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被自己的无私和热情所感动了。
Y在这件事上表现出了一个男生的担当。他体面地感谢了老师和同学,甚至磕磕绊绊说了几句场面话,校长和主任站在门口,也是一脸欣慰。
Y升任男生班长,没人有异议。后来他陆续得了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上了光荣榜,被各种老师提起,学校里但凡有活动需要“树立先进典型”,一定少不了Y。
自然也有烦恼。惹老师生气了,劈头盖脸就是一句,“你想想你爸爸,你妈妈,你对得起他们吗?”
但他最大的功用,是做武器。
老师用他做武器——“Y父亲都去世了,学校的集体活动一样不落,你家里能有多大事,就想请假?自由散漫!”
同学也拿他做武器——“×××同学的确也很出色,但Y家里困难,却仍然乐于助人,团结同学,这个机会应该给Y。”
许许多多出于私人恩怨的攻击,都把Y扯到身前当盾牌,而他只能沉默着听,还要时不时露出“哪里哪里”“我还做得远远不够”的谦虚笑容。慢慢有不少人私下有了默契——绕开他,绕得远远的。
我跟他爆发冲突是在六年级。
富家少爷H从没参加过的清雪行动,我们小学每年冬天起码要折腾七八次。校门口有早市,积雪混杂着垃圾、菜汤,被行人和车辆压成厚厚的一层,我们从家里带着扫帚、铁锹、煤炉钩子、斧头、簸箕……去学校集合,目的是比别的班提前清完区域内的冰雪,为自己的班级争夺一面鲜艳的流动红旗。
集体荣誉感到底是一种什么东西呢?它曾在我体内那样沸腾过,时至今日却流失殆尽,回忆起来让我无比费解。
但是被划分多大的承包区,却是要看运气的。那一天,五班分到了一块好地段,相邻的我们班却要面对因为水管渗裂而结冰的下坡。我们埋头苦干,当然也没忘了表现自我,班主任和校长走近时扫得格外认真些。
Y大大地摆了我一道。
我用斧子砍冰层的时候,冰碴溅到了眼睛里,站在原地揉了很久,眼睛还是酸痛,一边眨一边流泪,模模糊糊中看到Y手脚并用地爬过了我面前。
他把扫帚放在地上,双手各握住一端,撅着屁股往前推雪。
“你干什么呢?”我问。
“簸箕被拿走了,用扫帚可以把雪推成一堆。”他说。
我笑:“你等他们把簸箕拿回来再用呗,这样多笨啊,还累!”
“就你会省劲儿啊,人家干活你看着,你的确不累。”
我愣住了,回过头,看到班主任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了我们背后。
班会上我被揪起来,批斗了足足有十分钟,班主任拿我和Y进行了花式对比,尤其讽刺的是,他是男班长,我是女班长。
我们班主任早就感受到了我对她因为各种事而起的、没能隐藏好的敌意,正好抓住这件事情,用无比光明正确的对比项Y,把我骂得哑口无言。
下课后我因为羞愤呆坐在桌前,Y走过来,说:“老师误会你了。”
那你怎么不帮我说话呢?我冷笑,抬头说了一句十分恶毒的话:“家里那么难过的事,你一直拿来表演,到底怎么想的?”
Y愣了很久才说:“我没有。”
说来也巧,班里下发团委自办的学生周报,第一版就有Y的采访。
记者跟随他去给父亲扫墓,见到他在墓前痛哭,并经由那个年代独有的话语体系,将场面绘声绘色地描述了出来。
我转头看了Y一眼,用视线发射了无法传递给班主任的全部怒火和轻蔑, Y脸色苍白,没有继续争辩。
还好岁月漫长,这些都会过去。
初中Y就在我隔壁班,我们有共同的物理老师,泼辣风趣,曾把我们几个班的学生集合在一起参加公开课大赛,关在小实验室里设计和排练,我也因此与Y重新成为了朋友。
他还是他们班的班长,同学们都很信服他,我看见他们荤素不忌地开玩笑,确信新班级是真的没几个人知道他家里的事。
我和他道过歉,为我的恶毒。
“我挺喜欢初中的。”他驴唇不对马嘴地说。
他笑了,还是一张正气十足的脸。
“真的,真的很高兴,”他说,“我再也不用听他们提起我爸爸了。”
10
Y为被瞩目而痛苦,却也有人在夜里默默许愿,祈祷着他人的目光能落在自己身上,哪怕一秒也好,一个对视也好。
高中走廊,学生们形单影只或勾肩搭背,擦身而过时,总有一个人并不平静。
我的寝室长个子高高的,爱看《今古武侠》,最喜欢《洛阳女儿行》,烫了发尾,染成了深栗色,近视镜片都是浅浅的西瓜红色。
她喜欢一个风云人物,一个梳着低配仙道彰发型的篮球健将,公认的帅哥,高一篮球联赛的时候就有很多女生慕名去场边为他加油。两个人仅有的一次交集是在高三,他们擦肩而过。
风云人物的眼神平顺地滑过她,没有一秒停留,而她,我们全寝室公认的大姐大,躲闪着低下了头。
没了,就这些。把高中三年掰碎了用放大镜看,也只能看到这些。
临近毕业前的某天,早上我俩起得最早,一起去食堂吃饭。她突然问我:“上了大学之后,你有什么特别想做的事情吗?”
