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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糊明月城_坠珠葡萄【完结+番外】(18)

  曾窈年倚在车门边,遥望码头游轮登客的阶梯,上面乘客已经寥寥无几,几个船员正吹哨指挥收尾工作,涌上几分恶毒,又有些悲悯地对江与舟说道:“看来于静梅不怎么厚道,她没告诉你今晚祝之繁就要走?并且像是永远不会回来的样子。”

  江与舟脑袋轰的一声,恍如核弹侵裂后的消音空白,反应过来后,发了疯地趔趄跑去客房门边,看着原本摆放行李箱的位置空空如也,整个人几乎瞬间失温,从头到脚钻骨的凉。

  他一边撕心裂肺怒吼“祝之繁”,一边凶狠踹开浴室的门,淋浴房里面除了径自下注水流的花洒,哪有什么人影,一时之间,整间客房,空荡荡的只剩盛满他的伤心绝望。

  江与舟弯腰捡起刚刚被摔出去的手机,大为火光地质问曾窈年:“你现在是不是在码头?哪个码头?该死的祝之繁是不是也在那?”

  曾窈年轻笑一声,盯着那艘巨物游轮甲板上的某个惆怅人影,惋惜又嫉妒地叹道:“来不及了,沪城港,船马上开走,登船的长梯都在收起来了,你来了也只能看见海上一个开远的船影。”

  她不知道江与舟有多疯,掐了电话后,不顾一切杀红了眼,好似一个亡命之徒死里逃生般飙车,心有雷霆之怒,是单枪匹马、上天入地只为捉拿那人的绝对孤勇。

  曾窈年看到那辆银灰色轿跑漂移而来出现在码头,眼睛瞪如铜铃,嘴惊成圆,不可置信,感到惊奇,而后又觉几分可笑,感叹自己是在看一场两个傻子之间的追逐。

  祝之繁傻在——总以为得到的人不够爱她,身在局中为迷雾所困,可她从不知道,她得到的那个人何其聪绝,岂是世间寻常女子唾手可得?他们二人之间横着那样不容泯灭的仇缘,江与舟若不是全心全意将真心拳拳.交付予她,又怎会至今仍然执迷不悔。

  而江与舟是才智双绝的天之骄子不假,也傻,贪心的傻,自古忠孝两难全,妄图在两个势同水火的女人之间找到平衡,简直痴人说梦。

  江与舟从车上狼狈奔出,惶惶的眼神几近绝望在海面追寻,见他疯魔至此,这一刻,曾窈年内心何其悲凉。

  她心有不忍地给他指了指方向,船刚开走不久,甲板上的那个人也一直还在,甚至像是看到了这边的动静,那个身影已经在空气里凝固住。

  她忍不住提醒他一句:“你要疯到什么时候?当年你毕业要去美国发展,郝阿姨为了你,费尽心机委曲求全嫁给那个鬼佬,现在她病了,你为了一个五年来看都不看你一眼的女人,对她不闻不问,郝阿姨真是心寒欲死。”

  江与舟眼神填满戾气,深恶痛绝瞥了她一眼,漆黑的瞳仁里是恐怖风暴般的审视。

  曾窈年不怕死地继续缓缓诉来:“你知道祝之繁在码头看见我,和我说了什么吗?”

  江与舟死死盯着海上那抹漂泊的船影,不甘心就此撒手。

  曾窈年见他看都不看自己一眼,摇摇头说:“她对我说,曾窈年,你真可怜,江与舟这么个人都值得你等他十几年。她不爱你了,与舟,你还不懂吗?”

  几近哀求的语气,曾窈年轻曳他的衣袖,“醒醒吧与舟,这么多年,只有你还停在原地。你才是局中人,自然见过她爱你时的样子,她如今还爱不爱你,你心里应该自有答案。”

  江与舟似乎被劝动,整个人陷入一种颓败荒废的灰暗,脸上半点血色也无,冰冷摘掉她攀附在自己袖上的那只手,低头的瞬间,看见袖扣上的那粒幽蓝宝石,明明是钻心的疼痛,不知为何,却似一个药石无灵的深度昏迷病人,那点疼痛于自己再无波澜,也再没有任何求生欲。

  其实他不是没有感知,只是在他万般不愿承认她不爱了的时候,他就该知道自己没得救了。

  天上月,是水中月;眼前人,将化为海上孤影,再无重驻心尖那日。

  江与舟浑浑噩噩回到车上,唇角溢出一抹苦涩笑意,阖上双眼,欺人瞒已,或许是时候该清醒了。早在五年前,祝之繁下定决心离开纽约的时候,又或者更早一点,她就早已决定不再爱了,是他一厢情愿不肯放手,何其悲凉,依旧笃定少时的厮守。

  再度睁开眼来,瞳色凌厉决绝。

  就在曾窈年以为他心死坐上车即将返程之时,她突然抱头疯狂失声惊呼,眼睁睁看着那抹银灰色的魅影以一种诀别的姿态冲跃海面。

  江与舟目光坚毅,锁定那瓢漂泊船影,银枪怒马,单骑奔赴只属于自己一人死生契阔。

  世界沉沦黑暗之前,耳边似有如铃娇俏笑声在问:“江与舟,你究竟有多爱我?”

