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有铺天盖地的冷水浇下来,将他整个浇透。他在浑浑噩噩中忽然发觉,自己怎么忘了,她失过忆。
李寻欢的面色蓦然泛白,失忆这两个字便似一双大掌般掐住了他的心脏。
所以,她忘记的是他......同门师兄妹相知相伴的情谊,不正似他和诗音。
彼此伴着长大,怎会不生情谊?
他攥紧了掌心的飞刀,毫无预兆的酸闷被硬生生灌进胸膛,似粗粝的石子般碾过心尖。
他失神间,那人又轻轻开口,拖着尾音唤念念:“师妹——”
鲜红的轿帷被蓦然折断,念念扯下红盖头,撩起眼睫望向他,冷冷道:“你是谁?”
那人勾了下唇,身形未动,人却已到了念念身前。
他倾身向前,慵懒地伸出手,语带笑意道:“菱荇从小到大,只会自己去找答案。”
他的手苍白得如同白宣,毫无血色,青筋的脉络似墨般洇在那薄薄的一层皮上,腕口却偏偏生了一点朱砂痣,浓郁的青与红交织出在一起,显出几分病态的妖治。
念念偏过头,“装神弄鬼。”
他低叹一声,失笑道:“怎么失忆了也是这副样子?谜底就藏在我的血里。”
他撩起大袖,露出整个腕口,慢条斯理道:“师妹想咬哪里都可以。”
他的声音含在唇舌间,黏连出一点诱哄的意味,似旁若无人般的调情,又似在挑衅。
李寻欢没由来的胸闷——好似这双年轻的手已经紧紧捂在了自己鼻息间。
他抿直唇线,默然一瞬后,才道:“女子名节事关终生,此举恐怕不妥。”
这话刚说出口,他心尖便是一颤,骤然捏紧了拳头。
——他才是最不配说句话的人。
不知想到了什么,他苍白的唇猝然抖动起来。
她已被自己污了清白。
若她对同门师兄真有情丝,忆起往昔后,又想起两人间寡廉鲜耻的腌臜事,那她.......
李寻欢浑身的血液瞬间冷凝,一寸寸的析出霜,冷得他如坠冰窖。
不可以,她不能想起来。
他抬起头,望向奚饶那张年轻的、俊美的脸,到了舌尖的话又蓦然成了倒刺,牢牢地扎进自己的肉里,难以拔除。
.....这才是她该倾慕的人,年轻的,鲜活的,一身绝学、能护她一生安稳。
而他已不再年轻,内心荒芜成了沙漠,□□也早已枯朽。在这些妖鬼祸事前,他甚至再也护不住任何人了。
这段感情本就是错,原来也真的‘错’了。
难道还要让她继续错下去吗?
他绷紧了脊骨,浑身发颤,到底垂下了头,亦如每一次一样。
似乎无论如何选,他都已经毁了她,彻彻底底。
奚饶冷冷扫他一眼,目光黑沉沉地凝着那条刺眼的红绳。
一个鸠占鹊巢的窝囊废。
偷了我的,我要你吐出来。
他忍着心间的狂虐,语气玩味道:“师妹可知自己中了情蛊?”
念念急喘一声,面色难看道:“情蛊?”
奚饶打量着李寻欢,拖着尾音,意有所指道:“蛊虫寄身后,中蛊之人便会忘却前尘,陷入昏迷,而后无可救药地爱上睁眼见到的第一个人。因他喜,因他痛。若离他一里之外,便会蛊虫噬心而死。”
“师妹,我的血可解百毒,这蛊毒若不解,你便永远是他手中的一个傀儡。”
‘嗡’的一声,李寻欢僵在原地,仿佛猝然被人扒光衣服赶进了暴雪里。层层叠叠的雪淹没他的鼻息,压断他的脊背,刺骨的冷钻进骨缝里,一瞬冻得他皮碎骨裂。
——她之所以会对他生了不该有的念头,是因为她中了蛊毒。
她不想的,她是被逼的,可他却畜生不如的当真对她.....还玷污了她的身子。
他的双腿瞬间失了力,险些跪倒在地。
他的四肢百骸仍好端端的,可他知道,他再也站不起来了。
念念咬起唇,奚饶的话与脑海中纷乱的画面一一对应。
在雪地里,她见到李寻欢的第一眼,就似着了魔似的陷进了那双碧绿色的眸子里。
只肖他离远了,她的心脏便疼痛难忍。
他百般不喜自己,心脏便酸又闷,如何也逃脱不得。
她还以为是情爱害人,原来是中了蛊毒。
她素来睚眦必报,知晓有人这样磋磨自己,已恨不得扒他的皮、喝他的血。无需奚饶来劝,当即便用红线破开了他的手臂。
朱砂色的血才坠成雨滴,便被念念抹了去。
血珠滑过舌尖,腥甜味裹着铁锈味瞬间溢满了口腔,似引子般唤醒了寄居在心脏里的不速之客。
好痛!好痛!!
