
并没有发生狗血剧情中的“拉高踩低”、“孤立”、“恶毒npc陷害”等降智的事。
最多就是有几人看不惯明玥拿着比她们高的工资,做着最简单活儿,还时不时被少爷奖励礼物。
酸得在背后议论明玥时,恰好被她亲耳听见。
她觉得还怪尴尬的。
明玥不放在心上,更不会对迟珩打小报告。
她偶尔偷懒不想做点心,又不想被管家逮住教育,就会去找迟珩。
少年无语的同时,心底又升起被朋友依赖、信任、讨好等复杂的情绪。
这种心情他不理解,但是很愉快。
所以明玥现在当真是闲鱼一条。
——
春困秋乏,阳春三月的天气最适合午睡。
明玥有过两回在书房的沙发上睡着的经历。
第一次醒来的时候,她看见一颗脑袋泛着波光粼粼的、沙金般温柔碎金色。
哦,原来是少年正趴在她身旁一起午睡,
明玥没有叫醒他,只是在欣赏完少年的美貌后,选择闭着眼继续睡。
所以她没看见迟珩颤动的睫毛。
第二次是上个礼拜,明玥在书房给摆件擦灰。
迟珩刚结束法律课,看见搞完卫生的明玥耍赖说要休息会儿,他挑了下眉。
“你再懒点,就不用再叫你小老鼠了,而要改口叫小猪。”
对比少年抽条的小白杨身形,青春期的明玥因为吃得好睡得香,小脸白嫩软绵,衬得一双杏眼更圆溜了。
“我是猪,猪的朋友也是猪,对吧?”
于是两人就这样幼稚地开始斗嘴。
直到半个小时后,明玥又窝进沙发里。
迟珩无语地拿过他自己的毯子,丢了过去,没好气道:
“你下次干脆把你的被子搬过来算了。”
明玥困得不行,嘟囔了一句:
“我就一条被子…阿珩,你的毯子给我吧。好香啊——”
少年听到这句话后咬了下唇瓣,耳根热乎乎得烧着。
他想骂她一句,可是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
甚至——
甚至心底是窃喜的。
还有被莫名满足某个点后的隐约兴奋。
于是从这天起,那条沾染着迟珩味道的、价值八万联邦元的毛毯,就变成了明玥的。
看到明玥光明正大抱着少爷的毯子回宿舍的管家大叔,震惊到终于承认了谣言:
少爷喜欢那个女佣,两人在早恋。
威廉气不过,这就是自家大白菜被老鼠啃了!
但他又奈何不了对方。
少爷只是在那个孤女面前会露出少年心性。
在他们面前与日俱增地冷淡,且暗中联系了好几位老爷夫人从前的下属。
小小年纪就已经开始让人琢磨不透。
威廉越来越对迟珩恭敬,连带着教育明玥时也不敢用太严厉的语气。
……
春日尽,夏至。
5月末的这天,迟珩第一次在朋友面前暴露了自己的不堪。
当剧烈的疼痛袭来时,原先的他会砸东西发泄,试图转移痛苦。
至于整栋楼里行走忙碌的佣人们会如何在背后议论他?
如何骂他不好伺候,脾气古怪……迟珩都不在意。
可是,当第一个杯子“砰”得一声砸碎时,他脑海里想到的是女孩的笑脸。
紧接着冒出来的念头是:
我现在这副样子一定很丑,很恐怖,像个扭曲丑陋的怪物。
少年第一次没有砸了房间。
他紧紧抓着的桌角被生生捏断,只发出来了轻声的碎裂。
几分钟后,手机响起了信息提示音。
迟珩的手机很少响起社交软件的提示音。
每天会给他发各种无聊信息的,只有一个人。
果然,是明玥发来的:
“少爷,我在给你做牛乳红豆沙冰棒。今天的糖和奶油是正常份量,你试试能不能尝出来…”
迟珩的脑海里正翻江倒海得痛。
平时看这段文字只需要几秒钟,现在却足足用了三分钟。
疼痛和火烧的痛苦,是曾被无数针头刺破皮肤,注射改变基因药物而留下的后遗症。
当年13岁不到的他,才刚失去双亲就被堂叔和姑姑骗去了研究院。
他本就提防他们,不信任任何人。
可是那时候的他,即使再聪慧、再早熟,也对抗不了老奸巨猾,浸淫商场多年的成年人。
他们说带去他母亲的研究所,要他早点熟悉,以后好接管他母亲未完成的心血。
后来,他们直接暴露了目的,说他的母亲一直在研究改变基因的药物。
直到某天,那些药物用到他身上。
剥离精神力的过程极度痛苦,令他险些自杀。
药物的副作用令他精神错乱。
改造骨骼和肌肉的手术让他生不如。
如果不是外祖父的人发现;如果不是他从小就被父亲教育怎么培植自己的势力…
他或许一开始就会发疯自残,最后亲手了结自己的痛苦。
从研究所被救出来后,失去精神力的迟珩并没有找任何人算账。
他当自己真的只是去替死去的母亲考察项目进度而已。
不到一击必杀,他绝不会犯蠢。
他还是太弱了。
后遗症从出了研究所后,最开始一周发作一次,到如今几个月一次。
这个规律堪比戒毒的过程,一次比一次痛苦,直到最后彻底治愈。
这过程需要依靠他自己扛过去。
再好的治疗也不过是止痛和安抚神经。
到如今,止痛针和镇静剂的效果越来越差,比例从1ml加到如今的10ml。
熬过去,迟珩在心里疯狂重复着。
再熬过去…
很快就结束了…
剧烈的疼痛令迟珩脑子不清醒,可他还是强撑着,哆嗦着手回了明玥:
“好,先冻着吧。我今天有很多事,你别来找我了,自己玩。”
消息发出去后,迟珩整个人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
汗水浸湿真丝睡衣,额前的金发凌乱潮湿地耷拉着,十分狼狈。
当又一阵剧烈的疼痛袭来,少年感觉到胸腔被撕扯开,血腥气一路攀升到颅顶。
在克制不发疯的情况下,他用了最大的意志力给医生拨去了电话:
“过来,快点。”
短短几个字,每个音符都在忍耐力的最大限度。
通话挂断,手机立刻被甩落在一边。
迟珩整个人跪倒在地,膝盖重重地磕在地毯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他痛到忍不住拿头重重地往一旁的墙上用力撞去。
太痛了,要死了吧…
模糊的光影中,分秒被拉长成慢镜头。
分明只有两分钟的时间,迟珩觉得过了很久很久。
痛到他的生理泪水止不住地流。
额头大片地青紫红肿,双手掌心扎进了碎玻璃,猩红一片,他却感受不到疼痛。
他想痛哭,想哀嚎,想像个怪物一样放声尖叫…
可是不行。
为什么不行?
这是他出生的地方,是他的家,他想怎么放纵,怎么丢脸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