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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我不是大侠吗[无限]_那只貂爱吃草【完结+番外】(101)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崔文腓还是那么欠揍,只知道微笑着不说话、不解释。

  梆地一声,从身后传来。

  叶茴几乎是机械式回过头,发现大开的门已经关上,后头跟着的莫曦玉变成了一位拿着木棍的老伯,认出了他,“裕伯。”

  地上,莫曦玉已经昏厥不醒。

  “崔文腓,别卖关子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叶茴不惯他,几步靠近,毫不客气地揪住他衣服领口,质问道。

  要知道,虽然他当时间接上因为自己而死,但是他们大致上算起来可并非是伙伴,何况若是如今要妨碍自己查案的话,就更提什么缘分情面了。

  叶茴想着,与此同时手已经慢慢摸上别在后腰上的锈剑。

  段斐在几米外,清楚叶茴的意图,笑脸吟吟地拦住想要上前帮助的裕伯。

  抽出了她交给他的短刃,状似无意地把玩在手中,刀刃放在裕伯的下巴处,啧啧称奇的样子莫名有些像玩世不恭时的叶茴。

  “叶,叶女侠,我们都是同病相怜的苦命人呐!腓公子有他的苦衷。”裕伯战战兢兢地抢声道。

  “谁跟你们同病相怜!之前叶茴问过你,还说自己不是香暖楼的裕伯,现下却在崔文腓旁边做走狗,摆明了你就是。你们对我们不够诚实,我们凭什么相信你们?”段斐嘴替。

  “叶茴。”轻声唤她,崔文腓整个人平和了不少。

  没有了面具,他完整的五官映入叶茴的瞳孔里,也不过只是一个相貌平平的少年郎,放眼人堆中甚至也不甚明显。

  只是这双眼睛,格外有情感,叶茴情绪复杂地想起了他死时的目光。

  “游戏而已。”努力定了定神。

  崔文腓趁此空隙伸出手,夺下了叶茴手里的锈剑,摆放在一旁,道明立场,“叶茴,我是友。”

  “打晕莫曦玉,只是因为接下来的话不能让游戏外的人察觉。”

  游戏?

  他提到了游戏。

  身为一个数百年前的人,又怎么会知道“游戏”这个词语呢?

  而且其实,腓公子死于清娘子之手,只是游戏中的情节而已。

  现实里,他们两人根本不可能遇上。

  同理,腓公子和裕伯也并没有机会认识自己。

  这就与现在发生的事情有偏差了。

  叶茴将信将疑地先将昏倒的莫曦玉移到一边,靠住墙角,随后拍拍段斐的手臂,示意他放下刀。

  “行,我倒是想听听你们想跟我说什么?”

  “叶女侠。”从段斐的禁锢中解脱出来的裕伯“扑通”一声就给叶茴跪下了,话声凄凉悲戚,有莫大委屈一般。

  “请您救救我和腓公子。”

  第94章 求救

  我是崔文腓。

  世人都说我是水路霸主崔家家主的小公子。

  可我知道,他们背后都骂我是私生子。

  而且我不是很信我有父亲,无论在我哪个年纪。

  幼时,我是质疑父亲又怎么会在我长大的整整十年里都没有出现过呢?

  长大,认清了那个男人只是把我当做随时为他亲子替死的备用。

  现在,我来讲讲我的故事。

  我生长在一个偏僻的山村中,虽然出山的道路崎岖不平,但因为我们这村独产的木材,每年还是会吸引大把的外乡人来。

  久而久之,村庄里的店铺便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了,定居的人家也越来越多。

  和我一块长大的伙伴里,好多人都有爹爹。我常常会赖在几个对我和颜悦色的爹爹家里不走,扒着窗户瞧他们的爹抱起他们,对他们笑。

  夜深人静时,我也会悄悄背着娘亲,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模仿他们爹爹的笑容一样朝向自己微笑。

  或者张开双手,再手臂交叠地抱住自己,想象我爹的和蔼和温暖。

  但其实崔文腓的父亲并不和蔼和温暖,他总是板着一张超级严肃的脸,总是皱着眉垂下目光打量我,比看条狗都厌恶,好像这样的眼神就已经是他能给予的最大施舍。

  更别说弯下腰抱抱孩子,所以我从来不知道爹爹怀抱的温度。

  可惜这件事,是我再长大一点后才知道的,彼时的我还沉浸在渴望一个爹爹的美梦中,整日流连在小伙伴家里。

  直至伙伴们到了进学堂的年纪,一个个早出晚归,没了同我玩耍的时间。

  我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去问我那已经肺痨多年的病弱娘亲,“为什么我不用念书?”