念念捂着心脏急喘起来,腿弯一折,便要跌倒在地。
李寻欢瞳孔一缩,仓皇着搂紧了她,几乎破了音:“念念!你......”
念念攥紧了袖口,在剧痛下蜷缩起身子,骤然伏身吐出一口血。
鲜血溅上脏污的水洼,漾起圈圈波纹,一只胭脂色的蛊虫破开水面,凭着本能拼命地爬向李寻欢。
青墨色的长靴碾上去,将这只酿尽了罪恶与错误的蛊虫碾成碎肉。
这是.......情蛊。
李寻欢艰涩地呼吸着,瞳仁剧颤,疑心被碾碎的是自己的心。
奚饶打横抱起陷入昏迷的念念,抬眸对上李寻欢猩红的泪眼,拉长语调,缓缓道:“你以为师妹真的会爱上一个年纪都能做她爹的男人?”
他一顿,啧声道:“你未免太看得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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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荇:xing 第四声 都是生命力旺盛的水生草本!
关于所有人都想叫小李表哥这件事!《重生之绑定了金手指后我成了梦中情哥》
小李!你以为只有你有表妹吗 桀桀桀桀......怪笑离去
此时师兄还没发现他们已经不可描述hhh
第104章 我求求你 往后,是不是再也见不到念念……
也对, 也对。
她怎么会爱上他?
她年纪还这样小,还有大把的青春韶华可供她挥霍。世间年轻俊美的少侠何其多,怎会瞎了眼爱上他?
怎会爱上一个肺都烂完了的酒鬼,一个声名狼藉的浪子, 一个.....年纪都足以做她爹的、无可救药的负心汉。
李寻欢颓然地瘫软在地, 这三言两语似握着碎瓷的大掌般, 掐紧了他的心脏, 愈缩愈紧。
所幸,所幸他早已只剩一副空壳。
淋漓的血沿着心脏的脉络滴下来, 空荡荡的,只剩回音。
这血为何而流?他不明白, 也不敢明白。
他咬紧了牙关,含着满眼的滚烫,竭力笑得轻松道:“不错, 她确实不可能会爱上我。”
他深吸一口气, 咽下口齿间的铁锈味,良久后,才声线不稳地嘶哑道:“如此,便好。”
这本就是错, 如今能拨乱反正......多好。
他不必再痛苦得承受内心的谴责,不必再挣扎在道德廉耻的地狱里,不必再在夜半惊醒。
念念往后,再也不用和他这个烂人纠缠在一起。无论是伦理廉耻,还是世俗纲常,都能放过她了。
多好。
庄生晓梦迷蝴蝶,他只是被魇住了,被青梅树下的十八年魇住了。
她是他心口上的脓血, 是最深最脏污的孽,割去便好。
割去,便能回到从前。
奚饶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就像看着一只匍匐在地的狗慌乱地逃窜,甚至不惜踩碎自己的心脏。
这种废物。
他似笑非笑地咀嚼着他的痛苦,内心的狂虐与杀意终于被安抚一瞬,漫上来的是一种恶劣的操纵欲。
敢觊觎他的东西,且等着。
奚饶扯了下唇,收紧了环在念念腰间的手。
青鍋色的衣摆一旋,他宽阔的肩背便将怀里的念念掩得严严实实。
看着两人的背影,李寻欢呼吸一紧,慌乱地失声道:“你要带她去哪儿——”
他的心脏一阵阵剧烈地收缩着,似是蓦然被人夺去了重要的东西。
会不会再也见不到她了?
这念头突兀又汹涌地冲进脑海里,久违的害怕漫上来,他死死地攥紧了腕口的软肉,一瞬也不敢松开。
奚饶侧过头,轻笑一声,“我是她师兄,自然是带她回家。”
他上下打量着李寻欢,缓声嘲讽道:“你又是谁?难道还要她在这里陪你这个废物送死?”
这话太锥心,似尖刀般活生生刺进来,捣烂了喉咙,李寻欢一瞬便失去了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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