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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骨头_包子大王【完结】(16)

  她挽着位美妇人,看样子应该是她母亲。

  江镜也停下了脚步,看向夏稚鱼的眼神没有半分惊讶,反复她早就知道夏稚鱼会在这里一样。

  俊男靓女,家境相似,的确很是相配。

  夏稚鱼回头,正对上江知砚沉沉黑眸,男人的脸色也差的出奇,像是很不愿意在这里看到她一样。

  她不合时宜的想到宋冉带她们进来时介绍的那句话,

  “这家酒店可贵了,办一场婚礼得小二百万,我和我老婆看了几次她都没舍得订。”

  确实很贵,她和江知砚以前也看过这家酒店。

  江知砚当时说他不喜欢草坪婚礼这种风格,他觉得求婚可以浪漫,但婚礼必须庄重。

  夏稚鱼一向迁就江知砚,自然不会在这种事情上纠缠。

  虽然她从小对婚礼的幻想就是茵茵草地和随风荡起的彩色气球。

  身后都是她的同学朋友,有那么两三个是在学校里撞见过江知砚的,此时不约而同的悄悄看向了夏稚鱼,目光不算热烈,但窥私欲极强。

  就像是所里的同事一样,明明不清楚事实,但因为她和江知砚之间的社会地位差距,他们就可以随便在她脑袋上扣上小三的标志。

  多好笑啊,他们还是学法的呢,造谣的话术却比谁都熟练,反正传播量不会超过五百人,她不会自杀,怎么着都算不上情节严重。

  没人在意她的感受。

  终日忙忙碌碌,结果挣的那点破钱也就刚够她看个病,连精神损害赔偿费都挤不出来。

  果然,无论再怎么挣扎,不适合就是不适合。

  她工作了两年半,结果今年完成的需求比不过刚进律所半年的刘妙琪。

  这能说明什么,说明她比刘妙琪差吗?

  当然不是,江知砚和江镜他们都只是被优绩主义裹挟后固化的思维方式而已。

  这只能说明她夏稚鱼不适合干这一行,她无法从律师行业中得到自豪感,对工作冷漠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相反自媒体就截然不同了,她喜欢创作,享受写脚本和构思分镜,看到评论区和私信里一水的夸赞她简直要爽飞上天。

  但夏稚鱼无法回应观众,因为她清楚这是江知砚眼里的歪门邪道。

  在这段关系中,她主动将江知砚的价值观认定为标准,以便于自己可以不假思索的按照江知砚的想法做事情。

  不去怀疑,不去思考,麻木的活着,以赢得江知砚和江镜的认可。

  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呢?

  她帮助江知砚吞噬掉了她自己的独立人格,成为一株合格的菟丝子。

  去他大爷的歪门邪道。

  她才不认可江知砚的逻辑。

  自媒体怎么了,她现在就能接到一千块的广告,以后只会更加前途无量。

  怎么没见他江知砚能做到七八个视频涨粉五万。

  夏稚鱼想起方新乐在车上跟她讲的话——

  鱼鱼,你得找回自己。

  她默念一遍,唇角笑意弧度未变,视线坦然而平和的看向刘妙琪,

  “是啊,好巧,我们大学同学聚会,刘律是来挑婚礼会场的吗?听说你和江律好事将近了,恭喜啊。”

  夏稚鱼脸上的笑容真情实意,灼灼如夏花,心里却在想——

  不合适的岂止是她和法律。

  她和江知砚也是。

  这不,有钱人终成眷属。

  第11章

  “不是,普通聚餐而已。”

  江知砚的声音冷淡,眉头不悦皱起,“什么叫看婚礼场地,我和刘律只是同事而已,你胡说什么呢。”

  刘妙琪脸上的得体笑容不变,心情微沉,她没想到江知砚会主动打破这个流言。

  明明联姻这种消息传出来对他们的合作是百利无一害的,哪怕等项目结束再澄清也好,江知砚怎么分不清孰轻孰重呢。

  她确实有几分喜欢江知砚,但这不过是基于他杰出的工作能力和出众的外表。

  对她来说,结婚的对象是谁不重要,联姻的目的只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守住自家的财富权势,她的婚姻可以没有爱,但必须有价值。

