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就是如此。
从不像小说里那般平静美好。
而他也终于面临了社会的打压,一度自暴自弃。
看吧……
如此不坚定的他凭什么能靠近光?
机会留给有准备的人,他凭什么?
凭一张好脸吗?
有时候看着面前女人觊觎他的模样,听着那些露骨恶心的话,他会有种反胃的厌恶感。
他会忍耐住手指,不让它不听话的将酒撒在女人头上。
因为他知道。
现在逞了一时欢,以后便是加倍的苦。
可他也不会委屈自己。
他会含笑拒绝那杯加了料的酒,然后巧舌如簧的将自己摘出这场淫欲的交易圈,安然退出,不再理会身后的困局。
细雨撒在脸上,也将他的醉意洒醒几分。
他会穿着得体的西装,穿着干净锃亮的鞋子走在雨幕中,尽情感受着这一刻来之不易的轻松,哪怕后来的雨越来越大,将他重新现形为可怜狼狈的迟离。
而在这时,脑海中有关于少女的回忆便是他这一生最甜的回忆。
他会后悔惹了她哭。
可他不后悔放手。
或许错过自己,她才能遇到最好的。
有时候缘分不仅是缘分,还是孽缘。
从前他的目光会注视在另一个女孩身上。
她很爱笑,很活泼,和班上的人都能开心的笑起来。
而那时坐在角落的他会不时的注视着那个少女,看着她脸上的微笑,他会不解。
为什么在这么痛苦的生活中,她还能笑得如此开心?
而那时,不时看一眼少女便成了他假装自己也很阳光快乐的假象。
直到后来他才知道,原来觉得生活像苦瓜一样苦的人只有他。
他以为的与他一起在生活中挣扎的同伴是假的。
她的确爱笑。
因为她的生活本来就是甜的。
也因此,自那以后,他再也没有注视过那个女孩子。
而那个笑容于他而言,也不过如此。
百无聊赖。
乏味的生活就像书本上文绉绉的字眼,啰里啰嗦的却又丝毫没有赘叙。
也正因如此,与她的相遇才令他感受到了何为荒州沙漠上突然袭来的清风。
像是一缕带着清香的微风,风过三岗却依旧徐徐的吹;也像路边的小花,有着黄色的花骨朵,还有着瘦弱的根茎,那般柔软却又透出绿色的生机;像云,像棉花一样柔软的云,像小时候爷爷逗他笑的棉花糖,甜滋滋的,一口咬下去,甜的眼睛都眯在一起……
她会羞怯的笑,会对着自己软软的说话,然后趁他不注意,将自己攒下来的开心种子都抛向他荒芜的内心。
肥料便是她一声又一声甜滋滋的呼唤。
“迟离。”
“迟离!”
“迟离~”
渐渐的,沙漠开始冒出柔嫩的小芽,枯黄的沙漠中,那一抹绿意格外动人。
他动心了。
他想。
他并不怯于承认自己的情感。
可他怕的,却是他灰色仿佛能腐蚀一切的过去,现在,以及将来。
他不知道自己的将来如何,可他知道她的将来,定是有人疼爱有人宠溺的幸福快乐的一辈子。
两厢对比之下,他的喜欢更像是她走向光的拦路石。
不堪。
深深的不堪。
“抱歉。”
我需要你,可你的生活也需要你。
他没有诗和远方,可她适合诗和远方。
抱歉我擅自闯入你的世界……
后来,他好像突然转了运。
他的公司成功开起来了,合伙人是许乔。
他们俩不打不相识,更多的是对彼此的惺惺相惜。
“哟小狼崽,挺巧啊,要不要一起干?”
雨幕中他停下车笑着对自己喊道。
而他则是抹干脸上的雨水,笑容也很明显,“乐意之至。”
————
宁歌觉得自己最近好像在做梦。
梦里哪里都有迟离的影子。
“我想追你。”
他大大方方的说,“我希望我能追到你,可以追一辈子。”
“并非一时起意,只是顺应本心。”
“你别答应那么早,多惩罚我一会儿。”
“……”
话都被你说完了,我说什么?
如此梦寐以求的事情发生在现实生活中,宁歌还考虑着要不要先去买个彩票试试水。
万一中了呢?
