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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我把男主的恋爱底线一直挪_竹子爱吃藕【完结】(346)

  村里家家户户穷,无父无母的凌家小子更是穷上加穷,偏他好养活,野菜也好,糊糊也罢,都给他喂养得身强体壮,人高马大起来。

  那架势看着就是个有福气的,秀才也看中这一点,并不因他十五六岁不识一个大字而感到失望,相反还赠他纸笔,悉心教授他自己生平所学。

  可惜凌铮天资不佳,直到及冠之后也才堪堪认识千余字,那时正逢灾年,农民颗粒无收,一家子的温饱已然不足,秀才家中余粮不足,本身又来了病,纵使凌铮日日冒险去探村后面戏传有狼出没的夷山,摘果子打野鸡来救济秀才,秀才还是因病去世。

  为了不拖累村民,凌铮只身去了夷山更深处找食物,并自己造了房子待在山中,不时将自己猎来的食物送往村里。

  山中岁月不显,到处都是馈赠。

  凌铮造房子用的泥土干燥后坚硬如铁,不仅可遮风挡雨,连一丝狭小的缝隙也不见,从而杜绝了老鼠偷家的情况。

  他在院中凿了口井,起初并不出水,所以凌铮只能每天天不亮的爬山去很远的地方打水,后来一场大雨到来,井里灌满了雨水,乍一过滤,水色浑浊但尚能饮用,凌铮便用柴火烧开了喝。

  他从小就爱睡觉。

  哪里都能睡着,偏偏秀才教授他习字时最是精神,所以每当困意汹汹袭来,凌铮就会捧着那本册子临摹字迹。

  他也不爱读书的。

  可秀才临终前拉着他的手眼泪汪汪的希望他能继续学文练字,凌铮不愿忤了老人的遗愿,索性就答应了他的话,每时每刻都惦记着习字温书。

  手中的册子被他捂了三年,边边角角的书页都被自己给捂掉了不少,残缺不全的。

  他读了这册子三年,懵懵懂懂拼拼凑凑的将册子里的故事读了个大概意思。

  老秀才原本是打算将自己家中珍藏的书找准时机交给凌铮的,恰逢时机不对,他又大病缠身,为了不打消凌铮的热情,秀才特意拖着病体在自己闲杂的书中找了本夸张的奇异故事交给凌铮,望他能自己看懂这些故事,对学习更产生好感。

  凌铮也总不能说别人的启蒙书籍是四书五经,而他启蒙读物却是风流书生的故事吧?

  想想就怪丢人。

  凌铮撇撇嘴,终于等到粥凉,然后大口大口灌进肚子里,擦擦嘴,起身拿着自己特制的长尖木棍就往外走。

  近日大雨,山中泥土多,遇水就泥泞不已,轻易不能走路。

  凌铮就在家里呆了几天,家里屯了些果子,厨房里又有些他从山下兑来的糙米,安逸的躺了几天,凌铮才松松骨头,打算出去打猎。

  每次也都只打些野鸡小鸟儿什么的。

  毕竟他看的是聊斋志异,里头动物化形的故事描写的多么香烟动人,凌铮虽然不爱读书,但摸了册子三年,故事反反复复看了多遍,心里自然也就抱着动物可以是妖精,而妖精能够变成人的思想了。

  尤其是那狐狸,无论是皮白的还是皮黄的,凌铮见了从来不去动它们。

  撑着木棍走了很久,凌铮手里已经提了几只歪着脖子死掉的彩毛野鸡,收获颇丰。

  倏地,旁边不远处半人高的草垛里突然传来簌簌簌的动作,男人面上一厉,握着尖锐木棍的手臂已经暴起青筋。

  Piu~的一声,一只白白软软的东西刷的从凌铮腿边划过,笔直的掉进旁边积水泥泞的土坑里。

  第243章 兔子

  白白的,软软的,灵活的身子还在不停的抽打着坑里的泥泞,长长翘翘的耳朵也悄然垂下,染了不少灰褐色痕迹。

  只是一眨眼,白白胖胖的身子就已经成了灰灰黑黑的脏兮兮小团子。

  看着这动物撒欢的行为,凌铮也难得来了兴致的站在一旁看了起来,脑海中突然回想起狐狸的描写来。

  可不也是白白的或黄黄的?

  这么一想,他也不自觉的笑道,“小狐狸。”

  话音未落,泥坑里挣扎的小身子突然停止了挣扎,一簇一簇灰毛黏在一起的兔耳朵高高翘起。

  两只前爪如人一般直立起来,只留两只后蹄支撑着地面。

  凌铮还没反应过来,对面直起身子的兔子就已经冲着自己开口嚷嚷,“你是狐狸,你全家都是狐狸!”

  耳边回荡的声音软糯可爱,带着小女孩特有的童稚与娇气。

  她垂着的身子不太稳当,啪叽一声又摔进泥坑里,浑身更是狼狈。

  凌铮站在一边发着愣,冷不防的脚背上就搭上一只黄不溜秋的脏爪子。

  声音由极低处传来,还在呛着声音颤抖,“你,快把我抱起来!”

