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松开手,她跪坐回自己的脚跟,仰头对他翻了个白眼:“根本没受伤,连淤血都没有,你别想跟我碰瓷,既然知道我是谁,还想在我面前装病吗?”
男人眼神变得吃惊,似乎夹杂着一点受伤。
她真的踹了他一脚,她没否认,而且也不关心他有没有受伤。
这只狠心的兔子真的一点不在乎他。
即使在见面前一刻,他还想着她会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
也许是烛沧也把兔子关在了另一个世界,她没办法来找他。
但现在完全明了了,她甚至会殴打他,只是因为他抓住她的手。
无法原谅。
皎尾并不是一只小狗精。
他现在知道自己其实是一条烛龙,根本不需要保持可爱。
从前总是在兔子一边大叫着“可爱可爱皎尾好可爱”一边亲吻他脑门和脸颊中迷失自我,他一直以为自己只要保持可爱就会一直被兔子“最喜欢”。
一切都是谎言。
小狗精已经死了,只有最狠毒的烛龙抓走兔子。
他会把她抓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尾巴尖像最坚固的锁链一样卷住她脚踝,每天逼迫她亲吻并像从前一样紧紧抱着他入睡。
求你了皎尾,我想吃一根萝卜。
哼,想吃吗?你知道该怎么做。
然后坏兔子屈辱地抱着他亲十下才得到一根萝卜。
“你干嘛用这种眼神看我?你确实没受伤,那你还想怎么样?”温绛耳被他盯得头皮发麻,但对视间突然眼睛一亮,“啊!我想起来了!是你!天啊……是你!我才认出来,你跟从前有些不一样了!”
皎尾石珀色的双瞳一亮,眼里的希望死灰复燃。
原来她是没认出他?
所有者这九年来长高很多很多。
轮流来天庭照料他的大兔子都说,小兔子都得认不出他了。
她是因为一时没认出他才踹了他。
皎尾表情肉眼可见缓和下来,但还是带点不满意:“认出来了?”
温绛耳从床上蹦下来,手舞足蹈地围着男人打量,惊喜地叫道:“当然!烛荒!你为什么消失这么多年?你还记得我吗?我是兔子公主呀!你从前扮过我的驸马还有将军……”
话刚出口,温绛耳就羞涩地抿嘴不语。
这有点尴尬,她只是五岁那年见过这个大哥哥。
这么多年过去,她还记得那种扮家家的事,他会以为她念念不忘到什么程度呢?
不知为什么,相认后的男人并没有露出和解的笑容。
相反,他脸色已经冷成万年玄冰了。
“烛荒?”他咬牙切齿地低头盯着兔子兴奋的小脸,围着她踱了两步,哑声呢喃:“驸马将军都扮过,是么?真幸运。离开我,兔子又有驸马,很多很多,记不清了,是吗?”
小狗精一次都没扮过驸马或将军。
“你怎么知道?”温绛耳羞涩地吐了吐舌尖:“我当时觉得很有意思,驸马让我觉得很安全,因为你……帮了我和我阿娘,我都没来得及谢谢你。”
皎尾闷声提醒:“不要谢太早,兔子不会想要新驸马。”
“什么意思?”温绛耳眨眨眼睛,羞涩踮起脚尖凑近他的脸,仔细观察:“我怎么觉得你看起来比那时候还年轻很多呀?还有人越长越小的吗?你是妖精还是神仙呀大哥哥~”
即将爆发的皎尾,被一声“大哥哥”砸懵了。
当然,小狗精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待遇。
兔子只会用慈爱的眼神俯视他,叫他“小狗狗”和“宝贝女儿”。
他生平第一次被兔子用这种仰慕的眼神注视,居然是因为她把他当成了从前无数个驸马中的一个。
更生气了。
皎尾极端不友善地回答:“你说呢?”
“我觉得一定是神仙吧?”温绛耳欣喜地小声说:“我娘告诉过我,你从前是天庭最厉害的神仙,所以你是去忙天上的事了,才很久没再露面吗?”
“问题真多。”皎尾一脸嫉妒:“兔子对大哥哥太好奇了。”
温绛耳脸更红了:“才没有!只是……确实很久没见面,这次下凡是有什么急事吗大哥哥?”
