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她懒,几日也不出门一次。
身子骨本就娇弱,如今又不爱见太阳,不爱走动,身体更是娇弱似瓷器。
没办法,十三只好从其他方面来补足她严重缺乏的运动量。
小公主又在哭,每晚都要哭一场。
后来又只敢呜咽,不敢发出声音。
瞧着也怪可怜。
所以十三也时常会怜惜她。
这一招,用了十几年依然管用。
她在这事上向来蠢笨。
唯一的优点便是主动。
“相公~人家美吗?”
宁歌一把挥开十三正在雕刻的小花,整个人跨开坐在十三腿上,“不要它,要我。”
“乖。”
十三拿着雕刻小刀的手,曲指点点她的头,将她按在自己怀里,然后拿起被推倒的小花继续雕刻。
之前也是这样。
她很羡慕领居家大伯给大娘做的木头簪子。
非将自己价值千金的簪子都给埋了起来,撒娇着让十三给她做簪子。
上辈子十三的手是指点江山的手。
这辈子的前二十年,他的手是杀人的手。
后半辈子的所有时光,是为爱人刻物件的手。
起初刻的簪子模样很奇怪,不好看,还有些俗气。
花纹都很粗糙,宁歌没有收。
后来一回生二回熟,十三到真刻出了一只形状好看,模样漂亮的木头梅花簪。
即将功成之际,小公主突然来捣乱。
“别刻了,我们睡觉好不好?”
眼睛眨进十三心里。
于是他果断丢了手里的刀,一把将还在坏笑的小公主抱起,丢到床上。
颠鸾倒凤,一夜未眠。
后来他去镇里采买,回来后发现宁歌生他的气。
“你说给我的簪子呢!”
罪魁祸首气鼓鼓的瞪着他。
“昨日不是……”
“我不管!!!”
宁歌双手捂住耳朵,“你没有昨天那么爱我了!”
宁歌从不会对十三说,你不爱我了。
因为十三的爱太明显了,她永远都在他爱的包裹中。
所以宁歌只会耍赖。
你没有昨天那么爱我了。
你没有前天那么爱我了。
……
这只簪子是只独特的花蕊簪,花蕊中央还散漫着几颗小花骨朵,挤在一起很漂亮。
“做好了。”
十三说道。
然后一把丢到手里的簪子,再次将惹火的小妖精抱紧在怀里,手开始不安分起来。
床试过了。
这椅子够大,也不错。
禽兽!
宁歌骂了一天。
那个椅子脏了!
但没办法,她还是要撑着走出去晒太阳。
十三说太阳很暖人。
可她不以为然。
直到十三用别的方法狠狠暖了她,她便对他说的话全信全做,丝毫不敢不遵从。
这只狼会吃人的
又过了几日,宁歌扒在灶房里看十三灵活的做饭。
鸡汤味一窜入鼻孔,她突然发现胃在翻腾。
“呕——”
干呕得难受,怎么也缓解不了。
“哟,白家娘子怕不是有了吧!”
隔壁的大娘很热心,请来了当地的医师。
一诊一把脉,果然怀了!
十三乐的整个人呆成了木头,直到小小暖暖的身子撞进他怀里,他才突然察觉,老天在眷顾他!
她有了孩子。
哈哈哈哈哈——
十三平日素来冷静淡然,可那日却是见谁都笑,见谁都问好。
村里的人都被他逗乐了。
瞧这傻小子,还不去照顾婆娘。
在村门口抓着鸡笑什么?
瞧瞧,都笑了半刻钟了!
宁歌第一次怀孕的时候孕吐特别严重,没吃什么都能吐好久,身子很快就消瘦下来。
身子小,肚子却又浑大,整日都将十三吓得心惊胆战。
丝毫不敢让她离开自己的视线。
这一次也是如此。
吐得很厉害。
整宿整宿睡不着。
月份到了三四月还稳定了些。
到了七八月,晚上十三是不睡的。
小公主总会腿脚肿胀不舒服,偶尔还会抽筋难受,他以前还从未发现,直到偶尔听到她自己难受得哼叫,声音却小的不敢让他发现。
于是每晚他都会仔细观察宁歌的情况,一旦哼哼便立刻开始给她揉腿捏腿丝毫不敢松懈。
有时一捏便是一夜。
第二日还得给她做饭。
她娇气得很,不爱吃带了叶子的菜,非得吃杆儿,十三也惯得她,她吃什么奇怪的他都做。
“白家小子又去买蛋了?”
