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念才跟在他身边的时候,他才刚跟一个名叫林雨眠的女孩打得火热,才不到两个月,就换成桑桑。
相比于热情洋溢的桑桑,林雨眠是个温柔,气质淡雅的女孩子,也更矜持。
因此,温念从未见过封烈与女人如此亲密的样子。
但桑桑就不一样了,她长相娇媚,性格也更大胆。不得不说,今晚这幅场景,给温念的内心造成了不小冲击。
怎么说呢?
除了单纯的难过,还有一种说不出的悲凉,甚至绝望。
曾经,她以为遇到封烈是她的救赎,可现在,自尊心被踩进了泥土里,也只有伤心。
有的时候,温念也很讨厌这样的自己。
可她没有办法……
因为,她是真的很喜欢封烈啊。
哪怕被轻视,被嘲笑,被践踏,也无法割舍。
就像是春日里顽强生长的野草,即使风雨交加,也固执的寻求那一抹阳光。
为什么,这世上就不能有一个人爱她呢?
她其实一点都不贪心的,只要小小的……很小的一点爱,就可以满足。
哪怕是这样,也不可以吗?
温念低着头向前走着,沉浸在悲伤的情绪中不可自拔,也没注意封烈什么时候停下的脚步,一个没留意,就撞到他后背上。
“嘶——你这家伙!”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温念个子矮,人也瘦弱,小小的一只,这样撞上来自然半点不疼。
但不知为何,封烈就是觉得格外烦躁。
因为反物质能量的辐射,这个世界的人大多脾气都不怎么好,而在面对温念的时候,封烈可以称得上格外暴躁。
怎么说呢,他就从没见过这样的人——
怎么能弱成这样!
“你这是什么表情?!”
看,她又开始用那种,可怜兮兮的,仿佛被遗弃的小狗一样的眼神看着自己了!
圆圆的眼睛红红的,鼻子小小的,MD,她是未成年吗?怎么长得这么奇怪?
发育不良?侏儒症?真TM丑……
封烈在心中将自己所能想到的所有恶毒的词汇一一滚了一圈,才稍稍遏制住心口腾然而起的那股邪火。
“对……对不起……”
温念还在道歉,身子躬着,头低着,姿态很卑微,声音有些哽咽。
无论是长相,还是声音,她都与这个世界大部分女生不太一样……
果然还是太弱的原因吧,像是一只初生的小猫,带着股软糯,让人忍不住想要对她做些过分的事……
或许,这也是她总是会遭到霸凌的原因之一。
封烈感到牙疼。
事实上,他对这只‘小猫儿’的感觉一直也很复杂。原本只是无聊时的随手之举,谁知道她就真的像只找到了主人的流浪猫一样‘喵喵’叫着缠了上来……
封烈可从不是什么好人,因为出身的缘故,他从小横行霸道惯了,伤天害理的事也没少干。
齐天娇那些小儿科算什么呀,封烈玩的可都是男人的东西。
什么打架,斗殴,飙车,赌博,连人命都出了几次。
但有什么关系呢?
在这个世界,规则是由强者制定的。
恰好,这些肆意骄纵的公子哥们就是站在金字塔顶端能改写规则的那群人。
人命在他们面前算什么呀?
发起疯来,他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
这个世上,可能也就只有温念会将封烈当成个好人。
那样虔诚的态度,小心翼翼的模样,在遇到流浪体暴乱时,不自量力闭着眼睛挡在自己面前的样子……真是挺可乐的。
别说,第一次被人当成救世主般的存在,还真挺稀奇。
或许也正是出于这样的原因,封烈没有赶温念走,而是在放任这只‘小猫儿’跟在自己身边。
但,封烈的恶劣是没有丝毫怜悯之心的。
温念觉得自己一片真心,可在封烈看来,真没什么了不起。
这世上,喜欢他的人可太多了。
想要当他的狗,都得排队。
你温念算什么啊,一个无法觉醒异能的泥巴种,看得顺眼了摸两把,看不顺眼了,就一脚踢开,这不都是很正常的事吗?
可,现在心头的这股烦躁,又是为了什么?
封烈皱着眉头打量温念,小姑娘个子太矮,于是他只能看清她黑乎乎的头顶。
“你这身上穿的是什么?啧,真是丑死了!”
