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锦书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进入东四头条胡同后,她躲进一条巷子里,打开手里的卤味,对准靠近的人糊一脸就想跑。
跑了几步之后,她回过头,终于在打翻的调色盘一样的脸肿辨认出周凌霄。“大半夜的,你跟踪我做什么?”
周凌霄皱着眉,嫌弃地抹了一把脸,“你一个人这么晚回家,我陪你走一段。”
他精致的眉眼此时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模样了,卤汁溅得他脸上、身上全都是。苏锦书难得升起一丝愧疚,“抱歉,我不知道是你,你跟我回家洗漱一下吧。”
周凌霄似乎是难以忍受身上的肮脏,一言不发地跟着苏锦书进了屋。
他自觉地走进厨房,烧了一锅热水,端去另一个房间洗漱。
苏锦书就坐在房里等他,十分钟后,周凌霄擦着头发走进房间。
发尖上的水珠顺着白玉一样的肌肤从脖颈滚落,滑过山丘,来到块垒分明的腹肌,再顺着腹肌继续往下流......
苏锦书一动不动地盯着他看,突然觉得有点口干.舌.燥,“你...你为什么不穿衣服?”
“这里哪有我的衣服?”周凌霄淡淡地反问。
苏锦书不说话了,她挪开目光,“我柜子里有浴巾,你可以围着。”
周凌霄看着她逃避的目光,若有所思。他走到苏锦书面前,蹲下身与她直视,“裹浴巾有点冷,我的衣服要明天才能干,我想在这里睡一晚,可以吗?”
他的头发湿.漉漉的,眼睛也湿.漉漉的,像个小钩子一样,不断地在苏锦书心里挠啊挠。
苏锦书慌忙起身,“可...可以,我去隔壁房间睡。”
周凌霄优雅地躺在床上,双手交叠放在腰间,睡觉的姿势安静又乖巧。
底下的被子是红色的,他白玉一样的肌肤躺在上面,越发醒目,白得发光。
那玉上的每一处,苏锦书都曾摸过、接触过......她猛地闭上眼睛,再也不敢在这房间呆下去,落荒而逃,关门的时候发出巨大的响声。
周凌霄听见动静,缓缓睁开眼睛,勾唇一笑,拉住底下的被子一扯,盖住身子。
深夜,苏锦书好不容易进入梦乡,却见到了自己最不想见到的人。
周凌霄紧紧地禁锢着她,在她耳边喘息,一直喘一直喘,听得她耳朵要怀孕。
身体的每一处都在痒,痒到她难以忍受。苏锦书惊醒后摸了摸自己的脸,烫烫的,她捂住脸,怎么会做这种梦呀。
起床再看到周凌霄,苏锦书就有点不敢直视他。
“我先去上班了,早餐在桌上。”周凌霄无比自然地说。
熟悉的话语,熟悉的场景,恍惚间让苏锦书湖回到了菊儿胡同36号大院,他们一起生活的时候。
身体的痒又在告诉她,不一样了,否则,她怎么会做那什么梦。
一定是因为周凌霄最近老在她眼前晃,苏锦书觉得,只要过一段时间不见周凌霄就好了。
只要肉不在眼前晃,她就不会想吃。
对于身体出现的异常,苏锦书采取化食欲为工作动力,一天到晚泡在卤味店。
***
金丝胡同周家,周浩海一大早就把施明智和秋华夫妻俩的叫来,一脸威严地问:“苏家是不是来人找过我?”
“没有!”秋华一口否认,施明智拉住妻子,对她摇了摇头。
老爷子既然摆出这个架势,说明这件事已经瞒不住了。加上女儿施雅已经进了监狱,就算不进监狱,周庭韫摆明了对小雅没什么情分,他们所做的一切,根本白费功夫。
施明智将当初的事情和盘托出,末了,跪在地上对周浩海磕了个头,“老首长,是我对不起你,您最重信义,我们却害你成了失信之人。”
周浩海看着这个跟随自己多年的部下,到底是体量他们爱女之心,叹了口气,“你们走吧,我会向组织禀明情况,就说我会去干部离退休所,不需要人照顾了。”
秋华如遭雷劈,他们一家住在这里的几年,吃住不用愁不说,身份也跟着周老爷子水涨船高,一旦离开这里,他们的生活水准可就大不如现在了。
她用希冀的目光看着丈夫,希望他能求求老爷子。施明智沉默地拉起秋华,朝周老爷子鞠了个躬,“老首长,您保重,我们这就走了。”
秋华试图挣脱他的手,却怎么也挣不脱,“施明智,你干什么,难道我们真的就这样离开?”