村里老人慈蔼的对着十三笑道。
白家婆娘不爱吃这家鸡生的蛋,更喜欢吃鸟蛋。
可鸟蛋能吃的不多,个头又小又贵。
白家小子便会天还未亮便去临县,去专门捕鸟的猎户那里买蛋。
“是啊,娘子最近很爱吃。”
十三回以一笑,然后走回家,径直走到屋内,将还在熟睡的宁歌叫醒。
“不能睡了,午时也要睡会儿的,仔细又睡不着了。”
“乖,今日有你前日晚上提过的鸟蛋,我去做了你尝尝。”
“不可以,还是要起的,今日扶你出去转转。”
“好好好,再为你刻十只木小鸟儿。”
签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宁歌这才起身让十三为她穿衣服。
等吃了蛋。
她又开始闹腾。
“今日的蛋……”
“怎么了?不合胃口?想吐吗?我去拿了痰盂来,你先忍忍。”
十三就怕宁歌会难受的吐起来,身子立马就动了。
热水备好。
痰盂放在宁歌脚边。
还仔细摸摸宁歌的额角,好在正常。
“我是说!”
宁歌只不过走神一会儿,身边就多了这么多东西。
“我是说,今日的鸟蛋颇香。满满都是相公的爱。”
虚惊一场。
十三这才缓缓,背后已经有冷汗了。
他弯腰,将额头与宁歌的贴在一起,“小调皮精,我也爱你。”
生产的时候宁歌哭的很厉害。
十三从未想过让她在除了他床上以外的地方哭。
可他又失约了。
“白十三!”
“我在!”
“你一定一定要再为我刻十只木小鸟儿才行!啊!!!”
随着宁歌的一声洪亮的痛吼,孩子的啼哭声也随之响起。
这便是十三整个世界的声音。
白十三。
白,雪白的白。
因为他与小公主得第一次见面,小公主的受搭上来的那一瞬,向来身处黑暗的人却突然接到了洁白的雪。
雪很软,很听话,很爱他。
还为他生了两只小小雪人。
他也爱她。
“叮——好感度+5,当前好感度100”
——
青年天子看着面前刚及膝盖的小娃娃,一脸的嫌弃。
“给朕提溜出去,朕不想见他。”
脏兮兮的,还很丑。
“哥哥~哥……哥……”
面前的小奶团在叫,声音真的好软糯。
那双又大又亮,圆溜溜的眼睛就这么盯着自己。
牙齿好小好白。
他在对自己笑!
天哪!
“陛下,这是太上皇的亲笔信,说是,请您一定要过目。”
暗卫送上一封薄薄的信。
上面只有几句话。
“吾儿亲启,可念娘亲否?
勿念勿念。
今有奶弟一枚送与吾大儿玩乐
每日奶足觉饱便可开始玩乐。
切记,莫惹奶弟哭,半夜不安生。
娘亲留。”
莫了底下还有一句话。
吾儿天生为帝,万里江山于尔,兴盛繁荣,不过时间一跃。
下面的话一定是他那不爱言语的父亲所留了。
自小十三便爱唤他乳名,让自己称他为父亲。
只因娘亲喜爱平凡人的生活。
无奈地位不可改,只好在称呼上花心思。
他教授自己学识,武功,经国之道,御国之术,但凡所需,他都会一一传教。
他是自己见过最温柔的父亲。
学识渊博的阁老尚且会对儿子打骂,可他从不。
“父亲很爱你,为什么要打骂你。”
那日他突然问及缘由时,十三表情很疑惑,还是宁歌为他解答的。
父亲……很爱他。
而从未对他笑过的父亲却生平第一次抱了他,亲口告诉自己,“吾儿聪慧,父亲很高兴。”
那日是他记忆最深刻的日子。
“哥哥~哥哥!”
四岁的小珏儿最喜欢抱着青年天子的大腿往上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