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暮歌信萦关说的话是发自真心,她只是没想到,萦关竟然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
常年患病的人,心理应该会和身体一样脆弱,能让病弱之人活下去的理由,是精神力量的源泉。
一般来说,人会将这种源泉寄托给神灵,因为只有虚无缥缈的神灵永不会变,你心中神是什么模样,就永远是什么模样。
此刻,皇帝回了他的寝殿,有些头疼得躺在了软塌上。
有宫人上前为他揉捏额头,捶打小腿。
一身紫金色长袍的道人,手持拂尘,手捧紫檀木盒子,满脸笑容地走了进来。
“恭喜陛下贺喜陛下!”
皇帝听到声音,立马睁开了眼睛,一脸期待地望向道人手中的盒子,激动到嘴唇都在发抖。
“可是炼成了?”
“正是,历经多日,贫道不负陛下所望,终于炼成了这九转大还丹,陛下,此丹如金铜一般,色泽明亮,带有一股百草之香,陛下服下,定能如金铜一般,永世长存,永生不死!”
丹阳子激动得面上通红,说出来的话满是煽动之意,但凡有个太医在场,都能骂死他。
这不是害人吗?
一个丹药,跟金铜一样,那不就是铜丸子吗?都用上色泽明亮了,不是金属是什么。
还百草之香,怕是随便往里添了点儿香料吧。
丹阳子说着,打开了他手上的盒子,一个黄豆大小的药丸就在其中,皇帝坐起身,将其拿到鼻尖嗅了嗅,确实有一股好闻的香味。
“陛下,此物该以烈酒送服,贫道为陛下倒满酒!”
丹阳子见皇帝显然是想吃了,马上将自己带来的烈酒斟满一杯,递到皇帝手边。
皇帝满意地点点头,刚要将丹药送入口,顿了一下,问道:“此丹可曾试毒?”
“银针入内,无毒,炉中所出其他丹药,贫道已叫道童们分食,他们只服用了不足一颗,瞧着只是比往常精神一些。”
送给皇帝的丹药,丹阳子也得好好查一查,万一皇帝刚吃下去就死了,他就完了。
他还没活够,皇帝赏赐给他的金银珠宝,宅院良田,他还没享受到呢!
皇帝这才彻底放下心来,将那丹药一口服下,随后饮下烈酒一口,只觉胸口一热,通身舒畅。
等了好一会儿,皇帝睁开眼问道:“道长觉得,朕可年轻了?”
或许是因为刚喝了酒,皇帝的脸色更加红润,皮肤白皙,面色红润,冷不丁瞧着是年轻了三分。
丹阳子心中狂喜,好听的话像是不要钱一样,全砸向皇帝,还将铜镜拿过来,让皇帝照一照。
皇帝看了看镜中恍若年轻了十岁的那张脸,眼中闪过一丝怀念与喜悦,只是他的头发为何更白了呢?
“陛下不必担心,长寿者多为童颜鹤发,陛下的寿命定然已经增长了许多,只是我等凡人,无缘窥见陛下长生那一日了。”
丹阳子太会说了,皇帝被他说得一愣,随后将看见白发时升起的怀疑按下,心情大好,大手一挥,送了丹阳子一堆东西,乐得丹阳子眼睛都快眯成一条缝了。
等皇帝吃完丹药,立马开始去批阅奏折,以往他坐一会儿就会没精神,现在他好像回到了年轻的时候,批改半天都不会累。
皇帝并不是什么勤快性子,批了一会儿心烦了,他就不批了,而是大白天就往后宫走,去寻那些新进宫不久的妃子玩乐。
有事找他的朝臣,竟没法第一时间找到他。
新任工部尚书卫勤想要找皇帝说一下两日大雪的事情,今晨有一些县城上报,说两日大雪,有些村子没了声响,可能是遭了雪灾,需得修葺房屋,安置灾民。
卫勤想要派一批人去长宁四周看看情况是否属实,严不严重,结果愣是没找到皇帝人在哪儿。
回头一问,得知皇帝去后宫了,还是去了覃家前段时间送入宫的那位娘娘宫中,他只好去找时任中书舍人的肃国公覃昌。
覃昌知道此事后,很快就帮卫勤写了公文,盖了他的章,让卫勤直接去安排人手。
按理说这是覃昌越权,但大庄嘛,这种事情很正常,所以卫勤拿到公文后,就没去找皇帝了。
他只是隐晦提醒覃昌道:“肃国公,陛下往日从不会白日往后宫里跑,这事儿若是让御史台的大人们知道,恐会给覃嫔娘娘带去麻烦,还请肃国公多多劝一劝陛下。”
御史大夫看不惯皇帝的行为,不会直接弹劾皇帝,而是会弹劾跟皇帝一起胡闹的人。
