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想过要怀着他的孩子。每个女人,在爱上一个男人时,都会有这种想法吧?当他压在我身上时,我多么希望我就这样为他生一个孩子,孩子体内流着我和他的血。
许多年后的今天,我竟然不希望这件事发生。验孕结果证实我没有怀孕,我高兴得一口气去买了八套衣服。那一刻,我才发现,我已经不爱熊弼了。
良湄
P.S.徐文治升职了,他现在是副总编辑,仍然有出镜报告新闻。他还没有跟曹雪莉结婚。我想,他仍然思念着你。
时光流逝,我愈想忘记他,印象却愈清晰。他有很多缺点,他犹豫不决,他没勇气,他没有在适当的时候出现,当我如许孤单的时候,他不在我身边。可是,因为他离我那么远,一切的缺点都可以忘记,只有思念抹不去。
复活节前的一个礼拜,我回到工作室,卡拉神秘地拉着我的手说:
你看谁来了?
杨弘念从她的房间走出来。
在威尼斯分手以后,已经大半年没有见过他了。他还是老样子。
很久不见了。他说。
你什么时候来的?
昨日刚刚到,没想到你在这里工作。
她很有天份。卡拉称赞我。
当然,她是我教出来的。杨弘念还是一贯的骄傲。
你会在纽约留多久?我问他。
几天吧。你住在哪里?
格林威治村。
那里很不错。
我住的房子已经很旧了。你什么时候有空一起吃顿饭?
今天晚上好吗?
今天晚上?没问题。
到你家里,看看你的老房子好吗?
好的。
晚上八点钟,杨弘念来了,手上拿着一束红玫瑰。
给你的。
你从来没有送过花给我,谢谢。我把玫瑰cha在花瓶里。
要喝点什么?
随便吧。
你可不是什么都肯喝的。我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天国蜜桃给他。
谢谢。他笑说。
这些日子你去了哪里?真没想到会在纽约见到你——
是卡拉告诉我,你在这里的,我特地来看看你。
我愕了一下,我还以为他是路经此地。
没什么的,只是想看看你。他补充说。
谢谢你,我在这里生活得很好。
他拿起我放在案头的相架,相架里镶着我儿时在公园打秋千的那张照片。
这是你小时候的照片吗?
嗯。
我从没见过——
他完全没有察觉照片里有一个拾皮球的男孩。除了我和文治之外,谁又会注意到呢?
冷吗?我问他。我听见他打了一个喷嚏。
不——
纽约很冷,叫人吃不消。我说。
我脚上依然穿著文治送给我的那一双羊毛袜。
这种羊毛袜,你是不是有很多双?他问我。
为什么这样问?
每逢冬天,我就看到你穿这双袜。
不,我只有这一双——
那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没有,只是这一双袜穿在脚上特别温暖。
我把晚餐端出来:可以吃了。
你在卡拉身上学到些什么?
我认真地想了一想,说:
她的设计,看来很简洁,但是每一个细节都做得很好,看着不怎么样,穿在身上却是一流的。
你还没有学到。他生气地说。
我不太明白,我自问已经很用心向卡拉学习。
你要学的,是她的一双手。
双手?
她可以不画图样、不裁纸版,就凭十只指头,把一幅滑溜溜的布料铺在模特儿身上,直接裁出一件晚装。
是吗?我愕然,我从没见过卡拉这样做。
她出道的时候就是这样。
很厉害!我不得不说。
最重要的,是你的一双手。他捉着我双手说,要信双手的感觉。你要亲手摸过自己做的衣服,一吋一吋的去摸,你才知道那是不是一件好衣服。你学不到这一点,跟着卡拉多少年也没有用,她没教你吗?
我摇头:谁会像你那样,什么都教给我?
我忽尔明白,他那样无私地什么都教给我,是因为他真的爱我。
谢谢你。我由衷地对他说。
你已经有一年多没有作品。我关心他。
我的灵感愈来愈枯竭——他用手摩挲我的脸,qíng深地望着我。
不要这样——我垂下头。
他沮丧地站起来,拿起大衣离开。
谢谢你的晚饭。
你要去哪里?
到处逛逛。
要不要我陪你去——
算是尊师重道吗?他冷笑。
我没回答他。
再见。他说罢径自离开。
他走了,我静静地看着自己双手,我要相信自己双手的感觉。当他捉着我双手时,我没有爱的感觉,也许不是没有,而是太少,少得无法从掌心传到身体每一部分。他拥有一切应该被一个女人爱着的条件,可是,却遇上了我。是他的无奈,还是我的无奈?
他走了之后,没有再回来。
一天,我从工作室回到家里,发现门外放着一个jīng致的藤篮,篮子里有五只复活蛋,还放满了一双双羊毛袜,有红色的、绿色的、蓝色的、格子的。篮里有一张卡,卡上写着:
篮子里的羊毛袜都很暖,别老是穿著那一双。复活节快乐。
那是杨弘念的字迹,是用他那支PANTEL1.8CM笔写的。
他根本不明白我为什么经常穿著那一双袜。
我把篮子拿进屋里,他还在纽约,不是说好要走的吗?
