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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鸟与金丝雀_知微言浅【完结+番外】(3)

  待赵今越坐进去后,向北关上车门,绕着车头,上了驾驶座。

  他从后视镜观察了一下,才小心询问着,“老板,回家吗?”

  “去公司。”

  “……好的。”

  向北默默看了下表,快凌晨两点。

  苦逼的牛马社畜伤不起。

  这事说来他属实有点儿冤。

  钟从姗滑头,摆了向北一道。

  光是在火车站,她就神不知鬼不觉,变戏法似的,换了四身衣服穿梭在人流中,每次向北那边的人,刚有把握快要抓住她的时,一定扑个空。

  钟从姗从小混迹江湖,靠耍八百个心眼子才有幸活到今天,这些伎俩早就炉火纯青,等甩掉那些隐藏在人群中的便衣后,她唇角翘了翘,悄咪咪从附近一个脏乱差的公共卫生间里溜出来。

  形象是一言难尽,但从姗不拘小节,压根儿不在乎这些,只是赵今越要是瞧了她这幅模样,估计得把她关进澡堂子里搓个三天三夜。

  从姗确定那些人无功而返,才从卫生间里出来。

  她边往外走,边用手扇着风,眼睛习惯性地四处扫射,观察周围风吹草动。

  八月的天真是哪儿都热啊……

  高温达到40度以上,连夜晚的地气都这么重,湿热,浑身黏腻。

  她身上套着一件超级大的简单白T,长度到大腿,跟罩了一层布罩子在竹竿儿上似的,看上去空荡荡,脚下踩了一双洞洞鞋。

  头上胡乱扎了个丸子头,额前碎发被汗水浸透,贴在皮肤上,乱糟糟的,不知道脸上从哪儿沾过灰,看上去有些狼狈,原本精致的五官,被挡去一半光芒。

  目测现在全身上下唯一的亮点,就是皮肤还算白。

  从姗擦了把汗,走到旁边一家小卖部前,从口袋里摸出两块钱,买了一支雪糕,蹲在花坛边儿上吃。

  四周噪杂,灯光昏暗。

  有人在广场花坛边打地铺,呼噜声此起彼伏,身边大包小包的格子尼口袋行李,堆得比山高。

  把从姗衬托得格外轻便,因为她身边没有一样行李,出来时唯一背的一个双肩包,也在和那些人斗智斗勇的路上弄丢了。

  还好她所有证件现金等重要东西,都随身携带。

  小时候为了讨口饭吃,她绞尽脑汁耍心机,没曾想活到今天,还要被追着跑,这辈子逃脱不了被人追赶的命运。

  从姗一边吃一边盘算着,自己身上还有多少碎银。

  数着数着,就叹了口气。

  早知道出来时就多揣点儿现金好了……

  她身上倒是有一张黑卡,一张储蓄卡。

  之前救急用过一次,当天晚上那些人就顺藤摸瓜找来了。

  比狗鼻子还灵。

  要不是她机灵,连夜溜走。

  她这会儿在哪儿,还说不准。

  不过从姗还真没想到,赵今越能下这么多功夫找她。

  可仔细想想,她婚礼当天逃婚,按照那狗男人的脾性,担心她,在乎她,是绝不可能的,左不过就是想捉她回去兴师问罪罢了,毕竟她玩儿了把火,把赵、钟两家的面子,全丢太平洋去了……

  从姗此刻也没有一丝后悔,彷佛这么多年在他们那圈子里装模作样,伏低做小的讨好,所有压抑和不适的情绪,全释放了出来。

  只是,她又叹了一口气……

  快山穷水尽了……

  最后一口雪糕吃完,从姗把木棍儿投进不远处的垃圾桶里。

  然后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

  轻车熟路,上了一辆往南走的黑车。

  第2章 乖戾

  回到公司不久。

  向北收到下面人,送上来一个蓝色双肩包。

  他接过包,捧在手上,默默看了一会儿。

  才小心翼翼敲门,进了赵今越办公室。

  向北习惯性观察了下老板脸色。

  赵今越一双视线,此刻正聚焦在办公桌上的电脑屏幕上。

  没等向北开口,赵今越眼皮都懒得抬起来,没什么情绪地问了句:“什么事?”

