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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终将死于太阳_今昔逢云有雨【完结+番外】(134)

  闻霄颤颤巍巍爬了下来,再看乌润,慢条斯理,丝毫没有受惊。

  “你们前辈先贤都是这般吗……是我称兄道弟失礼冒犯了……”

  乌润道:“哪般?”

  “一身是胆……”

  乌润又豪爽大笑,捋了捋根本不存在的胡须,朝闻霄伸手,“来吧,闻姑娘,咱们一起看看缘中仙人的庐山真面目!”

  二人继续并肩前行,又听乌润说了许多百年前的见闻。

  原是百年前的风貌和当今大不同,那时候的人们,把神明看得比命还重,人祭根本不需要征兆,有甚者争先恐后自己扑上去献祭。

  唯独乌珠是个奇葩,京畿连哄带骗,他们愣是不干。

  乌润道:“我和所有君侯都不一样,我一出生就是君侯,因此对此道熟练,人们与其信那天上的火球,不如信我好使。”

  “您一出生就是君侯?”

  “我出生时口含珍珠……哎你别这么看我,我不是蚌精,我只是从娘胎里带了颗小珍珠出来,还是圆润乌黑的。”

  闻霄想了想,“那岂不是……乌珠?”

  “正是!”乌润心满意足,“所以呀,人们都说,我生来就是要爱乌珠子民的,因此老君侯在我出生的那天,自愿禅让给了我。我三岁就能背书,六岁就能理政,十二岁就平定五十一部落之乱。”

  闻霄惊叹,“天纵奇才!我考学都要考好久!”

  “这倒无妨。我想,我呕心沥血让子民幸福,又岂能将血洒给天上的匪徒?”

  闻霄是第一次听见有人把东君叫做匪徒,不禁觉得有趣,笑了起来。

  这时二人已经到了一处晶蓝的洞府,洞壁剔透,十分宽阔,莹蓝色的光映得人脸都煞白。

  而山洞中央,不知从何处垂下千万条红丝,系在一人身上。

  那人披散着长发,双目被缚,只露出个尖下巴,也能看出是个绝世美人。他身体修长,尽管被吊着,也并不痛苦,反而像是与红丝共生,形态自然优雅,宛若谪仙。

  不知为何,闻霄却觉得这人有些眼熟。

  是阿缘,也不是阿缘。气质面貌一模一样,却总有些不对劲。

  闻霄道:“乌兄可是来找他?”

  乌润却说:“我也是翻阅古籍才来,并不知道是不是他。不过既然在寒天窟,想必就是他了。”

  说罢,他拔起腰间的佩刀,花里胡哨挥舞一圈。闻霄看出,这人虽才高八斗,武功上却和自己一样是个花架子,挥舞半天尽是花拳绣腿。

  乌润举起佩刀,跌跌撞撞朝前劈去,笨拙地将那红线一一砍断,缚在半空的人立即坠了下来。

  闻霄忙跑了过去,想要接住,却被落下来的人砸了个结实。

  那人身上冰凉,一身钢筋铁骨,和自己撞在一起痛呼了一声,声音更是熟悉。

  闻霄忙不迭一把撕下他缚眼的红布,不禁喜上心头,“祝小花!”

  祝煜摔得鬼迷日眼,揉了揉头,仔细看了看闻霄,才道:“我的天公地母,我不过睡了一觉,你怎么来了?”

  这不正经的熟悉语调,实在是令闻霄心安,闻霄便简单同他将事情经过说了一遍。

  祝煜立即明白了怎么回事,“又进幻境了?”

  “和我们之前的幻境不一样,这一次我没有流血,也没有碰到栾树,按理说是没有开启幻境的条件的。”

  “无妨,走一步看一步吧,反正是幻境,也杀不死人。”

  乌润被晾在一旁久了,实在听不懂,插话进来,“这位小花兄,你是缘中仙人吗?”

  祝煜见他是和闻霄一路走来,顿时心里有些不痛快,“你都叫我兄了,我还能是吗?”

  闻霄扯了扯祝煜的衣袖,“这是乌珠的君侯,他刚才管东君叫匪徒,叫你兄台已经很尊敬了。”

  “可以哇,虽是个古董,思想很先进嘛。”祝煜抓过乌润的手,用足了力气握了握,几乎要把乌润痛晕过去。

  乌润道:“小花兄,我是来治病的,你要是把我捏死了,我还不如不来这一趟。”

  “目的性这么强,心不诚,怎么治病?”祝煜说着加大了手劲。

  “我一大堆公文堆成山了,还能只身前往,还不诚心吗?”

  “批公文算什么,小爷我连人都劈过。”

  闻霄赶忙把两个人分开,“哎呀,他有夫人,孩子都有了!”

