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余欢乌黑的发松松地挽起来,皮肤在灯光的映照下泛着玉一般温润的光泽,她轻声说,“对于祁北杨来说,无视比针对更能叫他难受。”
孟植蹙眉。
“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咱们就不要再在上面纠缠了;”余欢笑起来,眉目温柔,“况且,后天我就要走啦。山高水远,以后我也不一定回来……不过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而已,何必在上面浪费时间。舅舅,您也帮我劝劝外公好吗?他年纪大了,这样一直气着也不好呀。”
孟植瞧了她良久,笑:“还是桑桑懂事。”
余欢提前了大半个月去俄罗斯那边,还是孟老太爷决定的。
俄罗斯那边早就为她准备好了,她不必租住学生公寓,孟植早早为她准备好了一套公寓,生活用具一应俱全,甚至还聘请了一些佣人,包括中餐厨师和司机。
孟老太爷原本也想跟过去,但那边气候到底不够好,不适合他养身体;余欢同他郑重地谈了许久,孟老太爷才勉强放弃这个想法,决定跟随孟植回美国,定期再飞去瞧余欢。
毕竟临时走的仓促,余欢先前以为学校那边会比较难谈,尝试着同赵老师提了一下,谁知道赵老师连眉头都没皱一下,直接给她批了下来。
“到了那边,好好的养身体,可别过度训练,”赵老师拍了拍她的肩膀,对于余欢,这个她耗费了大量心血的学生,她自然是不舍得放走,但毫无疑问,去了那边,她能接受更系统的教育,“战斗民族可不是随便说着玩的,各人种优势不同,那边与国内的教育理念也不同,你过去之后,先慢慢适应一阵子再说,千万别急于求成。”
余欢点头:“我知道的,谢谢老师。”
至于韩青青,眼睛红红地抱着她,却也没哭,知道这对好友来说是天大的好事,忍着泪和她说:“你回来的时候一定要记得给我带特产回来哦——事先说好,不许带熊!”
余欢笑着给她擦泪:“保证不带。”
韩青青说:“可惜了,你没法出席庭审了。”
先前泼油漆的事情还没结束,余欢的诉讼仍没有撤销;这样的事情,当事人不出庭也可以。先前那个何瑶学姐还觉着余欢提前走,说不定能够逃过这一劫。她家人也拖了不少关系,想要见见孟老太爷,言外之意是走庭外调解。
孟老太爷在这件事情上十分果断——和解个屁。都是成年人了,该为自己的事情负责。
听说何瑶现在天天以泪洗面,课也稀稀拉拉的上着,但没有一个人会同情她了。
咎由自取。
韩青青一提这件事就觉着扬眉吐气,神清气爽。
出国前,还有不少事情要做个了结。
譬如……余希。
余欢在舞蹈房练习完,佣人敲了门,恭敬地告诉她,孟老太爷请她出去见见故人。
这次倒不是在书房了,孟老太爷大概是觉着余希脏污,连书房也不肯叫他进,而是平时少用的一个房间。
余欢进去的时候,余希就跪在毛毯上,鼻子不停往下淌着血,余欢愣了愣,绕开他,走到了孟老太爷身边。
余希抬起脸来。
满脸的血污,看来没少受了教训,他死死地瞧着余欢,伸出手,却因为疼痛而又垂在地上。
“……欢欢。”
这一声扯到了肺管,他痛的眉毛都皱了起来,咳了两声。
孟老太爷端坐在主位上,一言不发。
余欢恭恭敬敬为他沏茶。
余希睁着双充血的眼睛痴痴瞧她。
余欢更漂亮了。
她穿着干干净净的漂亮裙子,皮肤透到几乎会发光,哪怕不着浓妆,也是压不住的柔美昳丽。小时候第一眼见她,余希就知道这姑娘和自己是不同的。
他是上街讨饭吃的小乞丐,为了一个包子,他什么事都能做的出来;从污泥里起来的人,无父无母,能为了半个沾了土的馒头和野狗打架,还有什么好怕的。
干爸做的不是正当生意,他知道,但也觉着无所谓——连饭都吃不饱,他才没有多余的同情心。干爸瞧他机灵,才收留了他,也是叫他陪着干爸那唯一的女儿玩,也就是余乐。
那时候余希还没有名字,干爸叫他黑小子,干爸的女儿,乐乐则是叫他野种。
余欢刚被骗来的时候,只会哭,她年纪小,白白嫩嫩的一团;余希刚见她就惊住了,这样娇气白净的小团子,也不知道干爸是怎么骗过来的。
干爸起先似乎打算是把她卖到山沟沟里面去,那边有个村子,余希去过几次,知道那边的人喜欢买了些女婴从小养着,好做童养媳。可惜这次出了点意外,干爸他们不知怎么着被盯上了,未来得及甩脱。
余希趁机带着生了病的余欢跑路。
那时候,他只知道这一小团子叫桑桑,若是在平时,这是他穷极一生都可能无法触碰到的人物。
偏偏阴差阳错,落入他手中。
逃跑的时候,余希没打算带着乐乐,但她自己跟了上来,时不时威胁余希,如果不带上她,她就去举报余希是同谋。
相仿的年纪,见识过太多昏暗的孩童,连心思也比蜜罐里泡大的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