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重生七零卖大菜,人生赢家定是我_赚钱养狗【完结+番外】(241)

  大叔朝远处胡强家努了努嘴,“公安都打电话到村里了,说是他被人砍了,拉去医院也没救活,让他们直接去太平间认人,好像才出去一个多小时吧,也不知道有没有看到人。”

  林书超就是有预感才来的,心下虽然一沉,脸上表情却是没什么变化。倒是杨小树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

  “死,死,死了?!”

  “八成吧。”大叔没好气的撇撇嘴,他儿子当初也差点被胡强那小子带坏去当小流氓,是家里一天三顿揍的给拦下来的,但这也没架不住那傻缺儿子的借钱给人。

  还好他手上本来就没几块钱,胡老头也算是认账替儿子还了债,不然……哼!

  现在胡强没了,先不说他觉得对他儿子有什么好处,哪怕对胡老头来说,他都觉得还不如没这个儿子来的省心。

  “公安说他在外面出老千骗了很多钱才被人追杀的,这都是自己造的孽,能怪谁?

  我说你们两个,家里都不是缺钱的主,有钱去吃点好的,喝点好的,哪怕给对象花了,也别去干这种混账事。尤其是离这种小混混可都远点吧!不然害了自己不成,还连累了家里人!”

  大叔也没再多说下去,又不是这俩年轻人正儿八经的长辈,差不多就行了,说多了惹人嫌就不好了。还不如赶紧把肩上的木头劈成柴,烧酒去。

  杨小树和林书超呆呆的站在门口许久都没有声音,他俩跟胡强的关系其实都就那样,但小时候也算是一起玩过的兄弟,冷不丁的说他死了……

  十七岁的少年们,第一次接触到的死亡,竟然来自同龄人,这个中滋味不可说不难过。

  “我就说……赌博没什么好下场。”杨小树喃喃道,想想又感觉不太多,

  “啊!所以他上次来找你……我还以为是想问你借钱来着,难不成是想要你配合他去出老千?!”

  林书超抿了抿嘴,“估计是的。”

  那这简直比问人借钱还可恶!杨小树瞬间又不同情胡强了,这人也太恶心了!要是林书超当时真的听了他的话一起去,那今天太平间会不会再多一个人?

  “还好超哥你没听他的。”

  林书超:“……那我脑子又没坏掉。”

  他这会儿甚至已经对赌博产生了一定的PTSD,连着对摩托车也没什么兴趣了。回家路上看见有人骑着摩托呜呜啦啦的过去,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坐在上面也是街溜子。

  不过胡强来找过他,甚至想撺掇他一起去赌博这件事,他也没瞒着家里,拎着螃蟹回家,等大人们都到齐了,也就跟家里说了起来。

  林国庆和沈春花都有点懵,“还有这种事?”

  林书超点了点头,顺便表达了自己的想法,“我就是觉得吧,我现在跟唐僧肉也差不多了。谁都想让我跟着他们的想法走,最好再能问你们要点钱出去。”

  林国庆笑了笑,“那也是没办法的,谁叫现在家里就你这么一个孩子在镇上。”

  “你要是跟你姐一样在沪市,估计也不太会有人注意你。”沈春花分析着,“主要是咱们镇就那么大,谁家有个风吹草动的都能知道,那你肯定是第一个被关注的。”

  “你只能自己注意点,别被带跑了。”

  林书超撇撇嘴,不知道怎么的,又提起了那个话题,“那要不你们给我找个媳妇儿吧,最好能管得住我的那种。这样我就不会被人带跑了。”

  已经听到过的沈春花无语的翻了个白眼,没听到过的林国庆和梁生娣倒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啧啧啧起来,

  “呦!没想到我儿子也到了思春的年纪了。”

  “哎呀呀,你喜欢什么样的姑娘?我明天去找几个媒婆给你看看。我跟你说,县河集那边我认识好几个老太太,没事干就在给人牵线搭桥的!”

  ……

  当然了,这事儿最终还是因为林书超实在是太小了点,被沈春花和林国庆一起否决了,林国庆还给他不好好读书的儿子科普了一下法律。

  “男生的国家法定结婚年纪是22周岁,你连18周岁成人年纪都没到,娶什么媳妇儿?有本事就自己谈恋爱去,能把人姑娘勾到你22岁,那就去登记结婚。

  没本事你就等到了年纪再让我们找人做介绍吧。”

  “就是就是,别老是什么都想着让我们帮你弄啊!你自己努力一下不行吗?”

  林书超无语,算着自己账上正在变多的钱,突然有种花不出去的感觉。

  他暂时对摩托车祛魅了,其他东西他也不缺,每天两点一线的上着班,又没有对象可以花钱……他好像又没什么动力上班赚钱了。

  正好这礼拜林淑美回家,听到了她哥这种臭不要脸的话,瞬间瞪大了眼睛,

  “钱还能有花不出去的?!”