  祝煜瞬间松开了爪子,乌润甩着手,默默撤远两步。

  奇怪的是,即便如此,乌润也没怀疑过祝煜仙人的身份。

  “仙人,我身患恶疾,能治吗?”

  乌润的恶疾,要从一年前开始。

  一年前,乌珠来了个奇怪的神明,每日端坐在神台,吸取人们的欲念为生,经开天辟地第一天才乌润的考据,这神明便是妙欲正觉主。

  妙欲是他的本性,正觉是他的职务,主则是个尊称。

  乌润的父母便是在这妙欲正觉主的蛊惑下自尽了。

  紧接着,他大抵是顺畅的人生遭遇了头等麻烦事,想要铲除这个正觉主,却无论如何都抵抗不了,最后自己竟然病了。

  说着,乌润拆了自己头上简易的木簪。

  “我虽年少,却早生白发,郎中说,我的身体竟是天命之年!”

  闻霄想起自己的病,急忙追问,“还有其他症状吗?”

  “有,呕血不止,周身剧痛,经常提不起力气。”

  祝煜质疑道:“可我见兄台精神面貌十分良好啊!”

  乌珠无奈道:“我以往是三天不睡都不会觉得累的。”

  他紧步向前,行了十分周全的礼,“小花兄……不,小花仙人,我还得庇护我的子民,我不能死,更不能如此潦草地病死。”

  祝煜说:“很遗憾,我也只是个仙人的边角料,你的病我无能为力。”

  “这……”

  “寒山上怕是没有你要的答案,这个洞窟从我醒来就自己一个人,没有其它。”

  乌润十分执着,“不会的,不会的,就算您治不了我,您也是仙人。无妨,无妨……都是天命。”

  乌润一边说,一边在洞内开始游荡,几乎要掘地三尺,发现真的再无其它。他失魂落魄地裂开嘴,痴痴地笑了。

  闻霄担忧地感叹,“乌兄,其实我也病了,我们同病相怜,或许我来到你的时代就是天意,我们能一起找到破局之法。”

  “无妨,无妨。”

  乌润摆了摆手,“只要能多为我的子民做一天事,我就知足了。我还能奋斗,还能批公文!对,我要批公文!二位,在下告辞了!”

  他突然燃起了熊熊斗志,手紧紧握拳,拔腿旋风似的跑出洞窟。留下闻霄和祝煜两个人,望着他的背影吹凄凉的冷风。

  闻霄为难道:“他真的没事吗?”

  祝煜将地上的碎红绳拧成一股,随意束起发,然后松垮地抱起胳膊,“他会回来的。”

  果然,没一会,乌润又旋风似的跑了回来,目光炯炯望着二人。

  “两位,相见既是缘分,不若一同去乌珠小住?”

  第106章 洗雪鸣山 (十)

  若是想从寒山回乌珠,可谓是路途遥远。闻霄和祝煜已经没了坐骑,只好到了山下的部落寨子,借了乌润的钱买马匹。

  二人共乘一匹马,与乌润同道而行,听他谈天说地,倒也不枯燥。

  行至一处湖畔,乌润话却少了,整个人垂着头,架在马上摇摇晃晃虚弱前行,精神萎靡不振的样子。

  闻霄是很少迈出大堰国门的,又是百年前的路,觉察不出什么,祝煜这样游走四方的人却十分警觉。

  于是在乌润一副要坐不住了的时候,祝煜抬手托了他一把。

  乌润如梦初醒,一拍脑瓜,“瞧我,怎么要睡过去了。”

  祝煜冷冰冰地望着他,一双眼睛像是两道冰锥,“乌侯走得这是什么路?不是官道吧?”

  乌侯本就觉得祝煜是仙人,如今更是信服,拱手道:“小花仙人莫非来过乌珠?”

  “没有。”

  “厉害厉害,坐方寸之地却知天下。”

  乌润嘴上奉承恭敬,却丝毫没有寻常信徒的虔诚之感,似乎只把祝煜当做个能人异士。

  祝煜轻蔑地笑了笑,“乌侯不必说这些有的没的。”

  乌润立刻收起恭维之情,“是这样的,如今乌珠正在交战,官道不好走的。”

  闻霄若有所思,“喔,你怕我们受伤。”

  “非也,我怕被擒住。”乌润含笑说道,面若白莲。

  闻霄嘴角抽了抽,开始搜刮脑子里关于乌珠的记载。

  乌珠是个庞然大国,论国力,论财富,都要比百年后的大堰强盛。

  听闻,乌珠人个个茹毛饮血,青面獠牙,甚至多生怪胎,他们毫无礼制教化,只懂得索取享乐,但凡有不快,是一定要厮杀起来的。

  而乌珠征战四方,发动的战役也不计其数。

  他们善用弓弩,善于骑射,听闻随便一个乌珠人,无论男女,都能百步穿杨,弩力更是能将面牛皮大鼓射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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