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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兽医今天又吃掉顾客了吗_鱼不乖【完结】(20)

  胖胖的手胡乱抹了一下脸,似乎觉得自己目前的行为无比丢人,伦丁动作粗暴地如同要将整张脸都撕开,可长时间的压抑,让他在如同被圣光洗礼过的味道面前彻底破防了。

  伦丁是德纳姆镇人,他的父母是千千万万农夫中的两个,还是不那么成功的两个。

  他从小就厌倦了铲大粪、拌饲料、打扫羊舍、被公羊踹,立志要走出去,死都不会做回农夫。

  可农夫的孩子能接触到的职业没有多少,8岁起伦丁就跟着镇上一位厨师干活儿了。

  他攒了13年的钱,终于攒够了前往威尔士郡学习的钱。

  伦敦不是一个小镇孩子能肖想的,他只能抱住威尔士的老师死死不松手。

  再回到德纳姆镇时,伦丁花光全部家当,拉起了两张桌子的小餐馆。

  天知道他付出多少,才研究出香草煎鸡——他的招牌菜。

  也是凭借这道菜,他才把狐狸与猎犬拉扯到如今的规模,还获得了伯爵的青睐。

  前半生的心血全部扑在烹饪上,然而现在,一桌能轻松颠覆整个英格兰的味道就摆在他面前。

  正因为一直是厨师,伦丁才明白今天这一顿有多么珍贵。

  他无比嫉妒。

  又无比震撼。

  100英镑?简直是上帝的善良。

  别说能做出一模一样的味道,就算他只能复原这桌十分之一的美味,他的酒馆一定能傲视整个约克夏郡!

  到时候菲利普伯爵恐怕都得老老实实滚去排队!或者支付更高昂的价格来邀请他!

  等等….伦丁倏地一愣。

  如果是伯爵先生……愿意为此支付多少钱?

  如果没记错,菲利普的庄园过不了多久就会举办秋日宴了,到时候不少贵族和上流人士都会接到邀请。

  只有蠢货才会以为那只是个简单的宴会。

  胖厨师终于止住了眼泪。

  模糊中,他发现年轻兽医的脸在发光,如同天使降临。

  伦丁第一次在人生中如此感谢上帝垂爱。

  “我还没有被放弃,我还有机会,唯一的机会就在眼前,而我只花了仅仅100英镑。”他如此想着,眼眶差点再次湿润。

  为了不暴露脸上的表情,伦丁把头埋进碗里,开始旁敲侧击套话。

  “这乳猪肉真的太嫩了!”他拿捏着合适的语气,“这是你在哪家摊位上买的?我怎么每次买到的猪肉都比这个柴还硬?你不肯告诉我配方,原料的购买地总能说吧?”

  “这不是买的。”林维伦嘴里都是薰衣草的味道,宁静优雅。

  他说,“这是跛脚昆的乳猪,不过因为母猪生产时出了问题,他把乳猪交给了我。”

  “噗!”伦丁在喷出来前用手挡住了嘴,眼睛瞪的像牛。

  “你说什么?!”他愕然张大嘴巴,“你你你你的意思是…..这是——你的——顾客?”

  林维伦闲散地晃动杯子,“所以好吃么?”

  伦丁眼睛已经完全瞪圆了,“这可是你的顾客!你怎么能吃掉你的顾客?!拜托你他…..林格特先生,你你你你怎么能干这种事?!”

  在胖厨师的印象里,兽医全是一群善心泛滥的家伙。路边的野猫舌头烫了他们都得扑上去给吹吹。

  但林格特呢?

  伦丁脑海里只有他一刀宰掉猪崽的画面,而且——

  伦丁环顾四周,后知后觉发现,这位兽医先生放血的技术实在太高超,下刀的位置根本没让血溅出来一点,全好好接到大盆里。

  或许是自己的表情太过惊悚,对面的人竟然笑出了声。

  “我照顾了它两个星期,”林维伦慢条斯理,“一只先天性心脏衰竭的猪崽,吃掉是一种尊重,否则就是谋杀。”

  伦丁愣愣地看着他,表情像是第一次从妓.女床上爬下来的纯情小子。

  “行了,看在英镑的面子上,”林维伦轻轻敲击桌面,伸出一根手指,“1个忠告:跛脚昆的猪肉甩集市上的几条街,他的品种足够吊打任何进口肉。进口肉除了廉价找不出任何优点,如果你还在意你的酒馆,最好放弃低廉的源头。”

  “人们只愿意为能看得到的优质付钱,人们不是傻逼。”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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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章

  “人们只愿意为看得到的优质付钱。”

  “人们不是傻逼。”

  伦丁握着刀叉,足足愣了几个世纪那么长。

  他脑海里隐隐约约闪过些什么东西,可很快就被名为“自尊心”的玩意儿倾覆了。

  “你知道什么?”胖厨师恶狠狠撕下一大块肉,“要想挣钱,必须要压缩成本!你去看看哪个店铺没有在压缩成本?酿酒厂连葡萄都不洗!铁矿厂的废气全靠工人呼吸净化!”