  向北这才走过去,交代道:“赵总,这是太太今天丢在路上的包,下面的人不知道怎么处理,就给送过来了。”

  像是大脑捕捉到什么敏感字眼,赵今越这时抬起头来。

  一双深邃的目光,落在向北手上那只淡蓝色双肩包上。

  然后视线向上,睨了他一眼。

  向北摸了摸鼻子,自觉递了过去。

  人没捉住,捉了个包回来,说实话,他也很难堪,更是挫败。

  向北放下包,就默默退出去了。

  办公桌上的蓝色帆布双肩包,已经有点儿旧了。

  很多地方都被磨白,赵今越有点儿记忆,钟从姗好像很宝贝这个丑得不得了的包,似乎跟了她很久。

  拉开拉链,他直接将里面东西,啪啦啪啦全倒了出来,然后将那包随意丢到一边,动作一点儿也不温柔。

  包里都是些零零碎碎的物件,小电风扇,传单,纸巾,雨伞,笔,没喝完的小半瓶矿泉水等,反正乱七八糟一大推。

  哦,还有一本书。

  证件,银行卡,手机这些重要物件,倒是一个都不见踪影。

  他皱了皱眉,以前怎么没瞧出来,这女人心思深沉。

  赵今越挑挑拣拣,拨开压在书上的小电风扇和水瓶,拿起那本书来瞧了瞧,封面很少女漫画风,一看就知道是什么类型的书。

  于是眉头皱得更深了。

  在赵今越印象里,钟从姗胸无点墨

  和钟家这样的书香世家,完全不搭边。

  除了一张脸看得过眼,和性子一直十分乖巧、温顺算得上优点,别的什么都是平平无奇。

  她17岁回到钟家那年,赵今越第一次见到钟从姗。

  远远看去,很瘦,个子不算高,小小的一只,头发细软发黄,皮肤是不健康的冷白,瞧着就像营养不良。

  他第一次对黄毛丫头这几个字,感到具像化。

  他当时只记住了那双眼睛,圆圆的很清澈,瞳仁黑而亮,一张幼态脸,辨识度很高。

  大约日子过得并不顺遂,两个辫子扎在胸前,也乱糟糟的,整个人身上散发着一种,常年挣扎在底层生活的狼狈感。

  听说她流落在外17年。

  他记得那一天,她胆怯又局促,站在钟家厅堂的古屏风旁,与周围古香古色的中式儒雅的气息,格格不入。

  好像没有问过两位当事人的意见,两家长辈在那年春节,就迅速把曾经的一纸婚约重新捡了起来。

  期间除了他妈,也没人有异议,于是他们自此捆绑在一起,仿佛一切都顺理成章。

  钟从姗后来和他在一起的那么多年里,也一直没什么存在感。

  两家过年过节,他遵循家中长辈的叮嘱,去钟家看望她,然后接她出来吃饭,看电影。

  有时间的话,他会陪她逛街,两个人其实没有什么共同话题。

  开始那几年,钟从姗总是表现得木呐,相处的过程话很少。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是默认这种关系的,默认钟从姗一毕业,他们就会结婚,默认钟从姗白开水一样的无趣性格。

  他从前只是由衷觉得,不喜欢他妈妈那样的女人当妻子,虽然在事业上优秀到无可挑剔,但性格太强势,且待人苛刻。

  所以他对妻子要求没有那么高,他自觉在放低标准,因为早早就有了自我认知,也见惯了父母互不认可,却因利益强行维持的婚姻相处模式。

  他懒得浪费时间,主打一个省事。

  接受她做妻子。

  第一,是觉得钟从姗长相还算顺眼。

  第二,钟家也是书香门第。

  第三,这桩婚约,是他去世多年的爷爷,留下的遗嘱。

  第四,她听话。

  他图省事,于是从未有异议。

  但他实在没想到,钟从姗竟然会逃婚,她竟然会逃婚。

  赵今越做事一直稳妥,对什么都胸有成竹,也习惯planB,但唯独这件事,出乎他意料。

  他活了二十多年,也没想过,在他结婚这一天,他的新娘会丢下所有人逃婚。

  于是一些从前从没被放在心里的记忆,就那么忽然涌现出来。

  比如钟从姗回到钟家后不久,钟家夫妇为她请了各种老师,到家中授课。

  他那天赶巧,替他爸送一幅字画到钟家。

  恰巧碰到在花园里学大提琴的她,那位老师赵今越倒是听说过,在国内外都很有名,资历相当深厚,一般不对外授课。

  他当时想,钟家为了弥补她,对她也算是煞费苦心。

  那天他看见钟从姗站在花园里,被那位老师疾言厉色地训斥,钟从姗像个小学生一样,一直低着头挨训,一声不吭。

  没一会儿老师中途离开休息去了。

  赵今越以为她那样温软的性格,怕是早已哭红了眼睛,他当时动了恻隐之心,本想上前象征性安慰一句,但公司有事,时间太紧,只得匆匆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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