池月还暗戳戳的给他出谋划策,一为虐迟离,二为虐迟离,三还为虐迟离。
可谓把虐之一字贯彻到极致。
“谁让你虐心了?你虐身啊!”
“使唤他!可劲儿使唤他!你别看我家许乔多老实一个人,像个正人君子……”
池月突然左右瞟瞟,然后弯下腰附在宁歌耳边轻语,“其实啊……他就是个斯文败类!角色扮演你知道吗?天天在家给我来这一套……”
宁歌:!!!
大大的眼睛满是疑惑加震惊。
心里满是点赞加关注。
这小老弟玩这么花?
许乔:风评被害。
“可是,迟离他不会吧……”
宁歌迟疑道,手指揪着衣服有些不好意思的问,“迟离他,也会不正经吗?”
“谁知道呢!我告诉你,男人嘛,床上一个样床下一个样!老恶劣了,而且而且……”
她脸色突然发烫变红,惹得宁歌心里好笑面上“纯善”的问道。
“而且什么?”
“许乔他……挺强。”
池月缓缓比出一个大拇指。
这画面瞬间就凝固开来。
宁歌没想到她这样实诚,一时间竟无话可说。
她不禁又想到了迟离,他……
呸呸呸!
宁歌立刻摇晃脑子把里面的废料倒出来。
“你和许先生什么时候结婚?”
“大概也许,明年?”
池月躺在沙发上道,“他公司处于上升期,我不想让他在这个紧要关头忙活婚礼的事,等公司进入平稳期之后再说吧,我不急。”
“到时候你来给我当伴娘呀愿愿,你肯定是婚礼最漂亮的伴娘!”
两人在沙发上闹成一团,笑声传遍了房间。
池月说得没错。
许乔与迟离合伙开的公司最近势头很不错。
隐隐有了挤上商业圈上流的趋势。
两个人虽然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在年龄上不占优势。
可无论是许乔还是迟离,他们都有着极强的商业洞察力,先下手占先机,他们一向引领人前。
许乔属于说辞文雅出手狠厉,对于对家不留情面。
而迟离则是表里都狠。
两狠结合,不说捅破天,但踩着楼梯一步步稳健的上去,他们还是做得到的。
公司从以前的几十人工作室发展到如今的十几层办公楼,这些成就,跟着两人的老员工有目共睹。
正是因为清楚,所以大家的积极性和服从性很高。
配合度高了,工作效率自然就高。
如今A市,谁不礼貌尊称两人一句先生?
但他们不知道,那位笑面虎许先生在家其实是个妻奴。
唯命是从。
而冷面狮迟先生,他挺想当妻奴,但如今还不够格。
每每都是扬着浅浅的微笑,在春光明媚的周末准时敲响宁歌的家门。
“迟离,我想吃蛋羹……”
游魂状的宁歌顶着鸡窝头扒在厨房门边对着正系围裙的迟离道。
“好。”
迟离抚抚宁歌的头,然后克制的在她额间轻轻亲了一口,“你先去洗漱,待会儿给你榨果汁喝。”
“我要苹果汁。”
“好。”
如今的现状就是这样。
迟离每每来总是会给她做饭。
六点动身,开一个多小时的车,然后去超市买很多菜,提到宁歌公寓。
给她做早饭,午饭,晚饭。
哄着她下楼散步,八点再送她回公寓。
周末每每都是如此。
而工作日的时候宁歌早午饭都在公司食堂吃,所以迟离会晚上来陪她。
他从不在这里留夜。
“尝尝这个蛋羹,给你加了些肉粒。”
“迟离,我当你女朋友吧。”
宁歌舀着蛋羹一边吃一边问。
“好啊。”
迟离摸摸宁歌已经顺毛的头发。
“不瞒你说。”
迟离含笑看着宁歌道,“前些日子我一直在给我家女朋友做饭吃。”
“不过今天以后就不一样了。”
“哪里不一样?”
“从今以后给我未来老婆做饭吃。”
哦莫~
宁歌舀蛋羹的手一顿,略有些娇嗔的瞪了瞪迟离。
他怎么这么会?
晚上两人一起散步,宁歌拿着一个小巧的手电筒照着路面,两人牵着手往前走,彼此之间虽然无话,但气氛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