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不是?”同事端着茶杯站起来,他挂着两个硕大的黑眼袋,打了个哈欠后擦擦眼角说,“真是倒霉催的,去岁还没这么多。”
“一个个连装都不会装,用他那猪脑袋到处拱,就是咱们想装没看到都不成。”
“说是要放长线——但他们太明显了,来举报的百姓太多,总不好视而不见,百姓都看出来了,咱们说不是,百姓反要疑心咱们渎职。”
“倒也放了两个,就那两个女子,不过我看她们如今是如泥牛入海,不想回去了,女子行间不少见,不过跑到咱们这儿行间,可不就是有去无回?”
年轻姑娘坐到自己的位子上,这会儿还不是她执勤的时候,又因为来得早,能在自己的位子上吃上几口饭,她啃了两个包子,一边看昨日同僚写的汇报,一边高声说:“总这样也不是个事!把咱们忙得只能跑间人的事,上回城南那边的斗殴还没定案!”
“昨日我去走访问过了,也没什么血海深仇,就是两个毛头小子争风吃醋,下手太狠了。”
年轻姑娘:“一条腿都被打断了,这是争风吃醋的缘故?我还以为有杀父杀母之仇。”
“那你是不知道以前,乡下女人少,争风吃醋的打起来那是连人都敢杀,城里好一些,打断一条腿也不算是重的。”
“按理说两人都应当送去矿山,不过其中一人断了腿,就是治好了也不能干挖矿的重活,只得叫他先治,治好了送去坐牢,在牢里干些轻省的活。”
年轻姑娘有些踌躇:“这样不太公正吧?两人斗殴,一人挖矿,一人只用干轻省的活。”
“那一个还没断腿呢!”
“且说了,这事说着严重,可争风吃醋,又不是见人就打,危害没那么大。”
年轻姑娘撇撇嘴:“真是没事闲的,一看就是爹娘太宠,要是早早出来干活,哪里有空争风?”
“对了,你今日是去城东执勤。”
年轻姑娘塞下最后一口包子,喝了一口白水后忙说:“好嘞!”
她收拾好自己的桌面,将油纸铺平了压在上头,节俭还是第一位,用来裹包子的油纸压平了擦干油渍还能继续用。
收拾好之后,年轻姑娘去登记取自己的武器,枪是不行的,役吏署的役吏要用枪也得提前打报告,平时带的武器都是甩棍,也因此能进役吏署的役吏,无论男女,赤手空拳的时候都得能打过大多数单个的普通人。
所以役吏署的女役吏大多都是退下来的女兵。
但年轻姑娘不是,她爹以前是镖师,她自幼跟着父兄一起练武,这才没当兵也考入了役吏署。
考役吏比考吏目更难,不仅要文试,还要武试。
要么力气大,能培养,要么会技巧。
倒也不是所有役吏都得会武功,役吏署也有文职,不过如今的年轻男女都以会武功为荣,成了文职怕别人看不起,更何况既然文试那么好,还不如去考吏目,考什么役吏?
役吏出外勤可是会遇着危险的。
“玲珑!你等等我!三人一组,你忘了?”
年轻姑娘玲珑听到呼喊声才在门口停下脚步,她习惯了独来独往,差点就出了错,她忙转头道歉:“对不住对不住,我给忘了。”
和她同组的两个役吏走到她身旁抱怨:“也不知道你爹娘怎么养的你,竟是准备一人走天下吗?”
玲珑尴尬地笑笑:“我父兄以前押镖,常不在家,家中就我和母亲,外间的事也常是我去跑。”
“那时年纪小,不易分出男女,常做男人打扮。”
两个同事叹道:“那你以前也不容易。”
“怪不得你身手好,原来是家学渊源,那你父兄如今是在做什么?还做镖局?”
玲珑摇头:“如今火车都通了,押镖不是长久的活,我兄长在当兵,我娘在厂子里干活,爹爹在厂子里当保安。”
“要我说,你不如叫你爹出来半个武馆,我要不是当过兵,还来不了这役吏署呢!寻常人哪有地方学武功?”
“正是,办武馆只要有真才实学,应当能挣不少,说不准比咱们当役吏的还体面,挣得还多。”
玲珑摆摆手:“我爹爹年轻时候出去跑,落下了一身的病,如今当当保安,日子过得去,也轻松,哪里好叫他老人家这个年纪了还开武馆?”
