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可惜,从始至终她们母女都不曾揭开过面纱,离开那日,沈雁归送他一份礼物,是她亲手配置的十香软筋散,并赠一句话:
“身世是别人给的,身份是自己给的。”
十二岁的墨承影回军第一件事,便是当众杀了百夫长,从那之后,他便开始了统军之路。
十五岁单兵突袭,十六岁独掌一军,十八岁横扫西境无敌手,功高震主,他终于杀到他兄长忌惮,连下十二道军令将他召回。
回京之后,他只用了一年,就为新帝在朝中杀出一条血路。
残酷暴戾的名声也是在这个时候落下的。
可以说,从善良小白花,到杀人如麻摄政王,沈雁归功不可没。
……
怀中人有一搭没一搭回应着,墨承影翻了个身,“我从没有想过,手起刀落、那样厉害的你,会变成如此唯唯诺诺。”
他将太后冯妧清错认成沈雁归,不只是因为一块玉佩、一双眼睛。
冯妧清说她是庶出,受嫡母排挤,从小与姨娘住在城郊小院,靠在林中摘野果、挖草药贴补家用。
关于她们在永州城一同经历的事情,冯妧清未必能一字不差说出来,但是桩桩件件清清楚楚。
她说她原是想要等墨承影的,可及笄之年,她嫡姐被皇帝选中,却不肯应选,父亲为了全家性命,逼着她上京,替嫡姐入宫,嫁给年近五十的帝王。
彼时冯妧清的性格,与当年沈雁归的性格,如出一辙。
先皇抱恙,他奉旨护送皇子后妃祈福,路上遭遇刺客,冯妧清毫不犹豫为他挡了一剑。
那枚信物玉佩,也是在这个时候掉出来的。
便是那个时候开始,他坚信冯妧清就是他的卿卿。
从此之后,他就开始一心为她儿子夺位。
“卿卿,我真傻,真的,你从前那么厉害,怎么可能将那样微不足道的我,记在心上?亏得她说,打从第一眼就喜欢上我,我还欣喜若狂。”
“我也不想想,咱们第一眼是个什么情况?”那些糟糕情况,让他对两性关系充满了恐惧,以至于后来无法与任何人有肢体接触,现在想来,前世不碰冯妧清,大抵是身体比大脑更早意识到真相。
念及此,他又呢喃一句:“我真傻。”
“前世你在我身边那么多年,我心里明明是起了疑的,可总想着,比我小三岁的女娃娃,怎么可能背得动我?定是早先听错了。”
“以前的你,谁敢逼你出嫁,头都能给人打歪,敢欺负你?手动剁手,脚动断腿,谁敢非议你一句,牙都给打掉了。”
“我们分开以后,你到底经历了什么?为什么跟换了个人一样?”
“卿卿,你能告诉我吗?”
“……”
沈雁归的梦已经从东海做到了西天,来回数十次,早没在听他说话。
“我想过你对我没有男女之情,但没想到,你连记都不记得我。”墨承影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可是那时候太小的缘故?”
“我现在长大了,你可有一点点喜欢我?哪怕是喜欢我的身子也行。”
沈雁归:“……”
“我知道你现在胆子小,不说可是因为害羞?”墨承影自说自话,“小皇帝还是太蠢了,我想再培养他两年,然后让他亲政,之后我就一心一意陪你在一起,你说好不好?”
第12章 急报
沈雁归被锁得太紧,梦中挣扎了一下。
墨承影以为她不同意,“我是可以夺了他的位,自己当皇帝,可是权势地位于我,半点不及你,我不愿将时间浪费在别处,你觉得呢?”
沈雁归:“……”回应他的,只有呼吸声。
墨承影:“……”她是从什么时候睡过去的?
“沈雁归!你怎么睡得着的?”亏他那么煽情。
墨承影不甘心地晃着她。
“嗯?地动了,快跑。”
沈雁归意识还没有回归,只感觉身边有个人,扯着被子,便将他抱着,两人直接滚下床。
她下意识的行为,将墨承影感动得热泪盈眶,又一阵自责。
糊涂啊。
冯妧清怎么可能跟自己的卿卿一个性子?
卿卿的雷霆手段,是为善良保驾护航,冯妧清只是单纯的心狠手辣罢了。
“啊——嘶,哦——疼死我了~~~”
沈雁归这下是真醒了。
这动静不及日常,所以根本吸引不来外头侍女的帮忙。
墨承影又气又心疼,“你……摔着哪了?”
她抖着声音道:“腰~~~”
墨承影将她抱回床上,帮她揉着后背,她嗷嗷叫唤,直呼轻点轻点。
守门的侍女面不改色,内心赞叹:王爷真是越来越能干了。
▪慈安宫。
潘献忠人生头一次,在摄政王府连一个铜板的赏赐也没有领着,回去添油加醋将在这边受的冷落告诉了太后。
“奴才是贱命,可奴才代表的是太后娘娘,摄政王这是丝毫不把太后娘娘、不把皇家放在眼里啊。”
冯妧清闭着眼睛斜躺在美人榻上,长眉入鬓,额间红钿,绛紫色长袍上的大红牡丹金线描边,顺滑的丝绸贴着腰身落下,那身影山峦起伏。
既雍容,又妩媚。
她当年便是顶着永州第一美人的称号,成功选秀入宫,而今才二十六岁。
潘献忠替了丫鬟,跪在太后脚边,帮她揉腿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