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下乡当过知青,他的动手能力非常强,种田割稻都难不倒他,何况对付一些花草。
“是小红今天带过来帮我们种的。”徐菁云笑着说道。“姜忠居然连一株藤本蔷薇也提不起来,笑死人了——”
十来岁起,两家就生活在隔壁,从那时候起,两人就习惯了这样在长辈面前相互取笑对方,所以一点不觉得这样说有什么不对。
“那怎么好意思?”徐爸爸一听,真的吃了一惊。“放着等我们过来种好了,怎么好麻烦小红——”
既然女婿提不动,说明它们份量不轻,叶纤红是来做客的,怎么能让她干了这么多的体力活。
倒不是觉得女孩子干活不好,只是女儿对朋友的态度有问题,这样太容易失去朋友了。
“徐叔叔放心,没事的。”叶纤红笑着回答。“我在老家时,搞了一个农场,种了不少花草和果树,这样身体虽然会疲劳,但是精神上很愉悦,因为能给人成就感。”
想来这些观念,跟两位长辈会有共鸣。
“对,你说到我心坎里去了。”徐爸爸连连点头。“我们这代人都喜欢劳动,没事开块菜地,种些蔬菜瓜果,不是为了省钱,而是像你说的,让人有成就感。”
说完又叹了一口气,指着女儿女婿道:“可惜他们被我们娇养惯了,体会不到这种乐趣——”
“这个强求不来,毕竟每个人的出生环境不同,会造就不同的性格。”叶纤红劝道。“像我,从小在农村长大,什么苦没吃过?只是种几棵树,太轻松了——”
聊着聊着,变成叶纤红跟两位长辈交流,姜忠和徐菁云插不进话了。
这让两位父亲更加感慨。
难怪叶纤红能取得这样的成就,单是她的心态,就比两个孩子成熟得多。
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才能达到这一步。
后面又问起叶纤红的生活状况,听说已经结婚,老公是京城人,在西湖区工作,又把具体工作单位问了一遍。
虽然知道他们身后有人,但是位置太高了,未必能时时照顾得到。
他们两个在余杭多年,底下自然也聚集了不少人,在适当的时候示一下好,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叶纤红自然不会拒绝他们的心意,还介绍了其它亲人。
比如胡向慧夫妻,肖东胜兄弟等等。
听说肖东胜是她的表哥,两人非常吃惊。
要知道这个三十多岁的区长,已经成了余杭年轻一代的风向标,很多人看好他,觉得将来成就不可限量。
而且最近又搞了一个小商品市场的项目,等到项目成功,会给肖山区带来丰厚的成果。
那时候他说不定又要往上升了。
如果能在三十六七这个年纪,成为余杭市副市长,估计将来去政务院都有可能。
当然前提条件是有人支持。
肖东胜以前做过林樾的秘书,应该能得到他们的支持。
想到叶纤红跟林家的关系,忽然明白过来,只怕肖东胜跟林樾的渊源,也来自于她。
没有人会为了一个秘书,替他的表妹买那种大宅子。
倒有可能为了她,顺便提携一下她的表哥。
毕竟肖家也有点路子。
这样一想,忽然明白叶纤红的重要性,只怕比自己想像的还要高无数倍。
能为了她老公的表哥,都做到这一步,那如果叶纤红是个男的,也在机关工作,只怕会倾整个家族的力量,把他扶上去吧!
胡向阳明明比儿子还小,就已经是正科了,也说明了这一点。
第七十四章由陌生到熟悉
确定这一点之后,两人心里已经翻江蹈海,脸上当然不会露出分毫。
又陪着聊了一会,就跟叶纤红告别,准备回去。
到了他们这个位置,哪里还有周末可以休息,一年到头都有工作需要自己考虑。
能抽出几个小时过来陪一陪她,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叶纤红和徐菁云夫妻送走四位长辈,回到客厅喝茶。
姜忠这时候对叶纤红的兴趣,已经转向她经商的过程了。
一个二十一岁的女孩子,手下有这么多公司,真的了不起。
叶纤红简单介绍了一下,并回答了两人的提问。
她相信两人只是好奇,就像有人看到奥运冠军时,忍不住问他平时是怎么训练的一样?
听过后就算了,肯定不会想着自己也去练一练,或许也能成为世界冠军呢?
看时间已经过了一点,叶纤红提出告辞,回家处理一些事,傍晚再跟其它朋友一起过来。
徐菁云有些舍不得,她的朋友不多,今天跟叶纤红聊得这么开心,很希望她一直陪在身边。
而姜忠是无所谓,如果她回去了,自己可以回到书房,继续看那本侦探小说。
叶纤红最后还是离开了。
徐菁云舍不得自己,并不是因为把自己当成了知心好友,想继续倾诉感情上的事。
只是自己恰好满足了她的某些需要。
说得夸张一点,就是发现自己既能像妈一样照顾迁就她,又能像知心朋友一样懂她理解她,而且聊起来没有代沟,让她感觉非常舒服。
叶纤红倒不介意担任这样的角色,反正跟其它同龄人在一起时,也都这样,不在意多一个徐菁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