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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魔法时代_穆恩十【完结】(29)

  黄金进入了盗贼团伙的口袋,然而进城时他们没交好运。倒霉透顶的盗贼团被护卫队抓获,被缴获的金子们则堆砌起来安放进仓库,不久以后进入市场。炼金术的图纸光辉耀眼,地精金店将它们熔铸成纯度极高的金块,它们将来会成为各式各样的首饰。

  好巧不巧,那时正好有一座名为“灯塔图书馆”的大型图书馆拔地而起。书要有,读书沙龙要有,演讲会要有,庆祝典礼要有,纪念品也必须要有。财大气粗的司财们在集市、拍卖场、金行兜兜转转,最后看上地精金店的这批黄金,便一股脑全部买走。送货马车低调驶入图书馆中。

  图书馆的法师、文人、管理者、政治家们你方唱罢我登场,最后决定熔铸一批“钥匙”来作为灯塔图书馆的信物。纯金打造,成本未免太高,而图书馆的读者和学子可是越来越多的。司书们认为“灯塔之匙”还是授予顶尖人士为好。

  顶尖人士组成的灯塔会由此诞生。

  大块大块的金子成为一把一把漂亮小巧的钥匙,钥匙环做成环状灯芯,钥匙柄则录入魔法回路成为独一无二的身份象征。从此以后进入灯塔会的成员都会被授予一把这样的漂亮钥匙作为信物。

  灯塔学会变成一种明星学术组织后,灯塔之匙引发了潮流,钥匙形状的饰品相当走俏,包括唐恩饰品、西泽尔商会在内的一批商人抓住时机。家里有点钱的都想自己给自己买个黄金钥匙挂在脖子上、别在胸前、串在腰间。黄金价格一度上涨。不过后来达达里奥城的银辉石流入王都,吸引时尚人士的注意,黄金钥匙潮偃旗息鼓。

  这块来自雾山的黄金中的一部分变成其中的一把小小钥匙,它等待很久后被授予一个叫做查尔斯·唐恩的年轻大法师。不是所有人都适合珠光宝气,灯塔之匙没有排面地被雪藏进这法师的口袋中,有时候干脆扔进空间戒指里吹来自虚空的风。

  而这是个危险的举动——对钥匙来说。异变发生后,魔法尽数失效,传送门黯然失色,百宝袋和聚宝盆见了底,用空间戒指实仓宝物的爱财人士飞速破产。而查尔斯很幸运,他在异变前巧合地取出了钥匙,慷慨地留给庭院里的猫把玩。又过了一段时间,失去法力的法师们纷纷失宠,这位查尔斯也踏上逃跑的不归路。他和伴侣整理装备时觉得钥匙之匙有些引人注目,但是——和谁过不去,都别和金子过不去嘛。钥匙被塞进了口袋里,兴许以后能拿它换钱。

  贿赂、伪装、钻地道、走暗门、接头暗号、杀人越货……逃亡是一门学问更是一门生意。落魄的法师仍有油水可榨,商业的风口此时呼呼直吹,王都的朝阳行业是为逃亡法师带路。曾经自由出入的城门,此时要花上天价的过路费;往日偷鸡摸狗的地痞流氓,现在变成你逃出生天的救世主。在他们的引导下,养尊处优的法师才知道自己生活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都城之下暗藏着多少错综复杂的暗巷、偏门、下水道!别走左边这条路,那是杀人不眨眼的食人帮的藏身处;小心脚下这块砖,踩上去不知会招来暗箭还是地刺;路过下水道口时得小心,王都巡逻队随时可能从天而降。是的,是的,就算没了魔法,地下世界仍然为你准备了超乎想象的刺激与惊喜,比得过过去那些魔物横行的地下城。

  而好不容易抵达了通往城外的坑洞出口,一路上恪尽职守的“向导”忽然狮子大开口,将说好的价钱翻了三番:拿钱来,拿出钱来,别说自己没钱!你们兜里不是还装着一把金灿灿的钥匙吗?

  三分钟后,逃亡法师查尔斯的伴侣阿比盖尔把向导断了脖子的尸体扔进臭水沟。前者说:不太好,我们招惹上地头蛇了。后者答:地头蛇?你这辈子可能都回不到这地儿啦,最后回头看一眼故都吧!

  最后看一眼吧!这是生你养你的都城,这是面目可憎的故土。不要抱怨,深爱土地的金矿被熔铸成面目全非的饰品时,它同样一言不发。

  离开王都,一路上并不太平。大道被官兵驻守,小路被土匪霸占,唯有经验丰富的老佣兵能找到新的路线。树林或废弃的兽人聚点里时常能遇见其他逃亡者,人们议论纷纷:法罗斯不久就要限制魔法、封锁边境。这个国度即将进不来出不去。

  听闻传言,那逃亡的二人将加快进度。终于在法罗斯和雾山山脉交界处的一栋旅馆歇脚,他们计划横跨雾山山脉,穿越峡谷,抵达另一侧的月桂国。

  旅馆里倒是热热闹闹,鱼龙混杂。关山难越,信息不通,会飞的信纸和通讯的水晶球再也派不上用场,因此戒严的风还没吹往边境,啥样的人都有机会在这里躲藏。

  躲藏还是出了岔子,一支巡逻的王国搜捕队捕风捉影,找上门来:灯塔图书馆馆长的爱徒从王都失踪,活捉,赏三百枚金币!三百枚金币!