我说不出来。
她也没逼我说什么,她只是给自己一个设问。
“我大学要变得漂漂亮亮的。”她低头喝了一口牛肉面汤,那是我们食堂早饭里唯一不像猪食的东西。
“就算天生不漂亮,也没办法变漂亮,也要昂着头走路,任何人看我的时候,都要大大方方看回去。”
她说这话的时候,漂亮得不得了。
11
但变得美美的哪是那么容易的。
说出来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我大学一年级才第一次独自逛街,第一次给自己买衣服。
我上小学后,妈妈开了服装店,置办我的衣服对她来说都是小意思,进货的时候顺手买几件就好。她定期飞去全国各地“打货”,那时广州是外单服装之光,于是我也沾光穿过好多纪梵希T恤(假的)、VERSACE裤子(假的),连拎饭兜的布袋子都是BURBERRY经典格纹(当然也是假的)。可惜那时我根本不知道自己一身“贵气”,同学们也没人认识,直到前年我从衣柜里翻出一件珍藏的、小时候最喜欢的鱼骨图案T恤,愕然看到领子后的商标上,写着大大的“D&G”。
真是母爱深似海。
上了大学,看着身边的姑娘们大大方方逛街,我十分羡慕。但我在校园里还没找到特别好的朋友,和不熟的人一起逛街,总归有点不自在,我决定自己去。
2006年秋,北京还只有三条地铁线,我需要从宿舍楼步行10分钟到东门外,过天桥,挤四站公交车至五道口,坐上轻轨十三号线,往北边绕上一大圈,到了西直门站,步行上楼,沿地面施工栅栏走3分钟,下楼,换成二号线——才终于走进西单。
对外地人来说,西单是北京最有名的地方之一,虽然很多街道看上去其实也是破破的,遍地垃圾,麻辣烫小摊和炸串店都挂着一样丑的大牌匾。我逛了一下午一无所获,因为我实在是紧张,导购员一跟上我我就想逃跑;而且我那么贫穷,这加剧了我的紧张。
路过无数“拍手店”(就是那种店员在门口不断拍手以吸引路人注意力并同时高喊“全场六折买三赠一限时抢购”的店)之后,我告诉自己不能再蹉跎时光了,黄昏时分咬牙闪进了其中的一家。
进门就上楼梯,二楼居然是非常宽敞的大卖场,顾客不少,店员全都叽叽喳喳围在收银台前待顾客排队买单,广播里不断通报着战况,“×××今日销售额再创新高,其他店员再接再厉!”
我趁无人注意连忙开始挑衣服。
我选中了一件灰色的棒针织毛衣,正好适合即将来临的冬天,十分宽松,而且便宜。试衣间排长队正合我意,我压根就不敢去试,我只想完成“自己买衣服”这个任务而已。
匆匆跑到收银台去交款。一个店员眼睛尖,笑眯眯地迎过来挽住了我的胳膊,“姐”“姐”地叫个不停,我心知这一单应该就会算在她的业绩里了。
提着袋子离开时,我经过了楼梯口的衣架,看见两个女生各拿着一件衣服,对着光线细细地检查袖口和领口的走线。我像被雷劈中了。
我从袋子里翻出毛衣,果然,左边的袖口破了一个指甲大小的洞。
我做了很久的心理建设,回到收银台,在一群小妹中辨认出刚刚热情招待我的那一位,走过去跟她说:“你好,抱歉打扰了,这个衣服,袖子破了。”
她愣了一下,抬头看我。
我更不好意思了:“所以你看……”
小姑娘社会经验丰富,通过我的表情和语气迅速识别出,我只是一个窝囊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