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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娘亲改嫁,我从猛女变萌女_艾珠艾宝【完结】(110)

  宋灵均走到大门口一看,那名腰间挂着佩剑的束发男子不就是霍明赫安排的信使吗?她前两天才刚托他送出的信件,怎么这会子在这?

  “乔信使,你又偷懒了?”宋灵均随着晚风,闻到了乔以乐一身的酒气。

  “宋小姑娘这什么话嘛。”乔以乐抱着手臂,吊儿郎当道,“在下养了那么多徒子徒孙,可不就是当腿脚用的,来回一趟怎么也得跑个把月,我这把老骨头可造作不起。”

  宋灵均提着裙子下阶梯,回头看了眼她爹,笑道:“是啊,三十多岁的人了,别说孩子,连个老婆都没有,你的确是一把老骨头了。”

  这个乔信使同她爹一个岁数,她大哥都快有乔信使那么高了,这人还游手好闲,听说外面姘头不少,天天花酒不断,偏偏长得还行,十分快活风流,惹得花街青楼里的姐儿们都喜欢,却怎么也没挑一个回去成婚。

  乔以乐哪能不羡慕马大余这种某种程度上的“成功人士”,朝宋灵均翘起大拇指,咂舌道:“要论阴阳怪气,还是宋小姑娘的对味,你再多说两句,我气着了多喝两杯酒,便去花街随手挑一位姑娘回去成婚。”

  “做梦呢,就冲你这月钱一晚就花光,无事随处温柔乡的劲儿,再傻的花街女人都不可能跟你走。”宋灵均接过递来的礼物名单,“花街女人精着呢,别以为你们男人喝酒上头随意两句甜言蜜语就能哄走,傻得是谁还不好说呢。”

  乔以乐抱着剑啧啧道:“宋小姑娘,不是我说你,你怎么就懂那么多呢,是不是这辈子投胎孟婆汤没喝干净啊?”

  这人敏感的很,也是第一个这样对她说的人,宋灵均很认真的点头:“可不就是,孟婆汤都没给我一碗,所以现在变成了披着幼女面皮的老妖怪,你怕不怕?”

  乔以乐很配合地搓了搓双臂,腻着声音道:“怕,怕死了。我家主子居然派我来伺候一个老妖怪。”

  “懂了,我这就写信给霍明赫,说你并不想担信使这个差事。”

  乔以乐立刻变了脸色,握剑对宋灵均躬身拱手:“别!宋小姑娘,原是我嘴贱嘴臭,不识时务又没眼力见.......你原谅我这次,这门差事是主子亲口吩咐,我乔某肝脑涂地一定干好。”

  “就开个玩笑,怎么还认真了。”

  宋灵均翻看着礼物清单,这次霍明赫让人送来的都是乔迁礼物,什么花瓶,古董字画,镇石摆件等等,待会搬起来可麻烦了。

  她从中抽了霍明赫的信,转头对一直躬身不起的乔以乐说道:“你是个有身手的人,却只能来我一个小孩子这里接信送信,偏偏我看你身手不凡,所以你只能是惹祸被霍明赫下放,再好的男人心性此刻都是不稳不忿,你无所事事的态度下隐藏着对霍明赫的不满,对着我不修边幅的模样便是看轻我。”

  乔以乐一瞬间发髻边都是冷汗。

  宋灵均原来都是知道的,她一直将他的行为态度看在眼里。

  宋灵均笑看他一眼,拆开信封的声音十分利落脆耳:“我不明白霍明赫对你是什么安排,更不知道你们主仆闹什么矛盾,我只是讨厌这种若有若无的忽视。乔信使,你只要知道,我与你的主人月月通着书信,你什么样子,我着墨几笔就能让你的主人明白。你的主人,又何尝不是通过我,知道你这个人呢?”

  乔以乐双膝下跪,连剑都搁在地上,他低声道:“求姑娘原谅,属下再也不敢,回去便把酒瓶都砸了,以后净身随处服侍在姑娘周围,不敢马虎一分。”

  乔以乐在心中惧怕,因着被调离京城心腹重地,连降几级只能成为有脚就能上任的信使,他过于失意,居然连这么简单的一点都没想明白——能与主子月月通着书信的人会是什么简单人物?而主子能通过姑娘知道他,不就说明,主子并没有放弃他吗?

