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使过了十几年,这里的景象还是那么熟悉,和儿时的记忆无差。
不,与其说熟悉,不如说这里就几乎没怎么变过,除了村里的那些人。
村里来了稀客,村民们自然纷纷跑来凑热闹。
一时间,林软星有种自己成了国宝大熊猫的感觉,被人围在动物园参观。
他们跟她打招呼,都是陌生的面孔,林软星一个也不认识,只能尴尬地挤出笑容。
只是这些人中,并没有看见裴响。
-
村民散去后,话题自然就扯到了人身上。
林软星说起那些往常耳熟的人名或是外号时,外婆的眼睛就亮起来,像是被问到自己熟悉的领域,炯炯有神。
“老关头,他啊,一把老骨头还活着呢。他命好,他儿子在城里当水泥工,每个月赚了钱就给他买烟买酒,他的日子过得潇洒的嘞。”
但是聊到某些儿时的玩伴时,她的眼神就变得沧桑起来。
“你说的是阿作吧?他已经讨了个老婆,搬到水云镇去了。水云镇晓得吧?他那个老婆很精明的呐,阿作这么老实的,可少不得受老婆的气。”
聊着聊着,林软星的眼前逐渐浮现出十几年前的场景。
儿时的记忆过于模糊,她已经无法将那些名字与人脸对应上,只隐约闪过一些片段,好像记得又好像不记得。
外婆的声音苍老又沉稳,仿佛有魔力般,渐渐安抚了她那颗躁动不安的心。
起初她的愤怒,绝望,怨恨,以及憎恶,痛苦,在此时忽然沉淀下来,只留下一片宁静。
她觉得,在这里住三个月,好像也不是什么难事。
反正她来这里也是逃难的,去哪里不都是逃,来这里不正好符合那个恶毒女人的期望吗。如果她想把她置身于死地,那她就要涅槃重生,让她看看算盘落空是什么感觉。
她深深呼吸了一口空气。
这里的空气和城里的空气不一样,特别清新,清新到每一口吸进胸腔都会带着一股薄荷的凉意。
一瞬间,头也不那么疼了。
虽然额头还包扎着绷带,身体倒也没什么大碍,皮外伤好得快,除了锁骨那儿还有点疼,手脚都还利索。
尽管嗓子是哑的,但估计没几天就会恢复正常。
林软星打定了主意。
她笑容温和地看了看外婆,忽然定神看着她的手,问:“外婆,我能摸摸你的手吗?”
外婆还沉浸在回忆的感慨中,被她出声打断,回神过来有些惊讶。
“手?”
她一向对自己的孙女很宠溺,自然没有拒绝她的要求,有些不解地将那双干瘦苍老的手伸了过去。
林软星摸了摸外婆的手。
她的手苍老粗糙,因做多了农活而变得有些僵硬,尤其是掌心的厚茧扎得人生疼。
林软星轻轻松开了外婆的手。
可惜,梦里的那双手好像不是外婆的。
它更加柔软,更加炙热,不像外婆的手那么扎人。
第3章
林软星决定听从命运的安排。
她既然来都来了,更要努力挣扎。她要让那个女人看看,就算没了父亲的呵护,照样能活得滋润。
想把她溺死在这,没门。
林软星的房间在二楼,还是小时候那间房,除了落了厚厚一层灰以外,屋里的陈设几乎没变。
她将那个硬邦邦的决明子枕头压在脖子下的时候,还在纳闷,小时候怎么不觉得这枕头这么硬,这床板这么冷。
连那贴着红色剪纸的玻璃窗,也似乎处处漏风。
外婆腿脚不便,只能住一楼。
这些天,林软星的起居饮食都由外婆照顾。
外婆活了七十多岁,身体依然健硕,只是腿脚不好,不方便出远门。
自从林软星来之后,她好像更精神了几分,整个人都洋溢起了崭新的感觉。像是一辆老旧的车辆,被人揭开灰蒙蒙的车罩后,一瞬间焕发容光。
“外婆,你看起来好像年轻了十几岁。”林软星由衷地夸赞她。
外婆听了很高兴,笑起来的时候,脸上的皱纹快把那双浑浊的眼睛给遮住了。
可让林软星想不明白的是,明明一把年纪的人了,却丝毫停不下来,每天总是找各种活干,好像停下来生命也跟着停止了般。
外婆每天鸡鸣时早起,不厌其烦地把院子扫上三遍,再将院里的菜圃翻来覆去除虫施肥。
林软星午休的时候,她也不闲着,坐在院里拿针线缝缝补补。