  “那鸡怎么办?”

  凌铮抖抖手上的鸡,“你帮我拿着鸡吗?”

  “!!!你这人类怎么这么笨啊!”

  小兔子被男人特意脱下的粗布外套揽了进去,虽然刺挠挠的不太舒服,小兔子哼唧哼唧给自己蠕动着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又偶尔懒懒回眸瞥一眼正认真望着山路的凌铮。

  他这样子真奇怪。

  宁歌想。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来到这个世界,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次的救赎对象是凌铮。

  亦或是和他本质上是同一个人的三长老。

  一路上太过安静,只能听见男人低低沉沉的喘息声,宁歌待的地方正是凌铮胸口,只一层粗糙略薄的衣裳隔开,强壮有力的肌理与温度顺着衣服直直传到宁歌毛茸茸的身上,她后腿不禁踩踩男人的胸口,又蹭了蹭,极尽色眯眯的动作。

  凌铮此人高大威猛,孔武有力,面孔深邃硬朗,嗓音略偏粗犷,带着些沙哑的尾音,他下巴处的胡须有些茂密,已经长及脖颈处,可宁歌看着看着,竟也看出十分男人味来。

  没办法,太好看了,很难让人不爱。

  哦,很难让兔不爱。

  宁歌很庆幸系统将自己传送过来时并没有完全封印她的实力,让她不至于一辈子是只可怜兮兮的宠物兔。

  实际上也差不离,宁歌这具兔身可以修炼,只是这世道艰难,灵力亦是微薄不可见,光是修炼成人形就得花上丹田大半灵力,而这大半灵力还是她辛辛苦苦日夜只饮露水,食鲜花,与大自然共鸣多年才来得成就,不可谓不辛苦。

  所以这个世界宁歌打算先不化形,用兔身继续任务。

  不过当下,她当真有些好奇凌铮的反应了。

  兔子动了动,甩了甩耳朵上黏糊糊的泥巴,抬起鼻子往凌铮胸膛嗅了嗅,随即一只带着薄茧的指尖就揉揉自己的脑袋,“别乱闻。”

  被抓包,宁歌也不羞,她看着凌铮轮廓分明的下颚线,又往上看了看他观测山路时紧抿的唇,微蹙的浓眉,这爱美之心又蹭蹭蹭往上翻腾。

  “我说,你怎么不好奇我是不是妖怪,你不怕我吃了你吗?”

  “兔子怕狐狸,你若是如此,我就去捕只狐狸来。”

  “今夜大抵回不去了,我今日往山里走得更深了些,现下周边雾气缭绕,已看不清山路,得在这里待上一晚,明早雾气散去再出发。”

  “此前在山脚打猎时总有山鸟扑腾飞起,不知原因,我猜测这山里是有些猛禽野兽的,只是不知是狼还是老虎,今晚怕是有些危险的。”

  凌铮语气低沉认真,宁歌的思维也跟着他活动起来,她甩了甩耳朵,朝着前面一个方向伸了伸,“跟我走吧,这里的确有狼,不过前些日子去山另一边捕猎去了,碰不到的。”

  爬了几个陡峭的小坡,又穿过一片刺木丛,重重叠叠掩护之下,一个狭窄的洞口映入眼帘,宁歌从凌铮手里跳下来,蹦跳着往前蹦到洞口前,然后转身看着凌铮,耳朵螺旋似的转了转,又往前扑腾几下,热情邀请凌铮的到来。

  这块地方可是她精心挑选的修炼之地,不说灵气有多充盈,起码不远处就有条流水淙淙的小溪流,溪水干净见底,如同一面平镜。水流旁边便是一排果树,因水源充足,土壤肥沃,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的树结果。

  而这洞府更是个好地方,往里温度高,适合宁歌冬天休眠时睡;稍外头走几步温度陡降,堪称避暑之宝地。

  她还在洞口屯了点草和果子,以防自己修炼后醒来饿着,准备极其充裕。

  凌铮放下山鸡,又抖了抖身上的灰尘,大掌拍拍衣裳,然后看向宁歌,“我给你洗个?”

  小溪流水往下流时一片暗黄浑浊,宁歌不好意思的拿着耳朵将眼睛遮住,不去看那让她羞羞的一幕。

  没办法,她今天嗅到了凌铮的气息,一时赶路赶急了,一条与石头同色的隐藏藤蔓不高不低,她一时没有察觉,像炮弹一样极速冲刺的身体被狠狠一拌,咕噜咕噜滚的就飞出去了。

  完美的初遇成了寂寞,现在还要麻烦他给自己洗澡澡!

  宁歌心里是拒绝的。

  “哟,母的。”

  还在害羞中,男人突然带着几分笑意说出这话来,小幅度翩飞的耳朵一僵,宁歌怒瞪着凌铮,在看到他眼底笑意时更是生气,一把后空翻从男人合起的大掌中直立上半身,然后疯狂扭动着自己身体,毛发里蕴含的水滴顿时溅落飞撒到凌脸上,身上,好不狼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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