施明智把她拉进房间后,冷静地看着她,“不走,你想怎么样?大闹一场,我们只会再背上处分。当初我们欺上瞒下,本就错了,还害了小雅。”
提到女儿,秋华眼中燃着愤怒的火焰,“周庭韫那个王.八犊子,我不会放过他的!”
他们都是久经世事的老人了,哪能看不出,小雅分明就是被周庭韫给利用了。不仅如此,在小雅被抓后,周庭韫对她不闻不问,凉薄至极。
施明智的情绪几番起伏,“总之,我们收拾好东西,尽快走吧。周庭韫的事,以后再说。”
“我想最后再为周老爷子做顿饭,你看怎么样?”秋华话锋一转,“就当做是跟老爷子告别了,毕竟你跟了他这么多年。”
施明智脸上浮现哀伤,“好,再准备两瓶好酒,让我跟老首长再喝几杯。”
秋华垂下头,藏在袖子里的手紧紧地掐着肉,“交给我吧,我这几就出去买点好菜回来。”
正间,周浩海把周华年、纪云和周庭韫一家三口全都叫来,“我准备去干部离退休所住,这套四合院是组织给我养老用的,等我离开,房子也会被收回,你们找时间搬走吧。”
他的话无异于平地一声惊雷,周华年第一个跳出来,“爸,您说什么呢,我们一家人住的好好地,你去什么干部离退休所?!”
“是啊,爸,我们有什么做的惹您不高兴的,您尽管指出来,何必这样呢。”纪云也赶忙说道。
周浩海看看周华年,“你打着我的名号四处钻营,管这叫好?”
“你害我背信弃义,这也叫好?”他又看向周庭韫。
周华年自动忽略周老爷子的前一句话,怒视周庭韫,“你这个不孝子,又做了什么?!”
一件又一件的烦心事接踵而至,周庭韫的耐心彻底丧失,他懒得演了,“搬走就搬走,我自有地方住。”
说完,他直接离开正房,回自己屋去了。
周浩海看着完全不知反省的周华年,摇了摇头,“我意已决,不必多说,你们走吧。”
周华年看老爷子已经下定决心,怒冲冲地想去找周庭韫算账。周庭韫把房门一锁,任他怎么拍都不开门,把周华年气了个仰倒。
“华年,咱们还是想想,该搬去哪吧。”纪云不愿看他们父子俩闹僵,拉住他的手商量道。
周华年一肚子气没地方发,大力甩开她,“能搬到哪去,只能搬去宿舍了。”
纪云一个没站稳,摔在地上,却不敢说什么,默默起身回房收拾东西。
出版社有给他们夫妻俩分宿舍,筒子楼里的两室一厅。他们住惯了金丝胡同宽敞的大院,现在要搬到狭窄逼仄的筒子楼里去,实在是难以接受。
再难以接受,他们也不敢去质疑老爷子的决定,跟老爷子叫板。否则,老爷子一发话,他们靠着老爷子谋来的好差事也要没了。
金丝胡同外监视周庭韫的何书嘉耳朵都要贴墙上去了,只隐隐听见搬家什么的。
“周哥,你觉不觉得,周庭韫最近有点倒霉啊。”何书嘉从墙面上抬起头,感慨地说。
周凌霄淡淡道:“作孽多了是这样的。”
何书嘉第不知道多少次看向周凌霄,并把他从头看到尾,“周哥,你最近几天,格外不一样哈,不仅穿的...还会开玩笑了。”
周凌霄穿着一件暗红色印暗纹的衬衫,配垂直的西裤和皮鞋,他站在何书嘉面前,转了一个圈,“今天这套怎么样?”
何书嘉:“...今天这套好看,比前几天的都好看,衬肤色。”
不管多少次,何书嘉都觉得这种行为放在周哥身上非常诡异。
三天前,周凌霄第一次穿着件花衬衫在何书嘉面前转圈的时候,他甚至以为周哥中邪了。
“衬肤色...”周凌霄想起前几天苏锦书看着自己眼睛发直的时候,自己就是躺在红色的被子上。
“嘿嘿,周哥,你是不是要去见嫂子啊?”何书嘉一脸八卦地问。
周凌霄靠在墙上,修长的腿随意交叉站立,一派云淡风轻地说:“不急,过两天再去。你怎么知道我要去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