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前世的创新口味,确实可以吸引贪新鲜的食客,但是等你打出名气,真的赚钱了,人家那些专业大厨,只要尝上一次,就能知道你用了什么配料,稍微试几次,就能一模一样做出来。
那时候你拿什么跟人家竞争?
除非有空间,并像小说写的那样,种出口味远超普通蔬菜的神奇品种,那样才能保证独一份,人家想跟你竞争也没有办法。
但是这得有背景,保护得了自己,否则你挡人财路,人家不找你麻烦才怪?
一个普通人怀璧其罪,恐怕怎么死也无法知道?
唉,真麻烦。
叶纤红叹了一口气,在沙发上躺下来,用胳膊盖住自己的脸。
今天心情大起大落,特别疲惫,现在空下来后,叶纤红好想马上睡下去。
“姐,你睡了啊!”郑兴安洗好澡出来,看到姐姐躺在沙发上,脸被遮住了,也不知道是在休息还是睡着了,于是小声地问。
姐姐躺在沙发上的样子,看起来非常累。
郑兴安忽然有些后悔,自己为什么要买这么多衣服,把姐姐的钱都用光。
妈妈今天进了医院,肯定花了不少钱,又给自己花了四百多,姐姐又不是老板,要赚这些钱,肯定很辛苦,自己太不懂事了?
“没有。”听到弟弟的声音,叶纤红从沙发上一跃而起,往右边移了移,拍了拍左边的位置,叫弟弟坐下来。
不管怎么样,自己都不能泄气,为了妈妈和弟弟,她应该坚强。
一个重生人士,如果连这点也做不到,她真的愧对这次重生机会了?
“姐,你是不是打算嫁给那个男人?”郑兴安在沙发上沉默了一会,问道。
听妈妈的意思,那个男人家里很厉害,如果姐姐嫁给他,能让她过得轻松一点,他似乎也没有理由反对。
郑兴安也是想通了。
“谁说的?”叶纤红转身抱住弟弟的头,在他头上狠狠蹂/躏了一会,心情马上又变得轻快起来,她笑道:“那个男人有什么好?为什么非要嫁给他?”
弟弟才一米六出头,她都一米六七了,两人坐在一起,她比弟弟还高了小半个头。
“真的?”郑兴安惊喜地问。
以前被姐姐抱住,他都会躲闪,刚才看出她心里不痛快,就体贴地一动不动,任姐姐在他头上揉来揉去。
可自己不是小狗,不能在姐姐烦恼的时候,让她逗着玩啊!
想到狗狗,他突然有了主意,自己可以弄只狗送给姐姐养啊!她现在房子这么大,应该没问题。
可惜自己没钱,只能弄只别人白送的土狗。
等回学校,就问问同学,谁家有刚生出的小狗?能不能送一只给自己?
“当然是真的。”叶纤红认真地说道。“姐要看着我家安安考上大学,才考虑嫁人的事,你就放心吧!”
这不是她信口开河,而是真的有这样的打算。
前世一直单身,就是因为放不下男人带给她的伤害,也只有像张晋豪那种性格纯真的男孩子,她才放下心防,跟他生活在一起,最后也照样没有结婚。
不过重生后也有好处,她接触的男孩子大多岁数不大,相处起来也更容易些,毕竟像杨云哲那种心计男是少数。
想起杨云哲,叶纤红忽然感觉不可思议。
这个人被自己抛弃后,没有再来找过自己,难道真的死心了?
这不像他的风格啊!
又或者他正憋着坏,准备找机会对付自己?
第四十一章病房众生相
第二天一早,叶纤红煮了肉沫青菜粥,给一家人当早饭。又把昨天吃剩的鸡汤热了热了,带去医院,给妈妈一个人喝应该够了。
弟弟还在睡觉,她没有叫醒他。
难得周末有机会睡个懒觉,就让他睡到自然醒吧!
给弟弟留了一人份的粥,叶纤红提着剩下的一大锅,一个人悄悄去医院。
早上的医院静悄悄的,除了几个不得不起来上洗手间的,大多数人还在休息。
推开病房的门,妈妈还沉沉睡着,经过一晚上休息,脸色好看了一点。爸爸坐在方凳上,上半身仆在床/上,也睡着了。
叶纤红把食物轻轻放在床头柜上,没有吵醒他们。悄悄退出门走到走廊的尽头,从窗户往外边望。
远处是虞城有名的虹蜷公园,此时像披着一层薄雾,朦朦胧胧地看不真切。只有山顶的那座宝塔,在晨光里冒出头,看起来像是刚被清洗过,特别干净明亮。
公园旁边是刚开发的金鱼湾社区,商品房还只造了一部分,杂乱的建筑工地看起来有些碍眼。不过用不了多久,这里就会成为一个新型的居民社区。
前世她没有回家乡,依然关心家乡的情况。后来有了网络,就更方便了,只要在虞城论坛浏览一下,就什么事都知道了。
记得虞城这时候的房价还不到一千,等十年后,这里的房价就超过六千了。
当然很多是学区房,也是房价快速上涨的一个原因。
可惜身上没钱,否则买一套也不错,既让一家人生活得舒心一点,又可以当成投资,坐等它升值。
不过她更喜欢的是卧龙山庄,它就在虹蜷公园的南面,从风水上来讲,这样的房子有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