“再说了,想当役吏的人可不多。”
同事们互看一眼——
役吏署进的新人不多,除了要求高,实际也是大多数人不愿意当役吏。
役吏常要跟尸体打交道,这也罢了,还总要面对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哪家的狗丢了都要找他们,上个月找狗都找了两天。
收入也不算高,唯一的好处是住宿吃饭都不必花钱,挣得钱能全存下来。
同事找补道:“当役吏也没什么不好,就是累点,不过干啥不累?咱们好歹吃公家饭,立了功也能往上升,更何况为百姓做事,累点也是福,他们不想干是他们没这个觉悟!”
第306章 玲珑日常(二)
“小贼哪里跑!”
“前头有个小贼!让开!”
玲珑快跑着往前追,她双腿迈得极开,因为个子高,跑起来就像一只小鹿。
前头的小贼眼看着玲珑快要追上来,把怀里的包袱向后一扔,盼着包袱砸到玲珑,打断对方的追击。
但小贼还是失算了,在他扔出包袱的那一刻,玲珑一个飞扑,直接将小贼压倒在地,反手控住了小贼的胳膊,将他的胳膊压在身后,死死按着对方。
直到同事赶上来,用麻绳将小贼的双手拴起来,玲珑才松手站起来。
“真是不长眼!明知有役吏执勤,还要偷!”
“好手好脚的,不去找个活干,偏做这些下三滥的行当,给你祖宗八辈丢人!”
小贼被拖拽着站起来,一旁的路人聚过来看热闹。
“看着也不大,怎么做这个行当?”
“换做以前是要被砍手的。”
“就是去扫大街,也不至于吃不起饭,怎的连脸都不要了?”
小贼低着头,对路人的话充耳不闻,他看着十八九岁,衣衫虽然不算体面,但也不怎么破烂,皮肤黝黑,脸上还起皮掉屑,头发也不知道多久没洗过,一缕缕得格外油腻。
“玲珑,你先把他带回署里吧,我们还得继续执勤,跑了这么多条街,你正好歇一歇。”
玲珑应了一声:“成,那我先带他回去。”
玲珑说着就接过麻绳的牵头,一手持着甩棍,对小贼说:“快走!要是有什么花花肠子,仔细你的皮!”
路人们看着玲珑将小贼牵走,忍不住叹道:“这个年月,怎么还有人干这种事?爹娘都不教吗?”
“恐怕是没有爹娘,不是说这些日子不少外地的孤儿跑来吗?有些还没拿到身份凭证,就在城里藏着,没凭证就找不到活,要么打黑工,要么就干些偷鸡摸狗的事。”
“咋的没凭证?”
“嚯,不是清白人家呗——在宋人朝廷那边是就是黑户,到了咱们这儿还是黑户,就不是正经过关来的,悄悄钻进来的。”
“你们是没看到城外有多少人,有些就等着入夜,翻墙进来,要是有同乡早来还好,还知道去街道处去登记,等着领凭证,没同乡,不知道咱们这儿的规矩,那就不好说了,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路上玲珑也问小贼:“你是哪里人士?我劝你老实说,别用了刑才知道张嘴。”
小贼呼吸一窒——他再没见识,也知道戏文里的用刑有多可怕,他嘴唇蠕动,小声道:“夏州。”
“辽人的地盘?”玲珑惊诧道,“你看着无亲无故的,怎么跑过来的?”
从辽人地盘跑来的汉人不少,但多是小有家资的人家,也有些人脉,否则过不了那么多关卡,即便没什么钱,那也有亲人在阮地,亲人出钱出力,想法子把他们弄过来。
但如小贼这般看着就没钱,也没人可投奔的,那就寥寥无几的。
就算有,估计也死在了路上,或是过不了关卡,被辽人送去挖矿。
小贼小声说:“如今夏州,服的是女主子的管。”
玲珑从五通县过来,这辈子没去过夏州,更不知道夏州如今的情形,她突然来了谈性,好奇道:“这怎么说?夏州不还是归辽人管吗?”
“阮姐的兵离夏州不远。”小贼其实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个大概,“如今夏州的粮食、种子和肥料,都仰仗着阮地这边运过去,谁是衣食父母,自然就听谁的话。”
“夏州的官还是辽人,不过他们也不管这些,只要有钱拿,有东西享受就成。”
玲珑颇有些得意:“辽人也就那样,一点享受骨头就酥了,还是咱们吃得苦。”
说罢,玲珑又瞪了小贼一眼:“你千里迢迢跑来,好不容易逃出生天,不思进取,竟然干偷鸡摸狗的事!叫人不耻!”
小贼辩驳道:“大人,那你说我能做什么?我没凭证,带来的东西都被同乡骗走,倒是找了个黑工,可那作坊上个月被查封——我也是要吃饭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