  他一改刚刚半真半假的酒意,垂头感激道:“多谢姑娘为乔某指明方向。”

  “好好当你的信使。”宋灵均看着霍明赫的亲笔书信,停留在“此人能用”四个字上。

  她回头仰望着月色,说道:“我什么时候长大,你的好日子也就来了。”

  夜黑的高空中,月亮残缺,及月盈还有半个月时光。

  第66章 这几年她在爹娘哥姐的呵护下,血肉已然养成

  进城第三年,马二芳十五岁及笄后,拒绝了二姑等亲戚为她精挑细选的几门近亲远亲的婚事,言明自己不想早嫁,而是选择去城中绣坊做学徒,开始认真学习女红。

  虽然绣坊师傅不太看好她,对着她的绣品唉声叹气,但看她学得很认真,从不言辛苦,因此收下她悉心教导。

  她识字全,有学识,性子倔但能听得进说教,也算是个正经闺秀,如若将女红好好磕下来,将来就算不愿早嫁成婚,也能给自己找点事情做,不至于看人眼色。

  马锋则在学堂又混读了三年书,他始终交不出合格的答卷,也终于接受了死活读不出来书的自己,他放弃了继续在学堂里快乐但无用的时光。

  马大余原本想让三儿子留在身边学做生意,将来继承酒馆,但他拒绝了,选择去武馆拜师学艺,开始习武强身。

  用他自己话来说,他继承了父亲的好体格就没有浪费的道理,以后当兵同样可以挣功名,再不济也能混个镖师当当,走南闯北,闯荡江湖也是男人自小的梦想。

  他是第一个拎着包袱离开家里的孩子,马大余和庄娘子一起哭过几回便也接受了,倒是宋灵均将他的包袱偷偷藏了起来,她知道自己做了一件很幼稚的事,但她承认她就是舍不得。

  马锋看着妹妹笑得十分灿烂,可他摸了摸妹妹的头还是离家了。

  而马四顺在学习上开始慢慢有些开窍,虽然不像大哥马毅那般有天赋加,但他在劝说下肯努力用心,已经成为童生。

  没有了马锋的形影不离,马四顺略显孤单失落,他并不清楚自己未来能不能读好书,能不能走好这条路,可也只能在家人的陪伴下,随波逐流,持续摸索。

  马毅依旧刻苦上进,他在齐家的推荐下,进入家学渊源,书香门第的张家私塾借读,很得老先生们的喜欢,他将所有心思都放在书本上,在三年后的秋闱一次中举,却在次年春闱前大病一场,无缘考试。

  先生们说是他一口气憋得太过,没有撑住,也是不够成熟的表现,那段时间家里所有人都战战兢兢,连宋灵均面对他都是乖巧听话。

  幸好马毅本人病愈后更感生活不易,很快想开,他并不气馁,继续静心读书,只等再战。

  他的豁达让马家众人都松了一口大气。

  而宋灵均就那样看着她大哥,二姐和三哥各自奔前程,不再与她同乘一辆马车去学堂上学。

  她和马四顺从同样的不习惯,各自萎靡,变成两个人翘腿各躺一边,兄妹俩哼着不成调的歌谣,不顾被摧残着耳朵的马夫和家丁,日复一日的前往学堂上学读书。

  在这六年里飞速成长。

  秋老虎还未退下,今日马二芳在绣坊里告了假,她还未出师,大部分时间吃住都在绣坊里,她并不像其他绣娘那般,要靠绣活补贴过日子,家里只是单纯送她来学艺而已,因此要比其他人相对自由些。

  她身着肉桂桃粉银线绣裙,发髻间只有简单的珠花和簪子,并不光彩夺目。今年十八岁的她已经彻底长开,容色的确不算上佳,但因着身段高挑,亭亭玉立,一眼望去也算是一名清秀佳人。

  此时她捧着这几日练习的绣活,在廊下轻轻一叹,她在绣坊中下了不少苦力,每晚都对着烛火绣到大半夜,回到家中还有二娘悉心指导,但出来的成品始终只能算一般。就连感叹她刻苦的师傅都对她说,平日里为家人做做衣服帕子便好。

  努力与成果不成正比,马二芳心中郁闷,但想到马上就要回家,心里又有些高兴,忙回房整理东西,虽然手艺一般,但她依旧很努力的为家人绣制了衣裳帕子鞋面等物,每次都会带。

  “二芳,你今日回家吗?”同来学艺的姑娘们回到房里来,见她在收拾东西,笑问道。

  马二芳笑道:“是啊,我大哥私塾难得休假一日,又刚巧逢他生辰,我回家去看看他。”

  “你大哥是不是上次来给你送东西那位?那个子可真高啊,不像是读书人,倒像是练武的大将军。”

  “我家里那三个兄弟,个子都像了我父亲。”马二芳笑着,“你这话要是说给我三弟听,他肯定乐意,他就梦想着当将军呢。”

  “那可真有志气,你家兄弟一个能文一个能武,怪不得你家这些年来越发好了。”

  马二芳并不多话,只笑着应下:“那就承姐姐吉言了。”

  站在门口一名正在转玩帕子的姑娘听见了,要笑不笑道:“可不就是姐姐说的,如今城中谁不知道二芳家里的春米酒,还有不少外地人慕名而来呢。家里又都是嫡亲的兄弟,瞧着以后都有出息,二芳嫁人,底气可比咱们足足多了,怪不得能拖这么些年,可不就得好好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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