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呢?”
“王爷在见朝臣,不得空过来。”
冯妧清急急道:“没说哀家病着吗?”
“说、说了,王爷说,太后病着该寻太医,他……他不会治病。”
冯妧清一声冷笑,“好个摄政王!好个墨承影!哀家从前竟不知,他这般绝情!”
又怒道:“昨夜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宫里宫外那么多眼线,就一点消息也没有?”
潘献忠跪了下去,“奴才无能。”
“废物!一群废物!”
“奴才方才听说,摄政王昨儿似乎有陪王妃出府,不知真假,已经派人去查了,想来很快就会有答案。”
冯妧清苦笑一声,“哀家送了那么多美人入王府,从前虽也拿不到要紧的证据,好歹能够知道他的踪迹,而今倒好,全被他遣散,剩下婉言那个废物,一点用处也没有。”
“太后娘娘着急,无非是兵权尽归王爷。”潘献忠安抚道,“其实在奴才看来,这倒是好事。”
“好事?”
“在朝臣眼中,王爷和太后是一体的,五军听王爷号令、与听太后号令,并没有区别。”
“愚蠢!这些话骗骗旁人也就罢了,军权在他与在哀家是一回事儿吗?”
尤其是而今这种关系状态下,他手握军权,随时能够弄死自己和自己的儿子,这叫冯妧清如何能够“稍安勿躁”。
潘献忠缓缓道:“奴才斗胆,倘若王爷不在了呢?”
墨承影手底下的人,最是听他的话,倘若他不在,依着传闻中自己和他的关系,他手底下的兵,顺理成章就成了自己的。
可问题是……“你以为他那么好杀?”
“杀人何须用刀?婉庶妃还在王府,就算她无能,还有长公主,甚至还有王妃……”
冯妧清不解,“王妃?”
“奴才敢问太后,若王妃真是王爷心上人,依照太后娘娘对王爷的了解,这王妃将会成为什么?”
那将会是墨承影的软肋、死穴。
冯妧清眉头纾解,哼笑一声,“哀家对付不了摄政王,还对付不了一个闺阁女子?”
“太后娘娘英明。”
第67章 搞事业
若是王妃赴长公主的宴出了事,摄政王要撒气,也只管冲着长公主去,怨不得自己。
冯妧清同潘献忠嘀咕两句,潘献忠立刻躬身打了个千儿:
“奴才这就去告诉长公主殿下。”
—v—
自从墨承影当众为沈雁归正位、解散后院,她便坐稳主母之位,出口成令,无一人敢有违逆。
可这主母之位瞧着风光,始终是依附摄政王而存在的。
今日他宠你,你便是府中人上人,明日他厌你,你便成了跳梁小丑,什么也不是。
打铁还需自身硬,门不当户不对、一时脑热的宠爱是最靠不住的。
沈雁归的父母便是最好的例子。
墨承影的情根始于恩情,她的父母亦是如此。
不同的是,在父母的感情里,是父亲先救了娘亲。
当年娘亲进山采药,误踩了捕兽夹,掉进了陷阱,在深山里头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彼时父亲刚从京城过来,大少爷来军中历练,营中无事,几个人进林子打猎,初来乍到的父亲,因追一头小鹿,也掉进了陷阱,发现了受伤的娘亲。
他将娘亲救上来,背她回家,帮她烧水洗脚、为她笨拙包扎上药。
因知她一人居住,怕有人起歹心,他默默在门外待了一宿。
自此后,他隔三差五便来送吃的,偶尔还会带些小玩意儿来,时常替她守夜。
一个是舞象之年,剑眉星目、仪表堂堂、意气风发的贵公子;一个是碧玉年华,容貌端方、气质娴静,人间不可多得的月宫仙。
少年和少女,一来二去,互生情愫。
军营在城外三十里,沈庭在城郊买了一间两进小院送给江佩蓉,既方便他来看她,也方便她进城做事。
二人在院中拜了天地,还请了军中好友证婚。
两年期满,沈庭应该回去当官,可他瞒着江佩蓉,抛弃京城一切,隐姓埋名留在永州。
大少爷双手不沾阳春水,却会为了江佩蓉洗衣挑水,会去做苦力赚钱养家,还学会了做饭。
分不清五谷,但他会陪着江佩蓉一起进山,她采药他打猎,下山时他背着药篓,一手搀着娘子、一手提着猎物,踏着夕阳回家。
不懂医药,江佩蓉行医布善,他就在旁守着,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防着不轨之人接近。
平日在家他做饭、她添柴,她配药、他打包。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从未吵架红过眼。
永州女子胆大,亦有不少人打过他的主意,可他从未动心,眼中从不会去看别的女子。
沈雁归还有一幅小画像,是哥哥沈晏幼年涂鸦之作,画中江佩蓉怀孕戴着面纱坐在院子里绣花,沈庭在一旁打拳,院子一角开着鸳鸯藤,小沈晏在太阳底下看书。
江佩蓉自己的身世特殊,她所求不过是这个人,是以沈庭不愿说的,她也不曾多问。
夫妻恩恩爱爱,小家和和美美。
她以为日子可以这样细水流长,直到百年,可惜天不遂人意,京城的人找来了,沈庭开始频繁回京。
他说父母生病须得留下照顾。
江佩蓉自然不会阻他尽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