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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穿七零,闺蜜赚钱,我躺赢_暖金【完结+番外】(4)

  就说近期的事儿。

  原主二婶的同事爱人在文化团工作,帮忙问的,这次招的人也不多,也就没往外传,悄悄让姜糖准备着。

  结果女主无意中看到姜糖在院子里练嗓子。

  眼珠子一转知道怎么回事,自己跑去文艺部报名。

  两个人争一个位置,女主原本就会弹钢琴,歌也比原主唱的好。加上原主在面试中失误,歌唱跑调了不说,自己拿过去的乐器也被人踩了。

  可想而知,最后原主落选了。

  回来就和女主吵上了,说女主踩坏了她的乐器导致的。

  没想到原主受伤后,自己会来到这里。

  哀叹过后,姜糖又想起了闺蜜,斜对门那家好像也叫孟司柠,和她闺蜜长得很像,是书里男主的白月光。

  当初看这个文,草草的翻越了几章,也是发现那个恶毒女配白月光和她们名字一样才往下看的。

  要不然,她实则看不下去。

  整天不是虐女主,就是男主各种吃醋,动不动就一大堆肉麻的话,壁咚之类的,关键还一心两用。

  爱情是至高无上的,为了爱情,可以不顾一切,甚至可以超越道德和伦理的界限。

  有些毁三观,所以她看到一半实在看不下去,就弃文了。

  ...

  夏日的清晨来的早,又是新的一天,半个月的休假已经结束,孟司柠今天要开始上班了。

  早早的起床,从衣柜里挑了一件白色短袖上衣,穿了一件军绿色的直筒工装裤,这条裤子和这边的军装裤还不太一样。

  从国外回来的时候,带回来不少时髦的衣服。

  之前原主穿的特别高调,但也给她惹来了不少闲话。

  人本来长得就好看,再打扮成那样,在人群中是非常显眼的,而且这样穿衣打扮,这里的人不觉得你多美,只会觉得你穿的花里胡哨,不正经。

  这次受伤,就是因为显眼,被歹徒一眼看到。

  这条裤子是她从国外带回来的最不起眼的一条,把上衣束到腰身里,头发松松垮垮的梳了一条马尾辫,看着特别有气质。

  一米六七的个头,鼻子高挺,精致的五官和面部的轮廓赋予了一种说不出的高冷疏离感。

  不过她眼睛很特别,内眼角尖锐如剑,外眼角有微微上挑,加上白皙的肌肤,整个人透着一种清冷又不失温柔的气质。

  但实际上,笑起来又是一种感觉,温暖又明媚,如同初春的阳光一般,不那么刺眼,但又带着热度,仿佛能治愈一切烦恼和忧伤。

  不过,她很少笑就是了。

  在看看衣柜,能穿的没几件,或许她该去百货商场买几件普通的衣服。

  拉开抽屉,从一个很厚的钱包里拿出两块钱和几张票,放在包里。

  是了,很厚的钱包,那个皮质的钱包还是原主从国外带回来的,里面有两百多块钱。

  这一年在报社,单位给她按大学生的工资标准来的,一个月的工资是四十五块,三十二斤的粮食和一些生活用票。

  另外还有稿费可以拿。

  没有错哈,这个时候,报社的工资比别的地方的工资普遍的高。

  再加上妈妈那边给的,她这一年除了生活费,身上存了一千多块钱。

  在加上爸给她留下的三万多块,还有外婆给她的二十多万的资产。

  她现在在这里妥妥的富豪。

  可惜这么多的钱,没有票也花不出去,更不要说投资了。

  只能让它们安安静静的躺在存折里。

  原主倒也不是个乱花钱的,不是她不花,而是在国外见过市面,对这里的许多东西都看不上。

  这一年,她除了吃饭,就是买个抹脸的雪花膏,几乎没怎么花钱。

  别的女同志想要的手表,自行车,她也有。

  而且手表她都有好几个,劳力士,百达翡丽,欧米加,伯爵。

  想了想,孟司柠把手上这个劳力士的手表摘了下来,换上了低调的浪琴牌的。

  林泗云见她下来,淡淡道了句:“今天食堂有豆浆,还有油条,我没买菜,就着孟姑姑送来的小咸菜吃吧。”

  孟司柠没想到食堂竟然舍得做油条,要是之前的她,肯定不会吃高油高糖的食物,来了这么多天,一点儿重口味的东西都没吃过,她现在难受的很。也就昨天吃了个豆角炒肉,见了点荤腥。

  在这个时候,没有各种添加剂,随便吃,也胖不到哪里去,可惜,她不怎么会做饭。

  “恩,真好吃,姑姑今天早上来了?”