  这一次他捏紧拳头,勇敢诚恳回答:“世间哪一种绝色,都不及心头一剜血。”

  脑中浮现出她的曼丽容颜,他凉凉一笑,繁繁,纵你日后欺山赶海践雪遍寻人间,世上终于再无江与舟。

  不爱了,便都毁灭罢。

  作者有话说:

  

  ?天大地大,十八岁最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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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章 ◇

  ◎是仙女,也是侠女( 2)◎

  祝之繁长到十八岁, 从来没去过雾城。

  尽管雾城所在的C省毗邻沪城,两地之间只有两个小时的高速车程,但祝之繁长到这么大, 从一枚热气腾腾的皮粉婴儿,女大十八变,出落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 期间确确实实一次也没回去过。

  为什么要对一个从来没去过的陌生地方,用“回去”这个词呢?

  那是因为,雾城才是祝之繁正儿八经的老家。

  跟祝之繁爷爷家所在的沪城崇明岛不一样,祝家的先祖世世代代都生活在临海小镇雾城。因为靠海,一年四时水汽充足,雾城的山区清晨总有驱赶不尽的白雾,所以当地人把这座小城命名为雾城。

  C省民营经济发达, 真正的富在民, 民间有一个笑话,每每临近过年,北边的人在忙着过年,而南边的人在忙着挣钱。这个南边,以C省为典型代表,C省人是出了名的脑子活络肯吃苦挣钱。可惜祝之繁对雾城实在没什么好感,从小到大, 妈妈于静梅提起雾城, 不是歪着嘴就是斜着眼, 于静梅瞧不起雾城,全败老公祝平凡雾城老家那一茬又一茬来沪揩油的穷亲戚所赐。

  祝家在于静梅的嘴里, 有个讽刺的称呼——雾城老乡驻沪办事处, 老家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 有个头疼脑热上沪城就医,祝家的小洋房都得全盘照收,堪比二战时期的难民接济营。

  熬过艰苦的高三岁月,祝之繁像被压缩到极致的弹簧,突然报复性大病一场,胸膜炎之后又感染肺炎,病去抽丝,病情竟半个月都没起色。

  来沪看病的老家亲戚眼毒,说是孩子体质虚,加上城里空气不好,这里的生活条件虽然好,但环境哪有雾城乡下舒服自在,乡下人瓷实,吃的五谷杂粮自己种,镇上空气好得跟什么似的,哪里听过什么肺生毛病,祝之繁的病只要在乡下将养一阵,一准能断了根。

  于静梅思前想后,一合计,左右祝之繁肩上的高考重担也卸下来了,虽然成绩还没放榜,但去乡下住上一阵也是无妨。

  前年祝平凡被老家的人撺掇,里里外外翻修了一遍祖屋,那房子年前才竣工,漂亮得很,独栋独院的乡下别墅,高楼尖宇洋泾浜腔调,别提有多舒坦了。可转眼就被祝平凡的堂哥一家鸠占鹊巢,说什么房子没人住容易生潮发霉,反正空着也是空着,倒不如腾给亲戚住,还能帮着保养房子。

  祝平凡好说话,宗室里出了名的大孝子,因为开律所财力雄厚,这些年一直被老家的人捧着,颇有几分下一任族长的气度,老家的人便在他这予取予求,新翻修的房子,那些人也好意思张的开口要搬进去住。

  在祝之繁出发下乡之前,于静梅很是不懑地对女儿说:“你是去住自己家的房子,别把自己弄得跟个客人似的,他们有什么亏待你的,尽管打电话回来,我去跟你爸理论,瞧瞧他这些年喂的都是些什么狼心狗肺的玩意!”

  父母虽然维持婚姻关系,但实际已经分居四年了,谁都瞧不上对方的行事做派。祝之繁本是混世魔王的顽劣性子,也因父母的这场婚姻变故,几年之间性情大变,渐渐蜕变成了安静、懂事、刻苦学习的乖乖女,为的就是不再让父母之间互相埋怨争吵,攻击对方疏于管教子女,指责对方才是婚姻里不称职的伴侣。

  她不想再成为父母争吵的借口了,本质上是大人之间的三观不同才导致了婚姻殊途,凭什么一遍遍拿孩子的顽劣开刀做文章?好似孩子不成器,便是推动父母婚姻失败的最大错因。

  几年时间,发了狠学习,成绩从吊儿郎当的吊车尾,到稳扎稳打的年段前五,活成了世人眼中“别人家的孩子”,父母眼中孺子可教的优等生,祝之繁自认为,父母就算再一言不合开吵,也应该对自己无可指摘了。

  老家来的堂婶,应该是叫堂婶,祝之繁总也记不住雾城那些七弯八绕的亲戚关系,反正爸爸祝平凡怎么跟她介绍,她就怎么跟着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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