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误会,这尸体不是老九的,老九向来老实巴交,而且很少抽烟,更别说在严禁抽烟的车间里抽了。老九是后来赶过来灭火的英雄。
说老九是个英雄,一点也没吹嘘的成分。
当时火势旺盛,流水线上的物料基本都是易燃品――别看这帮流水线上的作业员们平时都嘻嘻哈哈争强好胜的,这回一碰到火灾,全都像霜打的茄子,蔫掉了。竟然没一个敢壮着胆子视死如归地上前救火。我认为主要是都给吓傻了,只顾着逃命呢,躲火还来不及,谁又会去冒险救火?
乱世出英雄啊,老九就是这个时候恰到如处地出现了。没人看到他是从哪个地缝里钻出来的,他犹如神兵天降,带给人们无尽的想象。
老九“降”下来以后,先把自己的上衣脱下一件,卷成筒状,去砸火舌,被烧成灰后,老九又脱下了一件上衣。不料这件享受到了和上件同样的待遇,同样被烧掉。然后老九继续脱,上衣脱光了,往下脱裤子。他就像剥粽子一样把自己的衣服一件件脱下来,脱到最后就只剩下一个小裤衩――不能再脱了,再脱的话,他的丑丑的家伙就要见光了,见的不仅是人们的目光,还有耀眼的火光。
这时四周已然聚集了很多看热闹的工友,有男工友,也有女工友,以女工友居多,因为在我们厂,男女人数的比例是2:5,也就是说,有两个男的,就有五个女的。可想而知,我们厂是典型的阴盛阳衰。不过这也不能怪高层们,人人都知,男工要比女工便于管理,男工们常常滋事闹事,而女工相对来说,就省心了许多。
男工们复杂地观看着老九的表演。
他们肤浅地认为,老九救火是在出风头。于是都抱着事不关己或幸灾乐祸的心理,有的静观其变,有的则竭力怂恿。比如在老九脱得只剩裤衩的时候大家同仇敌忾地冲他喊:“脱!脱!脱!”他们想看到老九不挂一丝的样子。或者说,他们想看到老九不挂一丝时旁边女工们的反应。
这边的女工们隔岸观火,仿佛在观看一场有声电影,老九是这电影里唯一的演员。也有一些女工失声尖叫的,也有吓得说不出话的,能说出话却说得嘴直哆嗦的。更多的人主动做了老九的观众。
老九这时还没交女朋友,他很想在女同事们面前表现得英勇一些,但是脱光衣服并不代表英勇无畏。于是他三思后行,保留了身上仅有的一块遮羞布。应该说,老九的脑袋瓜还是挺灵活的,在他感觉到衣服灭不了火只会被火灭之后,他想到了车间角落里的灭火器。他毫不犹豫地拿起了灭火器准备终极灭火,但不幸的是,他不会使用,面对这么一个和自行车打气筒相似的东西,他皱起了眉头。
此时,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他这里,即使是演戏,也得硬着头皮演下去,不然,丢人将会丢到月球上去。幸好,车间外面的保安们闻讯赶来了,老九眉开眼笑,等待着保安们的援救。然而,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几个保安也不会用灭火器――都是新进厂的员工,对灭火这项技能缺乏最基本的掌握。
保安的职责告诉保安们,这火不能不扑,不扑的话,他们将要面临处分和开除的危险。于是赶鸭子上架,连同老九,打开所有的灭火器的压嘴,对着熊熊燃烧的大火乱喷一气,最后居然把火给灭了。观众们欢呼雀跃,真是坎坷!
这个月月底公司召开月会,领导点名表扬了老九的光辉事迹,授予老九为“优秀员工”,奖金两千元,并号召全厂职工向老九学习。老九衣冠楚楚上台领奖,而且发表了长达三百多秒的即时演讲,感谢这个感谢那个,唯独没有感谢那场大火。
我当时也在广场上,冒着炎炎烈日听他感谢。
他感谢完了,领了钱就跑下台了,我看到由于他跑得太急而趔趄了一下,差点当场摔个狗啃泥。我想笑,可没笑出来,我觉得我没资格笑人家。人家毕竟是“优秀员工”,为厂里做过卓越贡献的人,我凭什么笑话人家?我不得不承认,当时的我又点妒忌老九,他因为脱了几件衣服就拿了两千块,不光是我,很多人都会觉着眼红。
以后的老九,声名大燥,以至在我们福士康,有很多女孩子暗恋他,也有很多男孩子不服气。我就不服气,比我不服气的还有我的哥们陈宫。陈宫你该知道,他为人做事比较直接,他就找到老九,向他公开挑战。老九更怪,想也没想,就接招了。
打架当然不能在厂里打,你们这边刚打起来,那边保安们就拎着棍子过来了。到时候不但打不成架,还要被保安们打一顿,实在划不来。
我们选择了一个人迹罕至的所在,这个所在具体在什么地方,是我们之间约法三章的私密,在此恕我不便相告。说到我们,是指陈宫,老九,和我。我本来是不想参加这场无聊的斗殴的,因这实在毫无意义。我虽然也比较不服气老九,可我不会跟他打架。
如果我真的认为自己比老九要强要英雄,那我应该像老九一样去灭火,在灭火中永生。我也这样想过,也每天等着灭火,只是苦于无火可灭。有时候等急了,也会掏出打火机来,把自己的帽子点着,然后及时吹灭,权当灭火之练习。陈宫跟我不一样,是个急性子,那天他和老九一声不吭一见面就打起来了。
陈宫练过摔跤,老九练过拳击(都是后来知道的),他们两人打得旗鼓相当,同时精彩纷呈。这场架里,我充当抱衣服的角色。我先给陈宫抱,之后又敌我不分地给老九抱,抱到后来,我自己都觉得热得要死,于是把自己的衣服也脱掉,一块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