以为他会出现,他偏偏没有。到了夏天,还见不到他。他总是不辞而别。
九月中,收到良湄从香港寄来的信。
蜻蜓: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律师行让我成为合伙人,以后我可以拿到分红。
熊弼在大学里教书,他大概这一辈子都不会离开学校。
虽然已经不爱他,却不知道怎样开口,所以,我还是没有开口。
我跟一个律师来往。你一定会骂我的,他已经有女朋友,他也知道我有男朋友。也许这样最好,谁也不欠谁。他在女朋友身上找不到的东西,在我身上找到;我在熊弼身上得不到的,也在他身上得到。因为没有要求,我们很快乐。原来所有的烦恼都是来自要求,有要求,就有埋怨,有埋怨,就有痛苦。
熊弼对这件事一无所知,因为内疚,我对他比以前好了一点。我开始发觉,我是不会离开他的。即使将来我又爱上另一个人,我仍是离不开他。他是我的枕头,是疲倦的时候的一点依靠,彼此相依太久了,早成习惯。爱qíng就是这一点可悲。
我开始佩服他,你竟然能够一个人生活,竟然能够首先退出。
以雅回来了,她说,跟哥哥分开了那么多年,现在好象重新恋爱。
原来我是你们之中最不忠贞的。
你记得你做了一件雨衣给我吗?跟你那件一模一样的。
那天,我穿上雨衣,在中环走着的时候,一个男人从后面跑上来叫我,我回头,你知道那个男人是谁吗?是徐文治,他以为我是你。
良湄
收到良湄的信之后两天,杨弘念突然出现。
那天晚上,他拿着一束红玫瑰来找我。
你去了哪里?我问他。
一直在纽约。
你在纽约gān什么?
我就住在巴士站旁边的房子。
什么?我吓了一跳。我每天早上在巴士站等车,从不知道他就住在旁边。
你为什么会住在这里?
我喜欢可以每天看见你在巴士站等车。他深qíng地说。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哀哀地问他。
我也不知道。你的花瓶放在哪里?我替你把花cha好。
我把一个玻璃花瓶拿给他。
他在花瓶注了水,抓起一撮文治送给我的玻璃珠。
你gān什么?我问他。
他把玻璃珠放在花瓶里,说:这样比较好看,你gān嘛这么紧张?
没什么。
有没有喝的?我很口渴。
我在冰箱里拿了一瓶天国蜜桃给他。
你一直为我预备这个吗?他乍惊还喜的问我。
不,只是我也爱上了这种口味——我淡淡的说。
他显然有点儿失望。
他把那一瓶玫瑰cha得很好看,放在饭桌上。
我从来不知道你会cha花。我说。
还有很多关于我的事qíng你也不知道——
是的,譬如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忽然爱上红玫瑰?以你的个xing,你不会喜欢红玫瑰,玫瑰毕竟是一种太普通的花,而且是红玫瑰。
你知道玫瑰为什么是红色的吗?
难道是用血染红的吗?我打趣地说。
是用夜莺的血染红的。
夜莺的血?
波斯有一则传说,每当玫瑰花开时,夜莺就开始歌唱,对它倾诉爱意,直至力竭声嘶,痴醉于玫瑰的芳香,随即倒落于玫瑰树枝下。
当夜莺知道玫瑰被阿拉真神封为花之女王时,它非常高兴,因而向吐露芬芳的玫瑰飞了过去,就在它靠近玫瑰时,玫瑰的刺刚好刺中它的胸口,鲜红的血将花瓣染成红色。
如今波斯人仍然相信,每当夜莺彻夜啼叫,就是红玫瑰花开的时候。他痴痴地望着我。
夜莺太笨了。我说。
所有的爱qíng都是这样吧,明知会流得一身血,还是挺起胸膛拍翼飞过去。
我当然明白他的意思,我只是无法明白,他为什么甘心qíng愿化作那可怜的夜莺。
他轻轻地摩挲我的脸,手停留在我的眼睛上。
别这样,有刺的。
我也不介意流血。我喜欢这样抚摸你的眼睛,我真想知道你的瞳孔里有没有我。
我忍不住掉下眼泪。
别哭。他抱着我。
为什么会是他?
为什么总是他?
难道他才是我厮守终生的人?在时间的洪流里,在我们无法控制的光yīn里,浮向我生命的,就是他。
在寂寞的纽约,在寂寞的日子里,我再找不到理由拒绝这多qíng的夜莺。
杨弘念仍旧住在巴士站旁边的房子里,我们再一次相依。他在洛杉矶有一丬以自己名字为名的时装店,每星期他要飞去洛杉矶一次。每个星期,我们要分开两至三天,这样最好,他不在的时候,我会思念他。
他没有再送我红玫瑰,也许他已忘了自己曾化身夜莺。男人就是这样,得到了,又忘记了如何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