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兴安心里,张建盛是他最铁的哥们,所以不管他说什么,都会笑着应下来。
至于能不能做到,那就难说了。
有些话他没跟张建盛讲,以前因为见识少,看到同学有喜欢打篮球的,有喜欢唱歌的,他却不明白自己到底喜欢什么?
在看到这本《篮球飞人》的漫画书后,他突然明白了。
他真正喜欢的是画漫画,喜欢这种以画讲故事的形式,他想成为一个漫画家。
读小学的时候,他的美术成绩就特别好,老师还夸他画什么像什么。
上初中后,他在课余画过不少人像,主要是照着海报,用铅笔或圆珠笔画林志颖、郭富城等几个偶像明星,身边的同学都觉得像,祝郁就是因为这个,才主动跟他交朋友。
可是时间长了,大家觉得也没什么了不起,于是没人再提这个话题。
所以他对画画的兴趣,慢慢淡了下来。
直到翻开漫画书,看到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和跌宕起伏的情节,刺激得他热血上涌,重新有了强烈的欲望,想画这样的画。
这时候他才明白,自己真正想画的,不是那种死板的人像,而是自己创造出来的人物和故事。
这两天放学后,他找来白纸和铅笔,尝试着把脑中想像的英雄人物画出来。
可是试了很多次,都失败了,他能画出一个人的脸,却画不出人物的性格和气势,更画不出表现人物所需的穿着和动作。
这让他非常沮丧。
看来画漫画,并没有那么容易,还有很多基本的东西需要学。
可是去哪里学呢?
这样的烦恼当然不能跟老师同学讲,讲了他们不但不会理解,说不定还会嘲笑他,笑他不自量力,居然想成为漫画家。
今天他向徐志豪借了漫画书,就是想带回家给姐姐看。
在他的心里,姐姐几乎无所不能,即使不知道漫画家是一个怎么样职业,也一定能给自己一些好的建议。
跟张建盛分开后,郑兴安走到国道边的一个路口,等待从南边去虞城的过路车。
到了虞城后,他一路走着来到姐姐家的门口,闻到了一股熟悉的香味。
看来姐姐知道自己要来,准备了很多好吃的。
郑兴安激动地敲了敲门,门开了。
在门打开的刹那,那股香味更浓了,好像是他上次吃过的可乐鸡翅味。
“姐,你在烧可乐鸡翅吗?”闻到那股熟悉的味道,郑兴安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肚子也感觉特别饿。“好香啊!”
姐姐身上还系着围裙,应该正在厨房忙着。
“是啊。”看到弟弟,叶纤红脸上的笑容更浓了,她很想搂住他揉揉他的头发,又想着手上身上还有油,总算忍住了,只是招呼道:“快进来。”
郑兴安进了屋,解下书包,随手挂在墙上的勾子里,看客厅的饭桌上已有炒好的菜,正要走过去看是什么菜,忽然听到呜呜的叫声,惊讶地叫一声:“有只小狗——”
“是啊,你诗诗姐送来的。”见弟弟轻轻抱起小狗,叶纤红担心他搞脏身子,连忙提醒道。“刚给它喂了奶,小心它尿在你身上。”
“啊?”郑兴安一听,连忙把它放回狗窝里。
十五六岁的男孩子最臭美,如果被小狗尿一身,搞得全身臭烘烘的,那太恶心了。
郑兴安还真怕被小狗尿到身上,光这样想想,就很可怕了。
身上的衣服,都是姐姐从商场买来的,没有一件是便宜货,学校这么多同学,很少有人穿得起,他怎么舍不得搞脏?
最近换了发型和衣服,每个人都说他变帅了,这让他出了很多风头。
一些原本跟他没什么交流的同学,现在也开始跟他打招呼,如果有什么活动,也会主动把他叫上他了。
“哈哈——”见弟弟这付糗样,叶纤红忍不住笑出声。
第七十九章弟弟是用来宠的
“这狗长得好丑。”被姐姐笑得不好意思,郑兴安借题发挥,指着狗鼻子嫌弃地说道。
“不会啊,我觉得很可爱。”叶纤红不认可弟弟的话。“这是松狮犬,产自西藏,你看它像不像一只小狮子——”
“这个——还真有点像。”郑兴安仔细看了看,回答道。
“所以啊,你第一眼看它觉得丑,是因为没见过这种狗,看惯了就觉得可爱了。”叶纤红边炒菜,边回头跟弟弟说话。“这是一种珍稀的狗类,如果去宠物店买,很贵的。”
叶纤红有句话没有说出来,前世很多地方用松狮犬冒充藏獒,卖出高价,说明两者外形,有很多相似的地方。
现在没多少人知道藏獒,等过了两千年,新闻中大量报道,某某国内土豪,用一套房子的钱买一只藏獒,大家就会有直观的体会了。
“哦。”郑兴安应了声。
前几天他还想着买条狗送给姐姐,没想到诗诗姐比他动作更快,已经送了一条。
听姐姐一解释,他还真觉得这狗有很多可爱的地方,比如毛比较长,摸着毛绒绒的很舒服,鼻子扁嘴巴小,不像土狗嘴大牙齿尖,担心会被咬到。
“去洗手吧。”叶纤红把做好的鸡翅装盘,端出来放在桌上。“鸡翅做好了,想吃的话自己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