  在此基础上能找到个长相顺眼的就更好了。

  江知砚显然是个优选。

  可惜抛出的橄榄枝被连根折断了。

  刘妙琪一哂,礼貌的跟夏稚鱼寒暄了两句。

  临走前,江知砚视线若有若无扫过站在夏稚鱼身旁的边霖,在看清边霖长相时略微停滞了片刻。

  但也只是片刻而已。

  江知砚移开眼,目光轻轻落在夏稚鱼雪白脖颈的那颗红痣上。

  周围隐约可见微红的印记,很浅,不仔细看很难看清。

  他一向冷静,从来不会在夏稚鱼裸露在外的肌肤上留印子,他不愿意别人用奇怪的眼神看夏稚鱼,也不屑于这种宣誓存在感的方式。

  但现在,江知砚忽然后悔昨晚没在那颗红痣旁落下吻痕。

  刚五点多,室外日光明亮,照在茵茵草地上,中央空调呼呼作响,冷气微微扬起夏稚鱼阳光照耀下偏棕的长发。

  江知砚沉静地看向夏稚鱼,两人视线在空中克制的交织、转瞬又交错。

  夏稚鱼垂下眼,近乎自虐的在痛苦里捻起缕可笑的畅快。

  原来他也是会解释的。

  在她已经不需要了的时候。

  这个小插曲很快被众人抛在脑后,酒店还为他们这个同学聚会提供了免费音响,几首煽情的歌过后,已经快九点了,宋冉提议大家再去酒吧或者KTV续场。

  方新乐爱玩,对于这种场合一向来者不拒,高琼文也是。

  “一起去嘛鱼鱼,好不容易同学聚一场,不玩个尽兴多没意思”,高琼文还不忘怂恿夏稚鱼。

  “我不去。”

  夏稚鱼拒绝的也很爽快。

  她刚上大学的时候跟舍友去了一次酒吧,来跟她敬酒搭讪的人络绎不绝,更有甚者看她们只是几个小女生,就来轮着灌她们酒。

  索性方新乐对这种事情还算是有经验,直接找了酒吧经理,经理也怕出事,专门找人把她们几个平平安安送回了学校。

  自此,夏稚鱼对酒吧这种是非之地敬谢不敏。

  方新乐:“那你等我叫个代驾,先把你送回去。”

  “唔用送我啦乐乐,我自己打个车就回去了,没多远的。”

  夏稚鱼不太能喝酒,刚才两杯香槟就喝的她脸上浮起热意,语气里不自觉带上了些南方人特有的柔软,弯弯绕绕的搔过人心尖,

  “你要是把我送回去再去城里,别说喝酒,宋冉他们几个连口水都给你留不下。”

  看她这个样子,方新乐更不放心了,她也喝得不少,使了点劲揽着夏稚鱼,非要送她回家。

  两个人跟大学那会一样,摇摇晃晃着打闹,连地下车库的台阶都没注意到。

  走在前面的夏稚鱼先打了个趔趄,直直往地上栽的时候酒意被吓醒,可手臂发软,直不起身体。

  边霖大步上前,从身后扶住夏稚鱼肩膀,

  “慢点,这里有台阶。”

  语气温柔,等夏稚鱼站稳后他迅速松开了手,也很有分寸感和礼貌。

  夏稚鱼忽然明白为什么富婆们都喜欢大学生弟弟。

  年轻、细致、热忱、对你的偏爱溢于言表。

  虽然有些不合时宜,夏稚鱼却忍不住去想,江知砚在边霖这个年纪时,是不是也会将爱意昭告天下。

  那些被江知砚死死瞒住的过去里,到底隐藏着些什么不能让她知道的事情。

  是他对别人的盛大爱意吗?

  有钱公子哥和他的白月光吗?电视剧不都是这么演的。

  边霖身型高大,从后面看就像是夏稚鱼整个人顺势倒进了他怀里。

  “那我送小鱼姐回去吧,我也开车了。”

  夏稚鱼连忙摆手,“不用不用,我打个车很方便的,不麻烦你们。”

  说着掏出手机就要叫车。

  “不麻烦的”,边霖压住夏稚鱼手腕,琥珀色瞳孔像是荡着汪甜滋滋的蜜水,“是小鱼姐的话,怎么都不麻烦。”

  小鱼姐……

  酒精会放大每一寸细节,夏稚鱼忽然想到,边霖称呼方新乐,叫的是方姐。

  很刻意的区别对待。

  这点小心思显得尤为可爱。

  她当时也是,叫别人学长,对江知砚就是直呼其名。

  心头不自觉泛起酸胀的麻痒感。

  “我女朋友就不劳烦你送了。”

  地下车库里温度偏低,冷风习习。

  夏稚鱼几乎以为自己耳朵幻听了。

  她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回头,江知砚拎着自己的西装披上夏稚鱼肩头,烟草气息卷着皮革和木质香调,暖烘烘的充斥着夏稚鱼鼻尖。

  熟悉的味道让她一下子放松下来,酒精越发嚣张的在身体里横冲直撞。

  他们今天点的香槟入口温和,后劲却不小,夏稚鱼刚出会场的时候还只是三分醉,现在已经有五六分,像是踩在了棉花上似的飘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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