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干就干,宋朗月拿来羊毫细笔,饶有兴趣的开始勾勒线条,两人一个写字一个画画,各得其乐。
这本被命名为《沈风传奇》的话本写到三万字时,周家送来一份请柬。
宋朗旭翻开一瞧,这才想了起来,原来是周大要成亲了!他岁数不小,周大姐姐其实早就在替他相看合适的姑娘,如今周大挂上了秀才的末班车,正好借着喜气,双方正式举办婚礼。
当时日子没定,等到看到吉利日子,周大连忙把帖子撒遍亲友,准备办的更热闹些。
宋朗旭自然要去的,还得提前准备好贺礼,他准备的是一对白玉的双鲤戏珠腰佩,寓意吉祥,另外添了些笔墨和膏脂,已经够够的。
人逢喜事精神爽,还在筹备婚礼的周大看着格外神清气爽,穿着一身新做的衣裳,忙的脚不沾地依旧高兴。
四人聚齐,蒋学文惆怅道:“周大哥都要成亲了,时间过的真快,不知道嫂子是何等人物,居然让你这么妥帖。”
周大露出梦幻般的笑意,“她啊,美貌非常还温柔体贴,乃是一等一的好女子,我瞧见她的那一刻,心脏就咚咚咚跳个不停,那时候我就决定了,非她不娶!别人再好都不行!”
“听起来是个大美人呐!我先恭喜你们恩爱和谐,一生顺遂了。”宋朗旭拱拱手。
周大摸着后脑勺,嘿嘿直笑,那模样看起来真是冒傻气。
蒋学文升起三分好奇,到底是怎么样的大美人呢?能让周大犯起了痴劲?倒不是有什么冒犯的想法,纯粹就是好奇心。
周大的婚礼办的隆重不失热闹,三朝回门后,周大就要带着自己的夫人熟悉周宅的种种事务,难免就要认识周大的朋友,蒋学文就看到了一直好奇的人。
周大夫人穿着银红色撒金衫子,随云髻上两三只金钗点缀,不用脂粉也是面生红霞,笑容温柔可亲令人如沐春风,可要是说美貌,顶多是中人之姿,很是寻常。
这就是周大天天念叨的大美人?!
“岂不闻,情人眼里出西施乎?”宋朗旭摇头晃脑,故作老学究模样。
蒋学文打个寒颤,怪吓人的!他觉得还是一个人挺好。
*
宋朗旭的日常就是书院,郊外之间来回,过了一个月后,还记挂着郊外土地的人已经寥寥无几。
要问他为什么能知道?很简单,几分耕种几分收获,地里的庄稼不会骗人,歪歪扭扭的有之,东倒西拐的有之,还有的成功表现一个俗语---千顷地里一根草,独苗。相比之下,隔几天就要来一趟的宋朗旭,稻子虽然长的稀稀拉拉,至少还能见人。
种这些地不允许旁人动手,但是提供场外援助还是没问题的,宋朗旭忙着除草松土,累的一头是汗,就坐在一边的田埂休息。
田地旁本有四五个负责看守监督的老汉,大概是最近来的人少,只剩一个老汉看守盯着,他仰面躺在树荫下,用草帽遮住脸,鼾声如雷,地动山摇。
宋朗旭摇摇头,去了另外一块树荫下,铺开垫子,这才招呼妹妹坐下。朗月也听说了这个种地收徒的传闻,这回特意来看热闹,结果真到了地方,也没甚稀奇,就是普普通通的田地。
等他忙完后,在田埂边的朗月递上编好的花环,还有几朵小黄花,颇有野趣,戴在头上倒是很像野人。
两人笑闹一阵后,宋朗旭忽道:“种地真辛苦啊,干的最多,收获的最少,辛苦一年还只够温饱,碰上天灾就颗粒无收了。”
宋朗月深以为然的点头,她也看过家里的账本的,遇上年景不好真的能减产好几成,这种时候只能少收租子,共渡难关。
要是能让产量更稳定就好了。
“谈何容易啊!浇水,施肥,收割都需要人力来完成,非常的辛苦,如果能做到集团化,规模化,或许能够提升效率。”
到了后世,在平原地区,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才能实现这个目标,松绑那些被土地牢牢捆住的人民。
以现在的生产力,还差的远,慢慢来咯!
宋朗月偏了偏头,突然开始比划起来,她说她曾经看过一本农书,上面记载了一些小窍门,说不准用的上。宋朗旭便认真听着,一一记下。
他们说了一会子话,等到太阳没那么晒,这才慢慢离去。
二人说话时,竟然没注意到原先的如雷鼾声竟然渐渐停了,树荫处静悄悄的。等二人走后,看守老汉翻身坐起,手拿草帽慢慢扇着风。
有趣,怪有趣的,虽然没有摸到他出题的核心,但已经跨进门槛了,这一回也不算亏本嘛!
老汉哼着小调,一步一摇的走回别院,回去后也不肯脱下那身粗布衣裳,只站在庭院内洗脚。
仆人也见怪不怪,主人是什么性格他们早就摸透了,全当不知道就好。再说了,主人随和亲切不拘俗礼,可比别家好过多了。
老汉洗干净后回了书房,看到桌案上摆了一本新书,书名写着《书生复仇记》五个大字,他好奇的翻了翻,“这是哪儿来的?”
老仆回答:“这是赵公子送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