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欢季时森。”
“啊?为什么?他哪里得罪你了?”
骷髅头死神:“我多虑了,夏凌霄是笨蛋。”
明玺本来还想找个理由应付,现在看来很没必要:“没有为什么,就是不喜欢。”
“哦……”
夏凌霄当然不是笨蛋。
明玺的态度这样耐人寻味,她怎么可能一点感觉都没有。
昨天的夏凌霄疯狂翻着记忆档案,甚至升级了设备,采用大数据分析法,试图替明玺找出合理的解释。
然而大数据持续加载中,一直没有分析出结果。
明天的夏凌霄终于可以肆无忌惮的做白日梦:“天呐,怎么肥四,小玺是在吃醋吗?他不喜欢季时森是因为我吗?他该不会是喜欢我而不自知吧!”
没有经过验证的猜想都是白日梦。明天的夏凌霄虽然爱做白日梦,但更顾及自己的形象,所以她宁愿傻乎乎地问“为什么”。
与此同时,她也在为验证自己的猜想做努力。
昨天的夏凌霄不再是明玺这门学科的权威专家,明天的夏凌霄大胆推翻了她之前的全部定论,重新开始做研究。
就从不久之前明玺那句让她低落好久的“我才不跟你结婚”开始。
记忆档案上清清楚楚,明玺在说完这句话之后还详细描述了一大堆她们两个结婚后可能产生的矛盾。
“这证明什么?证明在此之前他一定是考虑过和我结婚啊!没考虑过怎么会想都不想就脱口而出呢?还有还有!去年情人节他送我的那盒巧克力,虽然是整蛊巧克力,但那么一大盒里只有一块芥末味和一块麻辣味,还都不是很难吃,这样一想,根本就是想在情人节那天送我巧克力又不好意思嘛。”
她越说越兴奋,越说越有理有据,连自诩对明玺超级了解的昨天的夏凌霄都有些动摇了。
夏凌霄靠在椅背上,望向对面的那扇窗。
明玺房间亮着灯,纱帘垂地,隐约能看到有人坐在书桌前。
真是的,凭什么她在这里心烦意乱,他却还能专注的学习。
夏凌霄咬咬牙,又有点犯老毛病,一面喜欢他,一面想欺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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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来喽
第37章 那个人也在别扭的喜欢着……
离高考越来越近,天气也越来越热,班里的学生都陆陆续续换上了夏装。上课的时候明玺偶一抬头,见右前方的夏凌霄卷起了裤管,小腿侧边有一块很明显的淤青,落在薄薄的皮肤上,看着就很疼。
可夏凌霄不觉得疼,她腿上时不时就冒出一块这样的淤青,自己都是看见了才察觉。
也许女生都是这样,皮肤太嫩了,稍稍磕碰一下就会落个淤青。明玺不确定,他对女生的了解有限,一小部分来自于亲妈,其余则是来自夏凌霄。
不过要有进一步发展,还需要更多观察。
“课代表明天早自习把作业送到我办公室。”老师难得没有拖堂,痛快说了声“下课吧”就翩然离去。
端坐许久的夏凌霄如释重负,身体后仰,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手不小心触碰到后桌男同学的脑袋,她坐直身,转头一笑:“sorry,打到你了。”
男同学半低着头,摸摸额前的头发:“没事。”随即从桌堂里拿出一盒酸奶,抬眼询问:“你要喝吗?我不太爱喝这个,早上拿错了……”
馋鬼怎么能拒绝从天而降的黄桃酸奶:“要!我超爱喝的!谢啦!”