  这是世界末日,魔法已湮灭,秩序已崩溃。但别灰心,只要一切都还能用那金灿灿的物件衡量,这就还是我们熟悉的人间。

  危机面前当机立断。掀开那旅馆的窗户,查尔斯和阿比盖尔逃之夭夭。灯塔之匙夹在了一堆杂物里被遗留下来。

  再后来,这家旅馆的老板检查房间时可不太用心,居然连这把纯金的钥匙都没有发现。可怜的灯塔之匙连带着一堆杂七杂八的东西被扔进地下室生灰。

  很久很久之后,边境的这家旅馆办得越来越红火,一个小偷摸进地下室渴望淘点好东西。这位小偷有着异变前盗贼联盟成员的偷窃技艺,没费多大劲就寻到寂寞已久的灯塔之匙。小偷没有文化,没见过世面,也不懂什么灯塔学会呀信物呀象征呀。不过意识到这是个好东西不需要什么见识,她以极度朴素的方法——牙齿咬一咬,瞬间认定这家伙纯金。小偷眉开眼笑,溜之大吉。

  好手艺的小偷家里揭不开锅:一个妹妹生了大病。她辗转多时终于挑了个好珠宝行,戴单片眼镜的鉴定师眼放金光,问她从哪里得来的这把钥匙。小偷非常机灵,她察觉鉴定师表情不对,这钥匙一定价值不菲。小偷眼珠子滴溜溜乱转,随便编了个来历(祖传的!),接着疯狂提价(您估计也看出来了……这钥匙多么珍贵哇)。鉴定师满脸通红,凭职业素养讨价还价(说珍贵也不算珍贵,魔法一消失,好东西就贬值),据理力争(你从哪里搞来这个东西的,很可疑呀,嗯?),终于以较为合适的价格买来了这把钥匙。

  鉴定师对灯塔之匙的来历心知肚明,他本人是一个收藏家。异变带来的乱世有这样一个好处:让以前可望不可即的东西触手可及。他心里美滋滋,预备把钥匙据为己有,当做胸针别在自己身上,在无人的室内偷偷欣赏自己佩戴灯塔之匙的英姿。看看他的样子,多像一位精英魔法师呀!

  异变对鉴定师这样的技术人员没什么恶意,最坏不过大家一起没饭吃。鉴定师也要糊口,就像大多数人那样寻求自然的帮助。他登上雾山,找些野味,好歹吃上肉。

  伟大的雾山山脉沉默无言,异变不能动它分毫。人们仍然热爱它,几乎奉若神明。既然是神明,那就一定会喜怒无常。鉴定师在喜怒无常的雾山上行走,他好歹是缺了点野外生存能力。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将鉴定师淹没在泥石流中。可怜的他拼命挣扎,无济于事,绝望地在泥土里窒息。

  而佩戴在他胸前的灯塔之匙噗呲一声埋入了泥土,随着时间推移,终于和尸体一起拥抱寂静。沉下去、沉下去、许多许多年后,被泥土和砂石打磨轮廓,它终于又变成一块粗糙不平的矿石。

  第23章 魔女大发明

  魔女是这个世界最伟大的发明家群体,(补充说明:这只是一种宣传语,我们知道矮人等种族也擅长发明。请您不要纠结措辞问题!)她们永生、智慧、魅力四射、古灵精怪、罪大恶极、无所事事……更重要的是——时常被追杀!圣职者、驱魔师、魔女狩猎人、亡灵法师等等等等,都对她们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因此魔女们有充足的时间躲在荒无人烟之地专研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奇巧发明应运而生。

  接下来将介绍魔女们的几项发明,它们在某种程度上都改变了我们的大陆,塑造了我们的生活。而且由于魔女的独特地位……我们还不需要给她们付版权费,赞美魔女!现在就让我们管中窥豹,一睹她们的智慧吧!

  【记录用水晶球】

  ●设计初衷:魔女数量极其稀少,可谓极其珍稀,她们的诞生至今仍是个谜。魔女们往往与世隔绝,再不济就伪装成人类的样子混入人群(在这个方面她们非常成功,毕竟魔女和人类女性外貌基本一模一样,因此许多观点认为魔女正是变异化的人类女性)。

  魔女们同样也相当高傲,不喜群居,有的差不多算得上势同水火,完全不懂什么叫做众志成城。可见她们不得不东躲西藏、被其他生物欺负排挤不是没有道理。

  在这种情况下,“水晶球”的发明者是个异类。与其他魔女比起来,她安安静静、瘦瘦弱弱、待人和善。平时最大的爱好是观赏世界、欣赏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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