可不是丑嘛,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家里一贫如洗,能够上学,靠得还是爱心人士的援助。
温念的寒酸是显而易见的,除了校服,就没有一件能看的衣服。
身上这件灰扑扑的棉袄明显不合身,洗得都快掉色了,样式是十几年前的款式,套在身上格格不入。
“快给我脱了!真不够丢人的!”
再怎么说,也是跟在自己身边的人不是?
穿成这样,算什么样子。
封烈见温念不动,就暴躁的抬手来扒她的衣服。
温念挡了下,又不敢躲,拽着衣领可怜兮兮的模样,活像个被恶霸强抢的民女。
封烈觉得自己更不对劲了。
略微粗糙的指肚杵到女孩脸上,手下温软细滑的触感让他微微怔楞。
小姑娘看着不显,没想到皮肤竟然那么好。
软软的,嫩嫩的,就像是刚刚出炉的布丁,香喷喷带着股甜意。
哼,一个在孤儿院长大的穷光蛋,皮肤竟然比桑桑的那种千金大小姐还好。
封烈觉得自己的指尖有些痒,看温念的眼神突然就有了些变化。
第5章
不得不说,他对温念起了些异样的心思。
小姑娘看着不起眼,封烈之前也从未将她看做过女人。
因为异能的存在,这个世界的女人也同男人一样,生得非常高挑,一米八是常态,一米七五就已经算作娇小。
而一米六五的温念,在现代时是标准身高,在这个世界却是不折不扣的小矮人。
封烈虽然为人风流,但对女人一向挑剔,又怎么会看上这种其貌不扬的小丫头?
真是见了鬼了。
他皱着眉抬起手,转眼间,灰扑扑的棉袄就化作七零八散的碎布,碎片般散落一地。
无法无天的大少爷才不在意别人的感受,温念不知所措的拽着自己的衣襟,那紧张窘迫的样子看起来更可怜了。
她里面穿的是第一军校的校服,军服样的款式,穿在别人身上是英姿飒爽,穿在她的身上,就显得有点别扭。
说到底,还是太弱。
纤细的手臂,好像稍一用力,就可以轻易折断;腰肢不堪一握,就像是池塘边的柳叶,仿佛一阵风就可以将她吹倒。
封烈之前一直都以为温念很瘦,那种流浪猫骨瘦嶙峋的瘦。
可如今上手摸起来,才发现她只是骨架细,身上肉还是挺多的。
特别是胸前两坨,鼓鼓囊囊的,规模相当可观。
绵软的触感,透着说不出的滑嫩,让他忍不住多捏了几下。
温念的脸瞬间红到耳根,整个身子都发起抖来,颤颤巍巍的,看着也更加可口了。
“呵,鹌鹑,你这是在勾引我吗?”
封烈不自觉舔舔唇,发出一声嗤笑。
温念臊得说不出话来,双臂紧紧抱着肩膀,头低得像是要垂到胸口。
她其实是很纯情的。
上辈子只活了14岁,大半时间都在病床上度过。
穿越过来,又是个孤儿,两辈子加起来,也不过18岁的小姑娘,对男女之事,是完全一窍不通。
虽说喜欢封烈,那就是单纯的喜欢,纯洁的感情,没有一丝杂念。
但很显然,封烈可不是什么纯爱战士,因为这意外的接触,他难得对温念起了些兴趣。
“今晚别回去了,跟我走。”
男人用舌尖舔了舔牙,直接拽住温念的手腕。
温念有点慌,被他拽得一个趔趄,仰起头,目光惶惶然,似林间小鹿。
“妈|的。”
封烈觉得自己心口那股邪火变得更旺盛几分,忍不住爆了句粗口,步子大了些,扯着温念就像拎只小鸡似的风风火火向外走。
他的力气很大,态度是不容置疑的,温念觉得心脏像是要跳出嗓子,手腕一阵刺痛,忍不住呜咽出声。
到门口时,恰好遇到正准备上车的裴瑾。与性格张扬,一副痞子做派的封烈不同,裴瑾看上去相当正经,军装式校服永远穿得整整齐齐,一尘不染,站在那里芝兰玉树,温润如古代的大家公子。
两人性格大相径庭,却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哥们,交情铁的比血脉相连的亲兄弟也不差什么。
“直接回家?”
“是。”
“明天白砚回来,晚上别忘了时间。”
封烈拍拍裴瑾肩膀,自己这位兄弟哪里都好,就是为人过于正直刻板,明明出身不凡,却格外勤勉。对他们这些纨绔子弟的聚会也不怎么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