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路边都停满了车。
戈南于是也只好掉头,又往回开了四分之一的路程,才好不容易在路边找到一个空位。
接下来想象中浪漫的约会就变成了沿着只有车道的盘山公路,擦身路过一辆辆排着队的车子,大口呼吸着它们吐出的尾气,毫无浪漫气息的爬山。
好在简绯虽懒,但能打的人体力总归不差。戈南模糊地想起给自己推荐格里菲斯天文台的那个同学,他女朋友好像是个走几步路都喘的胖子?
……他这么谈恋爱,确定女朋友还在?
好在简绯不会因为这种事情生气,甚至还乐天派地说就当做爬山赏风景,慢悠悠边走边和他聊天。
“你是怎么认识的约翰?”
有的车堵得太靠路边,两个人刚依次挤过一个狭窄的路段,简绯回头问戈南。
刚才在车上她稍微了解了戈南的校园生活——第一年住校,第二年自己租房子,也是在去年买了车,平时都在学校吃,偶尔开车出去买生活用品和速冻食品,周末多半宅着。怎么都不像是会和约翰这样的美国传统家庭有交集的样子。
“我认识他是因为利亚姆。”
戈南看着简绯期待他继续的眼神,解释:“大约去年这个时候吧,有一次我路过他们那片街区,看到有几个小孩子在欺负利亚姆,就帮了他一次,就这么认识了。”
“啊,”简绯想起乖巧安静的小男孩,不敢相信这么可爱的孩子也遭受过欺凌,“我看约翰的房子似乎在富人区……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吗?”
戈南沉默了一下。
“弱者在任何地方都会成为被欺凌的对象。”
简绯不由得侧头看他,想起校霸叱咤风云那些日子。
“所以你才会建议那个黑人打回去?可是如果打不过呢?”
“打不过就不打了吗?任别人践踏你的尊严?”
戈南嗤笑一声。
“倒也不是……”
简绯陷入了沉思。
这个世界上有她这样从小到大生活在阳光下的人,但也有很多光明照不到的角落。
像是残疾人,像是遭受欺凌的孩子,像是被歧视忽视的种族。由于他们是少数群体,由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烦恼和压力,所以没人能再分出心思帮助他们。
约翰是个好父亲。可是刚才聊天中得知,他的妻子生了利亚姆后,因为利亚姆的眼睛家庭矛盾不断,最后抛弃了丈夫和孩子远走高飞了。所以约翰不得不忙于工作,给利亚姆良好的物质条件,也因此分不出太多精力关注到他的异常。
若不是戈南正好撞见,约翰还以为利亚姆和朋友们相处得很好,甚至欣慰自己不在的时候利亚姆有一群愿意带他一起玩的玩伴。
像当时的利亚姆一样的人还有很多。并不是求助就可以了,并不是努力就可以了。深陷在泥沼中的人,正常人根本无法理解也无法解决他们的痛苦。
这些生活在黑暗里的人,凭自己的力量根本走不出来,也无法指望别人去拯救他们。所以他们只剩下一条路,就是反抗,如果一定要生活在泥沼中,那也要做泥沼中的强者,不是谁来都可以随便踩上一脚的那种人。
简星辰得到了系统,戈南呢?
简绯突然觉得,这样用自己力量反抗的人,敢于对自己悲惨的命运说不的人,真的很勇敢很厉害。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简绯突然开口。
“打不打得过不重要,永远不停地打才是重要的。”
前方的路又狭窄起来,两个人一前一后走成竖排,简绯的声音还在继续。
“不能逆来顺受,不能认命。心中要怀有希望,自己不能放弃自己。今天打不过还有明天,只要在努力,总有一天可以把曾经强大的对手一一打败。”
简绯绕过前方路边的一棵树,回过头,朝戈南露出一个明媚的笑。
“你当时,似乎就是这么做的呀。”
小姑娘说完这句话就回过头继续爬山,错过了戈南眼底的震荡。
她竟然知道?
他一直以为生长在阳光下的她,从来不会往黑暗里看一眼。他以为在她眼中,他就是个游手好闲不学无术的混混,整天挑事打架的不良,和她这种乖乖女不是一路人,她不会理解也不屑于去理解。
他一直以为她对他的关心,只是高高在上不走心的怜悯与规劝,就像是何不食肉糜一样的可笑。
但是她居然懂,懂他的狠厉是为了保护自己,懂得他最初也是不得已的反抗,而不是天生叛逆。
她懂他活下去有多艰难,却还是希望他快乐。
临近山顶停车场,道路终于开阔起来,戈南大长腿两步追上简绯,和她并肩。
“你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
简绯歪头想了下:“学校小花园里那次?”
戈南摇摇头:“是……你第一次救了我那次。”
“啊。”
简绯想起来她那身特工装扮,有些羞耻。
她当时只是把他当成完成任务的道具。然而戈南却把那次看作他们的初见。
简绯有点不好意思了:“抱歉啊,当时我也不认识你,看你没有危险了,不想惹上麻烦所以就直接走了……”
“你不认识我还救了我,我应该谢谢你。”戈南轻描淡写地打消了简绯的愧疚,“我想说的是,那次那群小混混,恰好是那时的我打不过的人。但是你出现了,帮了我,我很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