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陈半仙儿还不知道她已经脱困,贴墙站在门口,竖着耳朵听着里面的动静,感觉大部队的脚步向门外逼来,他顾不上义气拔腿就跑。
刚跑过条街,才发现戚迷早已等候多时,顿时那黑胖的脸又笑开了花,像捡着个宝似的:“厉害啊小姑娘,果然我老陈的眼神是最好的,没看错人!”
戚迷无视了这恭维的话,上下打量了两眼出来以后更为圆润的他,不知道他的衣服里都藏了什么,袖子、裤腿还有肚子全都是鼓囊囊的。
陈半仙儿读懂了她的眼神,神秘兮兮的从左边的衣袖掏出两个煮地瓜,右边的衣袖拿出了两根煮玉米,腰和裤腿里塞的瓜子花生还有糖块,典型的‘吃不了兜着走’。
一看戚迷浑身还是这般清瘦,他撇嘴道:“别告诉我你就去参观了一下厨房,什么都没拿出来啊。”
“我要拿出来还能叫‘拿’?那就是叫‘偷’了,我有手有脚的才不干这违法乱纪的事。”戚迷说着,小鬼牵手般,不自觉就伸去抓他手里的瓜子。
陈半仙儿的白眼简直要翻到天上去了,赶紧把手一缩,背到身后去:“行,你清高,就我爱干这种勾当呗,有本事你别伸手啊!”
戚迷看半仙儿这样子确实有点生气了,讪讪一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靠这种方法拿东西不是长久之计,这附近的集市在哪儿,我兜里有钱可以去买东西试试,总比你每次都这么提心吊胆的‘拿’要好吧?”
陈半仙儿不是那么小气的人,看见戚迷笑着抛出来了一个台阶,他就顺着走了下来,朝着一个方向努了努嘴:“行,就那边不远,你确定你兜里有钱哈,可别想讹我的。”
“确定,我兜里有钱。”老魏临走之前把身上几百块钱的家当都塞给了她,现在买点东西吃是不成问题的。
两人离开牌楼向集市走去,边嗑着瓜子边唠起来了那个身上缠着红布的女生。
和戚迷想的一样,那个女生就是神灵钦点的小媳妇,名字叫蒯阿鸾,是蒯家一个小支系的女儿,自从十六岁的时候神灵选定了她,她就被点上了朱砂,接到了主家附近的宅子里受到照拂。同时他们那一个小支系也因为她“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从偏远的村落来到了主家落户。
那两条红布也是在点朱砂的那天一同缠在蒯阿鸾身上的,据说腰细、走路轻巧的女生更能讨得神灵的开心。
戚迷冷哼一声,无语到实在找不到话来吐槽。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感觉离开蒯氏庄子之后整个人都轻松了,神清气爽的,就连呼吸到的泥土味都好闻了很多。
集市离得蒯氏庄子还算近,热闹又嘈杂,老远就能听见吆喝声。
街道除了商铺,还有许多支着的地摊,好像除了生活在地底,这里完全就是地面上普通的夜市,每个摊上不是挂着灯笼就是缠着彩灯,亲切而富有烟火气。
“这些人啊,全都是十里八村家里有点家底的人,吃不完或者用不完在这里支个小摊,一来可以和其他摊子以物换物,二来就是为了救济一下像我们这种无家可归的人,也算是行善积德了。”陈半仙儿悠闲的迈着四方步,很有来逛街的感觉。
戚迷:“他们得到东西的方法也是和蒯氏一族一样吗,不是靠着死人就是靠着配天婚?”
“十里八村的都一样,都是靠着这个方法,虽然听起来很扯对不对,可你架不住它管用啊,就拿死人这事来说,前脚刚举办完葬礼,后脚还真的有各种食物锦缎凭空的出现在屋,而且源源不断的,一试一个准儿,谁还敢不信?”
陈半仙儿摇头晃脑道,“我呢现在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要是还有个媳妇孩子的,我可能也得死了来保佑他们,因为这方法的确简单啊,只要我死了就能保佑全家衣食无忧的,这买卖挺划算的。”
“也就是真•混吃等死呗?”戚迷一语中的。
这些生活在地底的人没有其他获得食物和财富的方式,唯二的已知方法就是[死人保佑]和[配天婚],而且百试百灵,自然谁都不会再想去闯第三条路。
不想奋斗是常态,放到现实世界也是非常适用的,毕竟谁不喜欢每天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什么都不用干就能顿顿美味佳肴呢?
想到这一点,戚迷倒是有些理解这些人了。
不过。
“为什么配天婚的都是女生?”她无法接受。
陈半仙儿怔了怔,理所当然道:“因为蒯氏一族的神灵是男的啊。”
“所以呢?”
“所以就是女的呗,还有什么为什么?”陈半仙儿没过脑子的扔了这么一句,说完才想到了什么,忽而笑得意味深长,半掩着嘴道,“诶呦小姑娘,见识很广嘛,你这个小思想很危险的。”
戚迷眨了眨眼,才意识到他是误会了:“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从古至今可没听说过给神灵娶媳妇的,而且神不一定有性别之分吧,蒯氏一族怎么就确定他们供奉的神是男的?”
“嗯,你这个问题提得很好。”
陈半仙儿想了想,先是十分肯定她对于这个观点的提出,随即就站定到了一个猪肉铺子前,大手一挥指着其中一块五花三层的猪肉,道:“买这个,今晚回去烤肉吃。”
戚迷:“……”
大概猪肉铺老板已经认识他了,头都不用抬就下起了逐客令:“你,八字不合,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