林软星以为,这应该是她常年因干活养成的固定习惯,一时改不了。
但她也不好意思让一个老人家天天干家务,就很自觉地帮忙端茶倒水倒垃圾。
只是她从没做过这些活,即使很简单,也依然做得笨手笨脚的,反而还在添乱。
外婆无奈地看了她一眼,用眼神制止了她的动作。
林软星脸色一红,就没再继续了。
她想着,在城里的时候,这些活都是家里保姆干的,她都不屑于干的其实。
可是她没好意思对外婆说,毕竟她对她还是满怀好感的。
除了母亲外,外婆是她在这世上为数不多有血缘关系的亲人。
她深知这一点。
只是多年未见的婆孙俩,即使身上流淌着同源的血脉,依然无法轻易抹去那股陌生感。
林软星分明察觉到,外婆对她虽然慈爱宠溺,但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至于少了什么,她也说不上来。
这几天恰逢倒春寒,山里的空气阴冷潮湿。
外婆的风湿病加剧,每天疼得皱眉呻吟,行动更加不便。
于是林软星主动挑起大担,除了那些繁杂的家务轮不着她以外,剩下的所有跑腿活都被她承接了下来。
她其实也不是那么情愿。
但多年的生活经验告诉她,如果你对人有所求,那么就必须提供他所需要的价值。
林软星虽然和外婆算是亲人,可她依然觉得替外婆干活是义务。
这是她继续在这里住的必要条件。
包括那个女人塞给她的钥匙,她现在才知道,原来这是外婆家大门的钥匙。
也许那女人也知道,外婆腿脚不便,只能让她自生自灭吧。
呵,真会算计。
-
林软星提着篮子准备出门。
她要替外婆去不远的菜地里摘茄子和豆角,这是今晚她们的晚餐。
院子里只种了些葱姜蒜辣椒,那些作料,更多的蔬菜都在离家不远的菜地里。虽说不远,对于年满七十的老人家来说,这一趟路程可得要了老命。
林软星就问外婆:“平时这些事都是你自己做吗?”
外婆就笑眯眯地摇了摇头,说:“有响响帮忙的。他是个好娃娃,不仅帮我种菜,没事的时候还经常来家里帮我干活,你没来之前,他天天帮我干活。”
林软星已经不止一次从外婆口中听说裴响的名字了。
只是这些天一直没见着她的“救命恩人”。
用这边的方言说,林软星多少欠裴响一个恩情。
这个恩情有多重,自然不用说,但林软星并没有把这话当回事。
她知道那天出车祸后,司机被前窗的玻璃扎破喉咙,当场不治身亡。
她虽然额头磕破了,手也划伤了,出了不少血,但好在没给她整个脑震荡什么的,脑子还是好的。她幸运地活了下来,甚至毫发无损,简直是个奇迹。
可林软星不觉得这与裴响有关系。
就算不是他第一个发现她的,也会有别人来救她,是不是他救的又有什么关系。
要说只能怪她运气好。
不过林软星确实对裴响感到好奇。
听外婆说,他之前每天都会来帮外婆干活,只是自从她到家后,他一次都没来过。
难不成他是故意躲着自己?
这个想法一出,立马遭到林软星的嗤笑。
怎么可能?他跟自己无冤无仇的,干嘛躲着自己。也许是觉得外婆有她这个小帮手了,他就派不上用场了吧。
算了,反正就一跟屁虫,有什么好在意的。
林软星将脑海中的念头甩开,对着镜子用梳子理了理额前的刘海,又往手腕处喷了点香水,穿上漂亮的鹅黄色连衣裙,踩着黑色小皮靴就走出门去。
她决定即使在这穷乡僻壤,也要维持形象,每天打扮自己。
堕落的是这里的村民,可不是她。
她只是短暂寄宿在这里的过客,她可不会久留,她还是要回归她的城市生活的。
可她这身装扮,在一堆灰黑蓝与红配绿的村民眼里,无异于奇装异服。
他们时不时在田埂间瞥她一眼,用一种惊奇又古怪的眼神看着她。
林软星从不理会。
他们不懂时尚,难道她不懂吗?
要是她真跟他们一样穿得土里土气的,没多久,她就会被这里落后的审美淹没,失去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