  “那你给我花吧。真的,哥。就沪市那个梦特娇你上次看见没?我上次看中了一条连衣裙,但是妈没舍得给我买,要不你买来送我当生日礼物吧。

  我不要HK版的,我要法国版的,只要2800。你给我买了,我保证一年不跟你吵架。”

  只要1800,这话从林淑美嘴里说出来就好像是他奶船上的鱼一样,只要两块钱一斤。

  林书超看着面前的妹妹,突然又觉得她有点聒噪了,不是说高二比高三还重要吗?为什么学校还给放假休息?

  “或者给我买块手表也行,考试的时候也能用上,哥,我……”

  “滚。”

  “哦。”

  ————————————

  天知道我今天是怎么起的床o(╥﹏╥)o,放假前把十一的稿提前存好的,刚好就到今天。然后放假就出去玩了,现在回来又要开始写了,感觉天都要塌了o(╥﹏╥)o

  【第349章第349章欢迎来到1991】

  林家的四个孩子,四种性子,年纪越小的,花样越多。

  林淑英和林书赶当时高考的时候都是拒绝家长待机的,觉得他们等最后一门考完以后来接人就够了。林书超直接就没考。

  只有林淑美,在别的同学回家复习的时候,她回家撒娇。要求大家都来陪她考试。

  梁生娣:“……你要考三天,我们还得在你学校门口蹲三天呐?不赚钱了?”

  林淑美蹲在她奶腿边啃着西瓜,含糊不清的画着饼,

  “那您算算看,三天少赚多少钱,记着账,等我赚钱了,第一时间还您。”

  “再说了,人家高考都有家长陪啊!那叫什么来着……”她挥着手,嘚吧嘚吧的,“你在外面保驾护航,我在里面安心冲刺!”

  “……咋啦,又要打仗了,还得有人保护学校防止小鬼子冲进去?”

  梁生娣依然无法理解林淑美脑子里想要的诗意,她就觉得这丫头又开始闲得蛋疼折腾人了。

  林淑美见奶奶油盐不进,她爸妈又还没回家,就蹬蹬蹬跑去打电话给她姐,她家今年新安装上的电话机,还没打过几次呢。

  林淑美是姐控,导致林淑英对这个最小的妹妹也都是有求必应,就差要星星给星星,要月亮给月亮了。

  她问自己能不能回去陪她高考,林淑英便说那自己先去请个假试试看;她说能不能再带两件旗袍回来,到时候穿上站在考场外,寓意她旗开得胜,林淑英便说等自己请出了假后便去买。

  林淑英都说要回来了,那沈春花会说自己不去吗?

  她之前就想要这么干一回来着,结果被大的两个都拒绝了,还觉得可惜来着,现在林淑美自己要求起来了,她比谁要积极响应。

  于是林淑美高考那天,除了林书赶因为客观原因无法赶回来以外,其余的林家人都坐在了考场学校外的马路边边上,等着她考完出来。

  沈春花和林淑英都穿上了旗袍。

  林淑英本来就属于小家碧玉的清淡长相,很适合穿旗袍,再配上一双高跟鞋,民国大小姐的样子呼之欲出。

  沈春花还是第一次穿旗袍,兴冲冲的在高考前一天的时候,又去烫了个卷发,还跟着林淑英一起穿了高跟鞋,擦了个口红。

  林国庆看着沈春花打扮自己的样子有点开心,又有点犯愁。

  以前没钱的时候,他总想扣点钱出来给春花买衣服和雪花膏,打扮的跟城里女人一样时髦就好了。

  现在有钱了,他又觉得春花再这么打扮下去,是不是要嫌弃自己老了?

  于是林国庆趁着老婆女儿在那边弄衣服首饰的时候,偷偷的抠了一大坨雪花膏在手心,一溜烟的跑进卫生间对着镜子擦脸去了。

  男人也要好看才行!

  连梁生娣都被不情不愿的套了件宽松版改良旗袍。

  梁老太太这辈子都没穿过这么斯文秀气的裙子,虽然大夏天的穿裙子比较凉爽,但怎么看怎么觉得奇怪,下边漏风啊!又给自己在下面套了条裤子上去。

  高跟鞋是不可能的,她在船上都是赤着脚的,现在能套双布鞋上去就很给面子了。

  而林书超,他五金店卷帘门一拉就来了,都懒得换件衣服,按他的话来说,什么旗开得胜、步步高都是虚的,不然全家都穿上,他也能上大学了。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net/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找书指南 | 年代文 温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