  “我只是用了点比较便宜的原材料而已,难道人们不该为账单上足以承受的价格欢呼么?!”

  林维伦好整以暇倚靠在椅背上,语气轻松,“那你为什么还坐在这里?为什么没在你的酒馆里忙来忙去?”

  伦丁表情一僵。

  ……是啊,压缩成本,一味追求廉价原料的后果他已经尝到了。

  病鸡事件仅仅过去一星期,他的酒馆就已经辞退了三个人,并且没有停止的趋势。

  这真的是他想要的吗?

  林维伦不在意对面人的头脑风暴,他也无意给别人描绘心灵鸡汤。

  只是吃的太撑,又赚了不少,所以才有闲心多说两句。

  再多的,就不在“善良”的范围内了。

  刚巧这时,烤炉的热度终于停止。

  低温慢烤的乳猪腿仿佛出土的巨大金块,散发着让人情动的味道。

  林维伦起身,戴上隔热手套将托盘拿了出来。

  那被烘烤过后的香气瞬间炸开,有不少孩子忍不住贴到墙根,被眼疾手快地护崽厨师赶走。

  “这些都是我的,对不对?”伦丁在夏季最炎热的时候关紧门窗,紧张又警惕地盯着眼前人,野猫似的炸毛,“我付了….付了钱!”

  “是的,确实如此。”林维伦已经吃饱了,原本他想把两条猪腿送到诊所去,不过看在100英镑的份儿上。

  费里先生和阿尔玛太太应该不介意猪腿换成内脏。

  然后,林维伦见识到了什么叫“搜刮”。

  乳猪的脊身两人只干掉一半,剩下的一半被装进提篮,连长长的铁扦都被一起打包。

  更别说承载猪腿的托盘和青梅果酒酱与蜜瓜盅了,如果不是烤炉实在太大,恐怕伦丁都会把滴上油滴的烤炉一起带走。

  当然,还有厨房里的垃圾袋也加入了战利品行列。

  “看在100英镑的份儿上。”林维伦闻了闻纸币上散发的油墨香,闲适地观赏胖厨师自愿帮忙打扫卫生。

  他太明白胖厨师想干什么了,曾经的他也没少偷偷翻师傅的垃圾桶,只为了拼凑出隐匿的配料表。

  不过哪有那么简单呢?“适量”是需要花费一生去攻克的难题。

  他只知道自己明天可以去换一间新房子了。

  事实就像林维伦预料的那样。

  伦丁提着被棉布狠狠包裹的超大篮子走回酒馆。

  他没有去看只有苍蝇光顾的大堂,径直走向后方的厨房。

  酒馆已经没什么客人了,底下的学徒们和服务生凑到一起在仓库打牌,厨房里连洗碗工都没在。

  不过这刚好方便了伦丁。

  小心翼翼从篮子里取出一条乳猪腿放进烤炉温好,再将青梅酱分装,之后把剩下的猪腿与猪脊身装盘,开始一小口一小口仔细品尝。

  “有大蒜和洋葱末的味道,还有一点点辣。他是用什么调味的?辣椒粉?还是辣味酱油?还是韭葱根茎?”伦丁抓了抓布满薄汗的脑袋,再笔记本上刷刷记录着,“还有一点点果香…..不是橘or橙,是梨?波士梨还是法国梨?还有这些。”

  垃圾袋被翻开,伦丁毫不嫌弃从中捡出了榛果壳和烂了没有用上的杜松子。

  即使手掌满是赃污也无所谓,他满眼放光迅速记录一切。

  就像回归到在威尔士郡的那一年,伦丁每天都抓耳挠腮,无时无刻不使用着脑袋,去记下师傅的每一个步骤,每一次调味。

  然后一一尝试。

  厨房里就有之前储存的猪肉,从集市购入,的确是糟烂的口感,但这刚好可以用来做实验。

  狐狸与猎犬酒馆上空,再次飘起飘渺薄烟。

  “对了,还有最重要的!”伦丁丢下笔,急匆匆跑上轿车,直奔跛脚昆的家。

  “您说…..什么?”昆扔掉手里的干面包,扶着椅子起身时差点打翻桌上的扁豆汤。

  他结结巴巴的,手都不知道要放哪里,“要、要预定走我家全部的猪?”

  “没错!”伦丁脑海里还在构筑炙烤乳猪的食谱,可他鼻子里全是木料发霉的味道,这让他难以专心。

  “你就不能好好修善一下你家的房子么?”胖厨师忍不住捂起鼻子,“再下两场雨,那条横梁恐怕就要被霉菌吃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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