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爱春一时之间还没认出眼前的人,因为张贞全身上下都改变了,哪里还有之前的样子。
听到她叫自己,杨爱春才仔细一看,这不是就是张贞吗?
她之前那个老实大哥的媳妇儿,她那可怜虫大嫂。
确定是她以后,杨爱春擦了擦眼睛,这一段时间不见,张贞怎么变得这么好看了。
皮肤比以前白了,好像越活越年轻了。
关键这身打扮,真的是好看啊,很有品味。
头发也是做的恰到好处,气质瞬间提高了一大截。
这还是她以前认识的大嫂吗?
之前的张贞唯唯诺诺,长得瘦弱,面黄肌瘦的,穿得也是破破烂烂,看起来很老气。
如今却大变样了。
“大嫂,你……你怎么会在这里?”杨爱春不解地问。
她这两年很少回娘家了。
因为每次回去,老爹和老娘就会在她面前抱怨,还想打她家的主意。
她才不让他们得逞呢。
所以,她对杨爱国家的事情,知道得并不多。
“我们一家搬到镇上来了啊,我是出来买菜的。”张贞淡淡地说道。
杨爱春听了更加惊讶了,“你说什么?你们全家搬到镇上来了?”
他们一家人口众多,搬到镇上来做什么?一家人喝西北风啊!
镇上可不比村里,吃的用的,喝一口水都要花钱的。
“是啊,大姑,要是没什么事情的话,我就先回去了。”
“等等,你们现在住哪儿啊?”
“我们住在锦绣花园小区。”
“你们买的房子?”
“不是,租的。”
杨爱春听完,心里这才放心,原来是租的,看来也没多少钱。
她还以为是买的呢。
她的语气,又高傲了起来,“大嫂啊,不是我说你,这镇上的日子,可不比村里啊,什么都要钱的,你们一家可不要为了面子死撑啊,要是过不下去了,还是回村里面去吧,我觉得这镇上的生活,并不适合你们,我说话是难听了一些,但忠言逆耳,都是为了你们好!”
张贞并没有觉得是,反而低调地说:“好,我知道了,多谢你的提醒。”
说完,她这才离开。
杨爱春看着张贞的背影,尤其是那小蛮腰啊,心里真是羡慕嫉妒恨。
她那个土包子可怜虫的大嫂怎么能那么好看呢?
第174章 咱们家也不和她来往
想当初张贞刚嫁过来的时候,简直又土又丑,跟街上要饭的差不多。
这换了一件裙子,身材竟然这么好!
还有她的头发,发型怎么弄得那么好看?是哪家理发店做的啊?
杨爱春有点后悔了,刚才应该问一下的,她也去做那个发型。
她再低头看看她,她这几年发福了,屁股很大,还是水桶腰,穿着一群花裙子,看上去就跟一个大妈一样。
连张贞的半点气质也比不上,真是气死了。
她怎么就长这么多的肉!
要是自己有张贞这么好的身材,那她老公还不得给她迷得死死的。
……
晚上,张贞做好了饭,一家人又在一起了。
杨水水和杨爱国说了今天工厂的事情。
张贞也把在街上遇到杨爱春的事情跟他们说了。
“阿贞,你别管她,大姐她是什么样子的人,我们心里清楚,以后咱们家也不和她来往,在路上打个招呼就是了,不用深交。”杨爱国说道。
杨水水则是说道:“爸、妈,我觉得招呼都没有必要打,反正咱们家不会和他们来往,又何必打招呼呢。”
“呵呵,你说的也是。”杨爱国笑了笑。
随后,杨水水又询问大哥杨华。
“大哥,初中还适应吗?”
“适应是适应,可是我英语不行,别的同学,英语都会好多,可是我什么都不会,要落后一些。”
杨华的小学是在村里面上的,条件不好,并没有开设英语的课程。
“没关系,明天我去给你买一些书回来看,你一定能赶上他们的,英语也很重要,要高考的。”
“谢谢水水。”杨华高兴地说,忽然又从书包里面,拿了一些东西出来。
“水水,这是给你买的发夹,妈,这是我给你买的一串手链,还有爸爸的皮带,二弟三弟四弟五弟的辅导书。”
杨华这书包里面,竟然还藏了这么多好东西。
“华儿,你怎么有钱买这么多东西?”张贞惊讶地问。
杨华是走读,每天中午在学校里面吃一顿饭,晚上不用,都是回家的,所以张贞每天就给他三块钱,他怎么有钱买这些东西?
杨水水也感到不解,这大哥哪里来的钱啊!
“大哥,难道是你把压岁钱拿来买的吗?”杨水水问道。
杨华笑了笑,摇头,“也算是吧,不过,我都赚回来了,我把之前的压岁钱,去进了一些货,我这两天在学校卖文具,我小赚了一笔,把本钱挣回来了,还有一些余钱,就给你们买了礼物,这可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桶金呢!当然要和你们分享了。”
“华儿,你当真去卖文具了?”杨爱国惊讶地问。
“是啊,爸,其实生意是无处不在的,只是你有善于发现的眼光。”
杨水水不禁佩服起自己的大哥了,他真是一个做生意的好料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