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两扇门_方尖【完结】(7)

  “何以见得是我输了?”

  “是个人都能看出王总的挥杆技术有多烂,普通人顶多叫没有天赋,他的挥杆叫天坑。刚刚他打出了他这辈子最完美的一个球,在经过我这个门外汉指导之后。两个事实加起来还不能证明高尔夫是一项最简单不需要脑子的运动?”

  “看起来,你并不像自己描述的那样一无所知。”

  “要我演示一下么?”

  他领她去了一处人少幽静的高地,地势太过刁钻,很少有人在那里练习。

  她咧着嘴笑,“康总真的很看得起我。”

  结果她挥杆二十三次,击中球三次,最远打了四码半。

  刚刚她讲给王水发听的那些动作要领,诗呀、心魔啊,好像落在了湖边没有带回来一般。

  更何况,高手很难掩饰惯有的动作痕迹。

  他买了两盒冰淇淋,一盒给她,一盒搁在自己面前的桌上,并不打算开封。

  这种做法可以有两种解释。一种是他输了,输给她一盒冰淇淋;另外一种,他请她吃一盒冰淇淋。请人吃冰淇淋太正常了,没什么大不了。

  重要的是解释权。

  当然,两种听起来都很幼稚。

  “先说哪一个?”她舀了一勺粉色冰淇淋放进嘴里。

  “你的眼睛。”

  “哦,这很简单。我今天换了新品牌的美瞳,镜片跟我的眼睛不太对付,抽筋抽了一上午了,所以我才一直架着墨镜,还有,我的眼睛本身对紫外线过敏……”

  她将眼镜拉下鼻梁,双眼迎着太阳,三十秒后,眼皮果然开始抽搐,接着,泪水流了下来。

  他想起王总请她挥杆时,她故意迎着太阳夸张地笑,那时他还以为她要使美人计,原来是在等这三十秒。

  他勉强点点头,“那一番指导听起来很专业。”

  她咯咯笑,将眼镜重新推回鼻梁上方,“这个就更简单了,”她故意停下来,舀一勺棕色冰淇淋——巧克力口味,“有没有听过Kevin Costner?这是他在电影《tin cup》中的台词。我念高中的时候,练习英语口语,把它背了下来,没想到现在排上了用场。”

  打死他都不会相信。

  “骗你干什么!”

  她将木勺衔在唇上,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手指快速地划拉几下后,将手机递给他,“喏,就是这个片段。”

  一截三分钟的短视频,一个穿着松垮格纹衬衫、胡子拉碴的男人一边占女学员的便宜,一边一字不漏地说出了她刚刚对王总说过的台词——唯一的区别是他说的是英文。

  “哈哈哈哈——”

  他大笑起来,眼泪都要流出来了——这一切太颠覆他的的认知了——要么眼前这个人是个天才,要么高尔夫真的如她所说,毫无技术含量。

  他不知道自己更愿意接受哪一个。

  “还好你只是学会了他的台词。”笑够了,他揶揄她。

  “我下手也要挑对象的。”她故意直直地看着他,装出一脸邪气的样子。

  他不太擅长也不喜欢跟女人调情,微微有些不自在,“很多人看你……这身装扮。”

  “当然,我是他们这一整天的运气。”

  他点点头——她的确有炫耀自己美貌的资本。况且,还不光只美貌。

  她挖起碗里整个粉色球,指着周围,“这些人,每周末都会来打球,对他们来说,这个星期天跟上个星期天有什么区别?”

  “见的人不同。”

  她摇摇头,“只有他们的日程表会记得他们这周见了谁,上周又见了谁,到最后临终的那一刻,这些日子统统概括为在高尔夫球场消磨的时光,不会有特别的记忆点。除非发生一些别的事情,求婚啦,一见钟情啦,公司合作啦,可是这种机会很少,一千个人里头能有两个?别觉得我夸张,康总,想想你在球场上谈生意的成功率。求婚的我更是一个都没听说过,不是我乌鸦嘴,高尔夫球场求婚就是诚心奔着不成功去的。太不吉利了。”

  他轻笑着点点头。

  “看到我就不一样了。我让他们的今天有了记忆点,很多年后,进入老年痴呆的前一刻,他们都能想起来,哦,有一年我打高尔夫的时候,看到一个穿得像漂白的斑马似的人,出没在球场。人的一生有差不多三万天,从三万天里拎出一天,到死都能记得,只有至亲至爱有这种能量。我一个陌生人,轻轻松松替他们做到了,你说是不是他们的运气?”