只要皇帝一点儿都不听劝,不改其荒唐行为,才会弹劾到皇帝头上。
卫勤也是好心,那位覃嫔娘娘若真是被弹劾了,属实是无妄之灾。
覃昌点头,接下卫勤的好意,他面带无奈地说:“虽说是如此,但咱们这位陛下可从不是个听劝的性子。”
卫勤闻言苦笑连连,说了声确实如此,便不再多言,拿着公文离开了。
第65章
天亮后, 长宁城很快就恢复了平日里的热闹喧嚣,大雪并没有影响百姓们的生活,李暮歌从街上走过, 不消片刻, 手里就多了一些小玩意。
全都是街边小摊上卖的,多是些编织品,小篮子小玩具, 还有一些瞧着很简单质朴,但很有巧思的小首饰。
花不了几个钱, 但是会让人心情变得愉悦很多。
李暮歌将这些小东西交给身后跟着她的侍女,她从宫里出来后,不光将原本春和宫的人都带了出来, 还将梧桐殿里那一批人都带走了,现在跟着她的人叫锦瑟。
锦瑟有个姐姐叫锦弦,姐妹俩之前和李暮歌还有过几面之缘, 之前就是她们俩在春和宫埋伏, 将半夜刺杀李暮歌的刺客拿下。
姐妹俩别的本事没有,单单是有一身好功夫, 行走在外带着她们俩,安全感十足。
“拿着,回去后分给那些新买来的奴婢吧。”
李暮歌这段时间还买了一些年纪小的奴仆, 按理说她身为公主, 应该用宫里的奴隶,但是她担心有人在宫中奴隶里安插人手,最后还是选择自己买一批。
全都是已经无父无母的孤儿,家里不要了扔出来,五六岁居多。
这个年纪的小孩, 能干一点儿事情,但能做的不多,因为要长身体所以吃得不少,很多贫苦人家的孩子在没了父母后,都会在这个年纪被卖出去。
男孩居多。
因为女孩子再养两年可以卖给鳏夫,卖到青楼楚馆,哪个路子都比卖到普通人牙子那里赚得多,穷人不会做买卖,但知道钱多钱少,能算出账来。
想到这儿,李暮歌心情变得不太好。
她真是讨厌古代,世家大族的女子还好上一些,底层的女子简直是被压迫到了极致。
社会阶级分明,强者压迫弱者,弱者向更弱者挥刀,真是扭曲。
“殿下,到地方了。”
李暮歌闻言抬头,看见了眼前酒楼的牌子——夜城楼。
夜城,是长宁城附近的一个县城,说是附近,骑马至少得疾驰半日才能到。
夜城有一明月泉,明月泉泉水酿成的酒天下皆闻,所以长宁城有不少酒楼会打出夜城的名号,至于到底是不是真正的夜城酒,那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能请李暮歌前来一品,这里头的夜城酒,想来很是正宗。
走入酒楼,马上有伙计上前招待李暮歌,李暮歌身后的锦瑟上前,拿出覃府的令牌晃了晃,那伙计立马将李暮歌引去了二楼。
进了包厢,正在温酒的覃韵诗听到声响,连忙起身相迎,她面上本有些愁绪,此刻看见李暮歌,一扫颓靡,全然成了欢喜。
伙计将人带到就下去了,李暮歌让锦瑟锦弦在门口守着,别让人随意靠近,这才随着覃韵诗进了屋里。
关上门,覃韵诗立刻同李暮歌见礼。
“属下见过殿下,殿下万安。”
“在外面就不用那么多礼数了,也别唤我殿下,随士玉喊我十四娘即可。”
李暮歌摆摆手示意覃韵诗起来,随后她找了个位子坐下,让覃韵诗也坐。
全程态度都很随意,覃韵诗见此,心里大概有了底,今日殿下心情上佳,想来她所求之事,能得一个好结果。
“急着见我是有什么事?”
李暮歌下朝回家后,本来想着去国子监看看,或者出城去看看庄子怎么样,没想到被覃韵诗的人给拦下了,覃韵诗说有急事禀报,又不好明面上与李暮歌见面,所以请李暮歌拿着覃家的令牌到城东的夜城楼来。
“殿下,前段时间属下收到消息称,在夜城,有人看见了大公主身边的幕僚,其中一人,正是大公主最信赖的幕僚颜士珍。”
“夜城?”
李暮歌看着在小炉上陶罐,陶罐里是热水,热水之中放着一个酒壶。
酒壶里的酒正散发出浓重的酒香,闻着便让人口舌生津,香气钻入肺腑,如同有小猫在抓心挠肺,让人产生想要将酒一饮而尽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