“找你。”
“不要乱开玩笑……”兔子要喘不过气了。
这个男人说话很没分寸,如果是对陌生姑娘这样说,简直像在调情。
跟一个第二次见面的姑娘说这种话,像个四处留情的纨绔公子哥。
很难不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对其他姑娘也这样。
但是温绛耳居然没法让自己保持警惕和道德判断力。
不得不承认,她突然就明白自己为什么这么多年对这个大哥哥念念不忘。
并不完全是因为他救了她和她娘。
他的长相和气质太符合她偏好,只是幼年时没意识到这是某种长大后才会理解的吸引力。
突然的敲门声,车夫在门外提醒:“温姑娘,起了吗?是时候动身了。”
温绛耳回过神,急忙应声:“起了起了,您稍等一下,我收拾行李!”
“好嘞!姑娘不着急,慢慢来。”
“我得走了,”温绛耳有些遗憾地仰头看向烛荒:“我娘还在灵泽谷等我,哥哥打算去哪里?如果顺路的话,可以跟我挤一挤。”
他面无表情地扫了眼四周,脚尖一转,走到小八仙桌前拎起她的行李,冷冷回答:“顺。”
“这么巧?”温绛耳有点懵,“灵泽谷附近都在闹瘟疫诶,哥哥不会也是下凡来驱邪的吧?那边情况很严重的,两个月内再不平复,可能又会有人病死,我很担心灵力不足以救活所有村民。”
“已经回答过了。”他不悦地垂眸看她:“我像开玩笑么?温绛耳,想想该担心什么。”
温绛耳半张着嘴,困惑地仰头注视他。
说真的,烛荒的话很难理解,这几乎让她想到小时候跟她的宝贝皎尾在一起的时光。
想到这个,她甚至觉得这男人的眼睛形状跟皎尾很像,甚至连瞳色也一样,稍微深了一点点。
但是皎尾眼角下方有三颗金色鳞片,像泪痣一样,他没有。
这多少有点亲妈眼,皎尾那胖嘟嘟的包子脸不太方便和如此英俊的男人做比较。
温绛耳想象中,皎尾长大后会是那种圆润秀气的长相,眼前这男人却棱角分明,英气十足。
当她和一个陌生的英俊男人一起走出客房,而她的行李被男人提在手里时,车夫露出不敢怒也不敢言的惊愕神色。
“这位公子是我的故人,昨晚没认出来,刚好他也要去灵泽谷,能跟我一起搭货车吗?”温绛耳询问。
“当然,当然。”车夫上前想从男人手里接过行礼。
皎尾警告地低头注视他。
车夫立马收回手后退一步,他是要帮忙拿温姑娘的行李,又不是要打劫,这男人怎么一脸护食的神色。
“找老板娘。”皎尾把兔子的行李换到另一只手,离别的男人更远一点,“点五斤牛肉,路上吃。”
温绛耳难以置信地转头看他:“我们距离灵泽谷只剩二十几里路,五斤牛肉?我们就三个人怎么吃得完?”
“就我一个人。”皎尾低头告诉她:“不给你吃。”
“不吃就不吃。”温绛耳斜眼看他:“你带那么多钱了吗?你昨晚五坛酒还没结账呢,我也没带多余的银子,只够结房钱。”
车夫赶忙开口:“用不着姑娘结账,掌柜的已经嘱咐过了,姑娘食宿我们来付。”
皎尾闻言一皱眉,朝车夫走了一步,低头看着他。
车夫下意识缩起脖子,一动不敢动。
“我不同意。”皎尾并指自袖兜里夹出一枚灵石,送到车夫面前:“酒,牛肉,兔子的账,都是我的,拿去,给老板娘。”
温绛耳定睛一看,急忙一把抢过灵石:“这是上品灵石呀?能换几百两白银,这些加一起还不到一两钱,哪能用这个结账?你傻吗大哥哥!”
第54章 龙龙干坏事是拿手的……
温绛耳一直是个很懂分寸的小兔子。
烛荒用价值几百两的灵石结账,这是他的自由。
可温绛耳莫名有一种见不得这家伙吃亏的激烈情绪。
所以她替他把帐结了,而且退了没开瓶的四坛酒。
温绛耳的精打细算的习惯,从三岁离开阿娘时就已经打下基础。
这些年东奔西跑,四处救灾,兔子一家都没有停下来打理家业的机会。
总有种坐吃山空的紧迫感,所以现在的小兔子也很懂得省着花。
“这次算我请大哥哥喝酒。”
在柜台前结账后,温绛耳把灵石递给身旁的烛荒:“呐,灵石收好了,等去了附近镇上的钱庄,哥哥可以把它换成白银和几罐铜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