  娘亲干瘪的手拽着我,颠来倒去地说了好多。

  那天的孩子一直在纠结,娘那具形容枯槁的身躯是怎么爆发出这样大的力量的,以至于都没有好好听一听她说的话。

  所幸,次日的崔文腓就明白了原因。

  原来是人人都有的爹爹,属于我的爹爹,要来接我们母子认祖归宗了。

  我蹦蹦跳跳跑进那个草棚搭的屋子,手里攥着串往日我只能眼馋的冰糖葫芦,“娘,爹爹派人来了!”

  可是娘没动静,我走近轻轻推了推她,冰凉、硬邦邦的,全是骨头似的。

  嘴巴里的人生第一口糖葫芦“啪叽”掉在了地上,黏黏糊糊的,弄脏了娘亲给我缝的布鞋。

  自那之后,我极度讨厌冰糖葫芦的存在。

  *

  他认祖归了宗,赐了个“崔”姓,拥有了自己朗朗上口的名字,彻底与从前偏僻乡村里的“狗蛋”脱了干系。

  人人都道他“飞上枝头变凤凰”,可偌大一个京城里,只有我知道,他没了他的那些伙伴们、没了娘、没了小村庄。

  他不习惯住在京城,京城平坦的大路上总是有很多人、很多马车,让我再也不能迈开步子,撒欢地奔跑。

  不习惯每天都里三层外三层地穿衣服,帮他穿衣服的姐姐们总说这叫世家子弟的“礼仪”,可是父亲、“母亲”、奶奶,他们都不待见他。他又干嘛每天严阵以待地禁锢自己呢?

  他还不习惯这里的小伙伴,他们喜欢拿石子打他,喜欢玩浇水的游戏:四个人摁住他的手脚,其他人拿些烫茶热汤往他身上浇。

  他讨厌这里的一切。

  讨厌念书、讨厌穿衣、讨厌吃饭、讨厌活着。

  慢慢的,他甚至丢失了存在的意义。

  直到认识了那个瞎眼的乞丐。

  起初我真的只是觉得我跟这乞丐一样,身上脏兮兮,被人赶来赶去没人要,就强行带他去了我住的地方,反正什么父亲、长辈,就从没来过这里。

  我让他吃我的饭、穿我的衣服,我看着他满意惊喜的笑容,我竟默默生出了一丝喜悦。

  因为我不是世上最惨的人。

  瞧,这个乞丐,他比我还惨好多。

  后来乞丐恢复了整洁的面容后,他就缠着我,硬要教给我他的武功报答。

  你说奇怪不奇怪,这么一个脏兮兮的瞎眼乞丐竟然会武功!

  会武功,居然会吃不上饭,还遭人毒打!

  我本来想拒绝,想说反正我学这个也没有什么用。

  可是我想到了从小就欺负我的那些员外、富贾的儿子,如果我可以反揍他们一顿,那也很好啊,反正我应该有饭吃。

  所以我满怀欢喜地同意了。

  这么想来,这个瞎眼乞丐真是影响我人生良多。

  因为如果我不习武,就不会见识到除开市井生活之外的更辽阔天地。

  如果我没有见识到那些,就不会以“腓公子”之名,做一位行侠仗义的江湖人。

  如果我没有涉足江湖,崔家或许也不会重新丢我出门,这样我就还有房子住,还有饭吃,用不着撺掇和瞎眼乞丐一块劫富济贫。

  可若以上的事都没有发生,崔家就免遭了那起惊动皇帝的大劫案。

  嘿嘿,至今,他们都不知道谁是劫匪。

  由此可见,学武还是很有价值的,但是我真的不该在银两充足之后买下香暖楼,不该将它包装成拍卖会,尤其是专门拍卖武林中的稀奇古怪玩意。

  因为这个拍卖会,招来了我的杀身之祸。

  我死在了香暖楼里,被我引为挚友的人一剑封喉。

  他叫洛十洲,我曾经为他搜刮过许多好东西。他是天生丹魄,习武才能不知道比我好了多少。

  他说待他成为武林盟主之时,定不会亏待我这个“挚友”。

  难道是他成不了武林盟主吗?才羞愧地先杀了我?

  但其实,我不在乎的啊。

  哈哈,开玩笑,定是因为他看不上我,才会……

  “终于可以看看地府长什么样了,也许我那干巴巴的娘亲还在等我。”

  可是我没有见到话本里描述得光怪陆离的地府世界,没有一个婆婆走出来递给我一碗汤,我就感觉我只是睡了一觉。

  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梦醒的时候,我自山外市的软床上起身,茫然地盯着眼前一切千奇百怪的景象,分不清梦里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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