  他笑起来,他才不信她的这些胡说八道,可是这是她的解释权,听起来也没什么不可以。

  他一直等她吃完冰淇淋才跟她告别。显然她不爱香草口味,黄色球一直留到最后才吃,也没有像先前那般将融化的奶油往嘴里倒。

  她冲他挥手,“感谢康总承让,今天应该是我赢了吧?”

  他笑了笑算是作答。

  后来几周,他下意识地周末出现在球场,很早就去,又故意约好几拨人谈事,呆到很晚才走,却再也没有见过她,他猜兴许她朋友的会员到期了。又一想,恐怕这句话也是胡说八道的,心里隐隐的不快。之后也不再刻意地选周末的日子跟人谈事情。

  可她那些关于记忆点的理论会时不时钻进他的脑子里。在任何时候。

  第三次见她是在耿越的婚礼上。

  又过了差不多两个月,耿越和佩佩终于结婚了。

  婚礼安排在一个小型的私人花园里,耿越叫人提前从云南空运了许多鲜花过来,他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花——除了白玫瑰,其他的他都叫不出名字,耿越说他也是,但是佩佩喜欢。

  佩佩不仅喜欢鲜花,还很有胆量。她请了大学同学蔺渺渺作伴娘——粉紫色的宽松伴娘服搭一双鲜绿波点长袜,金色的高跟鞋,耳朵上挂着一双夸张的红宝石耳坠。绵羊毛似的卷发束在脑后。

  这是他看到她时的样子,像是随便扯了幅亨利·马蒂斯的画裹在身上,可这么多鲜活的颜色都没能拯救她的无精打采。

  站在新娘旁边的她不怎么高兴,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佩佩有意将捧花抛给她,但是她走神了,没接住,被旁边一位伴娘抢走了。

  她的眼神一直落在耿越身上。

  那种神情……他的心底涌起一丝苦涩——她不会是暗恋耿越吧?

  后来伴娘团随着佩佩消失了一会儿,重新出现的时候,大家都换了衣服,只有她还穿着那身衣裳,陪着佩佩照了几张照片后,独自一人坐在吧台处喝酒。

  他在她仰头灌下第三杯香槟时走近她,“蔺小姐又在给在座的宾客创造三万分之一的记忆点么?”

  “娱乐众人是我的人生职责所在,”她的眼睛没有看他,神态跟她刚刚打发几位搭讪者时差不多。

  自讨没趣不在他的社交守则里,他冲她举一举杯,转身离开。

  “康总。”她喊他。

  他扭头,她眼底的哀恸叫他吃了一惊。

  “你这辈子有没有做过什么违背良心的事情?”

  她确实暗恋耿越,他想。

  可是耿越跟佩佩……据他所知,天底下耿越只认为佩佩一个人是女人。

  “我没有尝试过暗恋一个已经结婚的人。”他不喜欢拐弯抹角。

  “哈?”她眨眨眼睛,有点不明所以,灌下第四杯酒。

  如果不是酒精在她血管里奔涌,她不需要那么久才明白他的意思。他想。

  她又眨了眨眼,脸上露出当天的第一个笑容,“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这个取决于你。”

  解释权。他又想到这个词。但如果她撒谎,他一眼能看出来。

  “哦,拜托,耿越,”她的手在空中嫌弃地挥了挥,像是要赶走苍蝇一样,“好啦,他现在是佩佩的老公。我不太方便说他的坏话, 不过,只有佩佩才会拿他当宝。”

  他轻轻笑,“你对自己的老板评价不高。”

  “作为老板,耿越无可挑剔。”

  男人埋在基因里的竞争意识叫他挑了挑眉。

  “绝不至于到暗恋的程度,”她指着他,坦荡荡道,“我暗恋他不如暗恋你,康总你至少看上去比他,呃,”她歪着脑袋想了想,“有条理一点。”

  有条理一点。他头一回听到有人这么描述他的优点。

  “康诺,渺渺今天心情不太好,你帮我照顾一下她哦,”佩佩朝他走来,“还有,如果方便的话,一会儿麻烦你送她回家,好吗?她从早上进门就开始喝酒了。”

  看来远远不止四杯。

  难怪。

  他从来没遇到过一个人四杯香槟能让脑子宕机成这样。

  “我尽量。”

  没有人会拒绝一个新娘的请求。

  “所以让你一大早把自己淹进酒桶的违背良心的事情是……”看到佩佩走远,他将第五杯香槟递到她手中。

  她接过酒杯,抿了一小口,“拜托,我只是喝多了,又不是傻了。”

  很警觉,他在心底生出赞叹。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net/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找书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