  “这是孟姑姑前段时间送来的。”

  那就是她还没“来”的时候送来的。

  孟爷爷是个老红军,有一儿一女。

  孟长仪,是原主的亲姑姑,她和姑父都在戎区医院上班。

  姑父还是一个科室的主任,表哥和表妹也都是一个系统的。

  “中午你自己吃饭,我晚上回来晚的话你不用等我,给我留饭就行。”

  孟司柠一边吃着饭一边和林小弟说着。

  林泗云应该听到了,但他一直没开口说话。

  小小年纪这样沉默寡言的可不好,林泗云刚来的时候可不是这样的性子,这多少和原主有些关系。

  原主从小和爸妈生活在国外,后来因为国家需要,毅然决然的回来投身于国家的建设中,后来因为一些原因原主和爸妈断了联系。

  直到一年前外婆去世,她带着外婆生前的研究成果,在各种阻碍中被国内的戎兵同志们接了回来。

  回来以后才知道,爸爸去世,妈妈再婚的消息。

  两个月后,组织也给安排了工作,因为她在国外学的是新闻类,所以组织给了她两个选择,一个是电视台,一个是报社,她选择了报社,现在是一名编辑记者。

  原主回来后,就见过妈妈两面,还有妈妈现在的爱人林叔叔。

  他们两个人工作的地方很严密,里面设施不是很全,为了他们的儿子上学方便,本来是想送到林家那边呢。

  但林家在京市,离的比较远,正犹豫的时候。

  原主提议让弟弟跟着她。

  但实际上,这半年,原主对这个弟弟并不好。

  平日里对弟弟冷言冷语不说。

  原主还跟一个小孩子约法三章,什么小男子汉了,住到这里,也要主动分担家务,做饭洗衣,打扫卫生,也不管小孩子会不会,看着林泗云笨手笨脚的窘迫样,她就开心。

  第4章 :为母则刚

  自从半年前林泗云从一个被爸妈宠着长大的孩子,渐渐的学会自力更生。。

  当然毕竟年纪小,再怎么勤快,做饭不是那么在行,只会做些简单的,比如煮鸡蛋,烧水,煮粥,炒个鸡蛋,其他的就不会了。

  所以她们大部分都是吃大院食堂,而且都是林泗云去买饭,每天的饭钱都是原主提前一晚上给他,从来不让他手里有多余的钱。

  每次妈妈那边给的生活费,她也把控在自己手里,不让这个弟弟碰钱。

  也不是说原主多在乎那点钱,她就是觉得原本该属于她爱被别人给占了,心里不平衡。

  孟司柠觉得,原主是在pua这个弟弟,来到这里从来没有给过笑脸,更是时不时的冷言热讽,这也导致本就不爱说话的林泗云,更加沉默寡言。

  孟司柠不能评判原主对与错。

  家庭斗争,她也不是没经历过,生活没有对错,但她知道家和万事兴的道理。

  匆匆的吃过饭,就背着的包去上班,走到门口,好似想到了什么,转头又道:“今天要不要坐我的车?”

  林泗云正要去刷碗呢,听她这么一说,愣了一下,闷闷的道了句:“不用。”

  孟司柠也没再管他,转身骑车出了门。

  倒没有多少不适应,她从大学就开始打工了,每天都是着急忙慌的在上班下班的路上。

  不过一出大门,大院里,周围的邻

  居行色匆匆,有步行的,有骑自行车的,一个个精神饱满的面貌,还真让人动容。

  “张婶子早。”

  “司柠伤好了,这是要去上班?”

  “恩。”

  等孟司柠走远,张婶子儿媳妇出来看着孟司柠的背影呦了一声:“之前见到咱们眼睛都不带斜视一下的,今天这是怎么了,竟然主动跟您打招呼了。”

  张婶子道:“人在国外长大的,换了新环境,又得知爸爸牺牲妈嫁人,心里不好受不愿意说话吧。”

  “现在又爱说话了?”

  “适应适应环境就熟悉了,这不是今天知道打招呼了。”

  张家儿媳可不这么认为:“国外长出来的人,生存技能挺差啊,一年才适应过来?

  今天早上还是让她弟弟去打饭呢,这都大半年了吧,就没见她去食堂几次。”

  大院里自然知道她这个弟弟是怎么回事,自从半年前跟她一起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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