她刚插上吸管,还没喝一口,又被同班的女生叫去,两个人交头接耳的不知道说什么,笑的非常开心。
明玺慢慢想明白,为什么他以前总是看夏凌霄不顺眼,那种烦躁又焦灼的情绪原来不是讨厌,而是占有欲作祟。
或许当中还夹杂着一点对夏凌霄的不满,怪她过份开朗,对谁都亲切,随随便便把暗自喜欢她的男同学当做朋友看待——虽然他目前也是暗自喜欢夏凌霄且被当做朋友看待的男同学之一,但作为夏凌霄命中注定的老公,他应该有资格不满。
更应该有知情权。
到底说什么呢,笑成那样……
趁着课间休息,明玺看了眼手机相册,距离预计的99张照片还差42张,真是路漫漫其修远兮。
没关系,反正他也打算等高考结束再表白。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夏凌霄能否顺利考上目标大学。
明玺收起手机,从桌堂里取出为夏凌霄量身定制的2.0版本历史笔记。历史一直是夏凌霄的弱项,明玺针对她的知识点盲区,重新构建了思维导图和时间轴,还在需要夏凌霄重点关注的地方特意贴了小星星贴纸。
相较于1.0版本的历史笔记,这一版字迹更工整,格式更清晰,从头到尾连一个涂抹的错处都没有,说赏心悦目也丝毫不为过。
骷髅头死神对此评价:“太浮夸了。”
大天使:“少废话,我本来打算贴红色小爱心贴纸的。”
骷髅头死神:“你怎么不干脆在封面页写上夏凌霄的准男朋友兼未来老公赠。”
问题就是无名无分。
没有名分就没资格不满,更没什么知情权,连这样一本只是贴了几张贴纸的学习笔记都没理由送出去。
明玺看着昨晚才竣工的历史笔记,不知道该怎么拿给夏凌霄。
承认喜欢夏凌霄之后,他就变得很奇怪,一会胆大包天,一会小心翼翼,像得了一种自相矛盾的病。
可更多的是幸福快乐的滋味。
承认喜欢夏凌霄,她笑着朝他走过来时,他心里不再是混乱与无措,而是单纯的雀跃和甜蜜,哪怕通宵写历史笔记,连续好几晚睡眠不足,也不觉得疲倦辛苦,只要想着她收到笔记时惊喜的样子,想到她那么努力学习,不久的将来他们可以在同一个城市上大学,明玺身体里就好像有使不完的力气。
他都为这样的自己感到惊奇,也终于相信十年后肉麻兮兮的明玺真实存在。
所以这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什么三岁看老,鬼能想到他十八岁突逢人生巨变。
夏凌霄……
意识到自己竟然在本子上写她的名字,明玺脸一热,合上书页,余光扫向身旁的同桌,见他没注意,才稍稍松了口气。
所以到底要怎么才能好合情合理的把笔记送出去……
……
学校二食堂新开了一家过桥米线,班里几个女生约好中午一起去吃,没想到人那么多,等好久才吃上,回教室的时候午休时间已经快结束了,大家都在安安静静的刷题。
夏凌霄轻手轻脚的回到座位,刚坐下,就在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桌上看到摆放端端正正,画风异常不符的牛皮笔记本。
是那种质地柔软的头层牛皮,古铜色金属扣子,还缠着两圈系成蝴蝶结的皮绳,看起来有点霍尔沃兹的感觉。
这不会是谁的日记本吧?
欸,不对。
夏凌霄拿起笔记本的瞬间,压在下边的坠子荡出来,是一片银杏叶制作的书签。
准确的说,是她去年秋天送给明玺的书签。
夏凌霄记得当时为了合情合理的把书签送给明玺,她还在特意选在明恒生日那天,作为生日礼物送了明恒一整套秋天落叶的书签,然后把余下的几个“顺手”给了明玺。
那时候的她只希望明玺看书的时候会用她亲手做的书签。
所以这个笔记本是明玺的?为什么放在她的书桌上?
夏凌霄没有回头看坐在自己侧后方的明玺,她不确定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很奇怪,她能感觉到身后有人在看她。
会是明玺吗,笔记本里到底写着什么。夏凌霄一点都不像表面上那么轻松,她屏住呼吸,紧张的快要死掉。
解开铜扣,缓缓翻开,雪白的纸张上写着明晃晃的“历史”二字。
夏凌霄一怔,飞快向后翻,几乎每一页都写满了,内容和之前她从明玺那里借来的那本历史笔记完全不一样。
是重新整理摘抄的,更清晰明了。
“我早都说了他喜欢你!你还不信!现在信了吧!他历史可以打满分的人!根本不需要什么笔记!而且弄这个一定需要很长时间!”明天的夏凌霄抓着她的肩膀疯狂摇晃:“你听见了吗?!我的意思是他专门为你做的!他真的喜欢你!”
昨天的夏凌霄也无话可说了,她和明玺认识这么久,现在才知道明玺竟然是个完全藏不住自己心思的男生,远不如她善于忍耐和克制。
可明玺喜欢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昨天的夏凌霄翻遍记忆档案,看不出男生忽然间为她心动的端倪。
“是你太迟钝了!”明天的夏凌霄随手抽出几张档案拍在桌上:“你看啊!这几次他莫名其妙的脸红发脾气,根本不是因为被我们惹恼了,他就是在害羞啊!怕被我们看出来才故意装生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